第14章 书籍
让我来撰写这篇前言,可真是挑错了人。[95]我从来不会自称爱书之人,就像我不会自称热爱人类一样:我爱不爱,完全取决于书或人的内在品质。我也不是藏书家:曾经有位大学教师问我有多少本书,当时我实在答不上来。不过这也没关系,他只是想告诉我:他有二万五千本或五万本书,或是某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数字。我非常有礼貌,没有抛出一句塞缪尔·巴特勒的引言变体:“我把书存放在街角另一头,在大英博物馆里。”不过,此时我感觉到他掩饰不住的一阵惋叹,好像他刚向一位偷窥狂或轻度心理强迫症的病人坦露过心声。
不过我的生活确实是处于书籍包围之中:到底是怎样的轻度心理强迫症,会让我竭力表现出这种公然否认的态度呢?也许是年龄的缘故:在我成长的年代里,书面语言渐渐不再是主要的娱乐产业。整个社会对写作者的境遇已经不予理睬,不在意他们能否依靠撰写书评和新闻报道,或书写平凡琐屑的“中产者”,就可以舒舒坦坦地住在类似圣约翰森林这样的地方,再配一两个仆人,还能养活一家人。同样,当年人们景仰的那些作家——比如说劳伦斯,或者奥登——都喜欢将“文学—生活”的冲突戏剧化,然后让你毫不迟疑应该站哪边。如果你不够小心,最终下场可能就是“把动物当朋友,或者只留下一本回忆录”了。第三点,当然了,书籍,尤其是那种被命名为“旧藏古籍”的书,从政治意义上就令人生疑。工人们不会费劲去读它们:它们是食利者的徽章。左派读书俱乐部的粉色精装书当然都没问题,还有第一版的企鹅出版社图书。但如果你胆敢暗示什么“在一群沉默的朋友里陷入沉思”,就足以标明你是人民公敌。
尽管如此,我终究还是一位读书强迫症,而这种强迫症是为了和另一种强迫症相匹配。这意味着我的书在某种程度上都是偷偷溜进屋里的。就在几天前,我还猛然意识到自己正在打量自家公寓墙上的一块空白区域,心想这地方可以再添上几个书架。我把小说和侦探故事都放进卧室,这样客人们就不至于受到引诱,想把它们借走。起居室里安放着形式更高级的文学书籍(还有我的爵士乐书籍,这部分收藏远未穷尽),而大厅里则存放着相当值钱的物件儿,这是我的如意算盘,让客人们看到以后赶紧走人。它们中间没有哪本书能称得上出色。最好的几本,是刚出版时买的,如今它们堪称“现当代初版本”了。最次的那些,是从某个车站书摊一堆糟七糟八的书里面淘到的。我记得约翰·马尔科姆·布林宁[96]在哪里说过,他从来没看见狄伦·托马斯读过任何东西,除了有一次看到他在读一册平装本的劣质作品。不过,我还是在看这些书的,不像迈克尔·费恩收藏“海青色厚布面”的九卷本佩特全集——我怀疑这套全集从来就没被打开过:我躺在床上读,坐在洗手间里读,吃饭的时候也读。我在工作椅旁边伸手可及的地方也放了书,右边是参考书,左边是十二位诗人的作品:哈代、华兹华斯、克里斯蒂娜·罗塞蒂、霍普金斯、萨松、爱德华·托马斯、巴恩斯、普雷德[97]、贝杰曼、惠特曼、弗罗斯特和欧文。没错,我向右边伸手的次数要比左边次数多,但这十二位摆在那里就是榜样。所以说,总而言之,我应该还是惦记着我这些书的。我宁愿觉得自己可以不需要它们——我宁愿觉得我可以什么都不需要——可是毋庸置疑我还是会惦记它们。
可能作家对待书的态度总是比较矛盾,因为一个人动笔写作的初衷之一,是因为现存的所有书籍都多少有些不如人意。可是如果要构想出另一种更好的文明象征物,显然又很困难。当然这个象征物还会再发生变化:一部优质书籍,它的材料、它的工艺、它的设计,都在绘声绘色地表明这是建立在特定工具、闲暇与品位基础上的文明形态。当今时兴的象征物是平装本,它们被数以十万计地扔给不发达区域(亚洲、非洲、年轻人),传播着我们认为最能代表我们思维与想象力的内容。如果我们的价值目标是为了捍卫世界上的某个地盘,那么,这些书籍就是赢得胜利的部队,只不过胜利并非必然的结局。在国外赢得的东西,可能会在国内轻易丧失。或许乔治·奥威尔在使用书籍作为象征物时的表述方式最好,可以让双方都感到满意:大家应该还记得他怎样在《1984》里面让主角温斯顿·史密斯对自己从“某个脏兮兮的小废品店里”购来的一本书表示无比珍惜。奥威尔告诉我们,这是“一本格外美丽的书”,纸张和装帧都是如此。只不过,里面的书页内容却一片空白。对于作家来说,这是一种强大有力的意象:往昔时光曾经赋予我们的那些书,书商们经营的那些书,都是印刷品;它们妙不可言,却寿命有限。只有空白的书,手稿书,才可能是我们应该给予未来的书籍。它的潜能无穷无尽。
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