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在哪里看到过,说阿纳托尔·法朗士[67]尽量只用他钦佩不已的那些十七世纪的作家们的句法结构和词汇来写作。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假如果真如此的话,那倒可以解释他那优美而又简洁的法文当中为什么总是缺少那么一点活力了。但如果你仅仅因为你没办法以一种理想的方式来讲述一件事,你就干脆不去讲那件你本该讲述的事情的话,那么所谓的简洁也就变得虚假了。一个人还是应该以属于他那个时代的方式来写作。语言是活的,而且一直都在变化当中;努力写得像是已成为遥远的过去的那些作家一样,只会导致做作和不自然的结果。只要能够带来生动和切实的效果,我会毫不犹豫地使用当今的通用短语或者俚语写作,尽管我也知道前者只能流行一时,而后者最多十年以后就可能令人费解了。如果文体真有一种经典的形式,那么它也应该能支持对那些仅适用于一时一地的措辞和语汇加以审慎的使用。我是宁可一个作家很庸众流俗,也不希望他装腔作势;因为生活本就是庸俗的,而作家寻求的就是真正的生活。
我觉得在我们美国的作家同行身上,有很多值得我们英国作家学习的地方。因为美国的创作已经逃脱了钦定本《圣经》暴政的奴役,而且美国的作家们也较少受到那些前辈大师的影响,而这些前辈的写作模式已成为我们文化的一部分。他们已经形成了属于自己的文体,也许是在不知不觉中,更多的是直接受益于他们周围那活生生的言谈话语;出于最佳状态中的这种文体直截了当、充满活力和动力,相形之下,我们这种更加温文尔雅的写作方式就显得无精打采、暮气沉沉了。很多美国作家都曾当过记者,而他们的报刊文章是用一种比我们更犀利、更强健、更生动的英语写成的,这也是他们的一大优势。因为我们现在看报,就像我们的祖先读《圣经》一样。也同时对我们不无益处;因为报纸,尤其是通俗类的,会给我们这些作家提供一部分绝不能错失的经验。那是直接取自家畜屠宰场的原材料,如果因为它散发出血腥和汗臭味儿我们就掉头不顾,那我们可就太蠢了。我们无法逃离日常散文的影响,不管我们多么希望能够免受其影响。不过一段时期以内的报刊文章都有非常相似的文体;仿佛全都是出自一个人的手笔;是没有个人色彩的。为了中和一下它的影响,最好也去读读其他文体的作品。一个人唯有通过不断地接触距我们的时代不远的各种作品,才能做到这一点。只有这样,你才能形成一个检验自己文体的标准,确立一个以你现在的方式能够达到的理想。就我而言,我发现要想实现这个目标,研究两位作家的作品是最有用的,那就是赫兹里特和纽曼主教[68]。这两位我都不想去模仿。赫兹里特会有过度修辞的倾向;而且有时候他的修饰就像维多利亚时代的哥特式建筑那样过分浮华琐细。纽曼则有一点过于华丽。不过在他们的最好状态下,他们都妙不可言。时光的流转对他们的文体几乎毫无损伤;那几乎就是一种当代的文体。赫兹里特鲜活生动、令人振奋而且精力充沛;他拥有力量和活力。从他的措辞当中你能感觉到他这个人的存在,而且不是他展现给认识他的世人的那个小里小气、吹毛求疵、难以相处的赫兹里特,而是那个他理想视域中的自我。(而存在于我们内在当中的那个人,是和我们在现实当中的那个看起来可怜巴巴、磕磕绊绊的自我一样真实的。)纽曼则具有一种精致的优雅,一种时而嬉戏时而严肃的音乐性,一种森林般的语词之美,高贵而又芳醇。两个人的写作都极为明晰。那种最为纯粹的趣味所要求的简洁,两人则均付阙如。在这一点上我觉得马修·阿诺德超越了他们。两个人都能极佳地掌控措辞的完美平衡,也都知道怎么才能写出悦耳的句子。二人都有极为敏感的听觉。
如果有人能将他们的优点与当今的写作方式结合为一体,他将能创造出可能的限度内最理想的文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