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62)车祸
炎炎夏日,最惬意的生活,莫过于闲暇之余品一口香茗,继续我们的探秘和发现之旅——
文明探源之旅,千年传国古槐树之62
母亲在农忙、养蚕的间隙,还经常到公路上栽树栽花,有时也到附近的工厂找点零工干。
那天母亲家里水井上的电机坏了,我去给鼓捣了半天也没弄好,于是就把井头卸下来拿到了镇上的修理点去维修,但因为那里很忙,井头当天没给修好。
第二天,正当我要去拿井头的时候,北边米店的阿婶慌慌张张跑来说:“快去!你妈让车碰着了!”
“俺娘!”我头里先是懵了一下,回头喊了妻子一声就往外跑,远远地,在进入村路口的中央,站了一群人,母亲侧着身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嘴角还有鲜血流出,邻居五奶奶正握着母亲的手给把脉,一旁的人都说打了120了,并示意我别去扶母亲,以防造成二次伤害。
虽然我不停地拨打120急救车,或许由于县城到村子的路途偏远,加之路上堵车,急救车过了20多分钟才赶到,在急救车赶到之前,交警对现场做了测量记录。
正当急救车刚要开走的时候,妻子也赶了过来,躺在担架上的母亲似乎也有了一点知觉,左腿稍微动了一下,但我心里仍旧绷得很紧,因为到底有没有伤到大脑等要害还不好说,这时,妻子抓着母亲的手问医生:“医生,我妈的手怎么这么凉?”医生说是因为天冷、担架凉,应该没事。
到了急诊室,医生给拍了片,做了检查,庆幸的是没有骨折,挂了几棒吊瓶,母亲终于醒过来了。原来,母亲准备从村子的丁字路口由西往北拐,为躲避对面来车,母亲在马路中间停顿了一下,没想到这边来车误以为母亲不会停顿,直接从侧后方把母亲撞了出去。
不一会儿,车主一家人也提着东西赶到了医院里,一边挂着吊瓶,母亲一边讲述着那惊心动魄的一幕:“看来司机是个生手,他只要往一边措一点点就过去了……当时头脑还清醒,也听到很多人围着,我为了不让别人害怕,就使劲动动脚,动动手,好让人知道我还活着,可是怎么也动不了,你说我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俺小孩也过不得,车主也过不得,我知道不是故意的,你们放心,我不会讹人的,明天看看没大碍我就回去,让村里的卫生室给我打针就是,那样还能省不少钱呢”
车主父亲接过母亲的话茬说:“那样也好,反正我们有车,要不明天我开车送你们回去吧。”,车主父亲的反应多少让我和妻子有些不快,哪有这样的道理,人才刚醒过来就要送回家,以后出了问题谁负责?
反正俺车入了保险,要不多住天也行,我先去给交上点住院费去……这话听起来挺负责任的,但也多少让人有点不快,你入保险怎么了?就算你赔了钱,你能挽回别人受伤受的罪吗?
第二天,母亲的胳膊和大腿出现了大面积的淤青,还伴有较严重的脑震荡反应,交警和保险公司也都去看望了母亲,并嘱咐好好养伤,剩下的事情由他们给解决。
一开始,我们都在担心母亲的伤情,也没心思去想别的赔偿啥的,可是还没等到痊愈,母亲就急着回家,她是不放心家里的狗狗和几只老母鸡,她一再嘱咐我说,喂狗的时候,别喂粮食,喂粮食可惜了,留着粮食喂鸡的,煮块方瓜给狗狗吃就行。
虽然从来没处理过这样的事,我和车主拉得还是挺坦诚的,最后交警建议我们先协商处理,毕竟,事不是很大,总共花了一万多点,一开始,我们的要求是车主报销全部医药费外加后期治疗费约一万五,结果,第一次协商没达成,因为按照交警的初步分析,母亲是属于横过马路,责任也相对大些,但依照同情伤者的原则,应给与五五责任划分。
明明是过路口,怎么成了横过马路呢?于是我查了一下相关的法律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明确规定,机动车在进入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减速停车观望,让右边来车优先通过,很明显,此货车因没遵守此规定而将正常过路口的母亲撞伤。
(下节预告:“大意失荆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