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毛姆创作生涯回忆录(毛姆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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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当初我在开始写作的时候,感觉那仿佛是全世界最自然不过的事情。我开始写作就像鸭子下水一样。我至今还没完全从成为一个作家所带来的惊奇中恢复过来;除了一种无可抗拒的癖好以外,似乎找不出我会成为一位作家的任何理由,而且我也弄不明白我为什么会生出这样一种癖好。在远远超过一个世纪的漫长岁月里,我的这个家族一直都是从事律师工作的。据《国家传记辞典》的记载,家祖父是“联合律师协会”的两位创办人之一,在大英博物馆的藏书目录里,有一长列他的法律著作。他只写过一本跟法律无关的作品。那是一本他为当时几种稳健派杂志所写随笔的结集,出于他对何为稳重得体的考虑,这本书是匿名出版的。此书我手头曾经有过一本,小牛皮装订,漂亮得很,但我从没有读过,后来也再没有能拥有过一本。真希望这本书能留下来,因为我也许能够从中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在大法官法庭巷[7]住了多年,因为自任他创办的那个律师协会的秘书;退休后搬到了肯辛顿三角地[8]的一幢可以俯瞰海德公园的房子里,他收到的退休礼物中包括一个托盘、一套茶具和咖啡具,还有一个分层的果盘,这些银器全都无比厚重而且雕镂精美,打那以后就成了他子孙们的拖累。我小时候就认识的一位年老的诉状律师[9],跟我说过他当初做见习律师时被邀去跟我祖父一起吃饭的往事。家祖父先把牛肉切开,这时一个仆人递给他一盘带皮烤的土豆。世上很少还有比裹上大量黄油、胡椒和盐的烤土豆更好吃的美味了,不过家祖父显然并不这么想。他从桌首的椅子上站起来,把土豆一个个从盘子里拿出来,依次朝四壁挂的每一幅画上扔去。然后,未发一言,再次坐下来继续用餐。我问我这位朋友,他这一举动对于同桌的其他人有什么影响,他跟我说大家全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他还跟我说,我这位祖父是他平生所见最为丑陋的小矮子。我有一次特意前往大法官法庭巷“联合律师协会”所在的那幢大楼,为的就是亲眼看看他是不是真有这么丑,因为协会里还挂着一幅他的肖像。假如那位老绅士所言非虚的话,那么画师一定是大大地美化了祖父;画中的祖父黑色的眉毛下面生着一双非常漂亮的深色眼睛,眼睛里还隐约闪现着一抹嘲讽的亮光;坚定的下颌,挺直的鼻梁以及两片噘起的红唇。深色的头发被风吹起,飞扬的角度就如同安妮塔·卢斯[10]小姐的秀发一样恰到好处。他手握一支鹅毛笔,身旁那堆书无疑是他本人的大著。尽管他一身黑衣,却并不像我预期的那般道貌俨然,反而有少许恶作剧的神气。多年前,我在销毁他的一个儿子——我一位去世的叔叔——的文件时,居然发现了一本祖父的日记,那是十九世纪初他年轻时到法国、德国和瑞士进行所谓的“小旅行”沿途所记的。我记得他在描述沙夫豪森[11]那并不怎么壮观的莱茵河瀑布时,他感谢全能的上帝,因为祂通过创造“这惊人的大瀑布”使“祂那可怜的造物在跟祂的杰作那非凡的伟大相比较时,有机会认识到自身的渺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