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地方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何配备?
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配备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因为它直接关系着专委会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有三个方面需要考虑。
其一,专委会组成人员的数量问题。我认为,专委会人员过多,不利于开会和活动,也不利于专业化水平的提升;专委会人员过少,不利于发扬民主和集思广益,也不利于动员更多代表参与人大工作。全国人大第十三届、第十四届、第十五届各专委会组成人员的数量平均为26—40人,但是各个委员会之间是不均衡的。北京市第十三届、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大各个专委会组成人员数量也是统一的,分别为15人、19人、17人,届均17人。专委会组成人员数量问题,可以从四个方面考虑:一是有利于专委会工作的开展;二是从代表性出发,参考代表总数的多少;三是参考专业代表资源的多少;四是不一定要求各个专委会数量完全一致。
其二,专委会组成人员的选择问题。专委会组成人员要从代表中产生,这个没有问题,问题是选择哪些代表进入专委会。这就需要考虑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专业性,既然是专门委员会,就需要专业人员来做,而且这种人才越多越好、越专越好;专业人才应该既包括专家学者,也包括实际工作者。二是常设性,要考虑有驻会的人员,尤其是领导成员中必须有驻会人员。北京市人大一直都是这么做的。进一步的建设方向,应该是继续提升专委会组成人员中的专业人员构成比例和驻会人员数量。其三,在人员配备上,还需要考虑一个因素,就是可否尽可能让更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进入专委会。这样既有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更多地发挥作用,也有利于提高专委会的实力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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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专委会组成人员数量问题
(1)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数量。我考察了第十一、十二、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数量的情况,有这样几个情况:①平均在26人左右。十一届平均30人、十二届平均26.1人,十三届平均25.9人。这三届总平均26.4人。②各个专委会组成人员数量不均衡,而且差别还比较大,多的达到40人(比如,十一届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少的为19人(比如,十二、十三届的华侨委员会,十三届的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等)。在同一届中,多的和少的有时几乎差出一倍。这种数量上的不均衡,主要原因可能是考虑到工作需要和各委员会不同特点,包括该领域代表的数量等方面。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情况对我们有所启发:①平均数量控制在一个大致范围里。不同层级的人大专委会可以相对递减。北京市人大的专委会确定为19人,比全国人大是低的。②各个专门委员会的人数可以均衡,也可以不均衡。各有各的好处。均衡的阵容整齐,也比较容易操作;不均衡的可以从不同专门委员会的实际需要和特殊情况出发。③应该考虑各个专门委员会相关领域代表的数量,使得专委会组成人员具有更强的代表性。
(2)北京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北京市专门委员会设立的程序规则完全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从组织状况看,在第十一、十二届时北京市人大各个专委会组成人员的数量是不相等的,有多有少。这种情况在第十三届得到规范。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7个专门委员会,各有15名组成人员,由主任委员、若干副主任委员及若干委员组成。其中,副主任委员包括1—2名驻会代表,也包括1—2名不驻会代表。第十四届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比起前一届有较大变化,其主要内容:一是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有较大幅度增加,即从15人增加到19人(这个规模是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中最大的),更多专家型代表或者熟悉相关工作的代表进入了专门委员会。二是副主任委员的数量得到增加和规范,即每个专门委员会有4名副主任委员(这个数量在省级人大专门委员会中也是比较多的),其中1名是从事此项工作的常委会专业办公室副主任;1名是从各个相关行业调入专门委员会并专职驻会从事此项工作的领导干部;1名是相关专业的专家型代表;1名是相关领域的实际工作者代表。这就大大加强了专门委员会的专业领导力量。三是其他委员也多为相关领域的代表或者比较熟悉和关注相关工作的代表。这就有利于开展相关领域的工作,调动了代表参与常委会和专委会工作的积极性。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在设置方面延续了第十四届的做法,没有什么变化。但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数量略有减少,均为17人,副主任委员也减少为3人。
(3)关于区级人大专委会组成人员。由于2016年换届时北京市对专委会组成人员的数量没有具体规定,各个区专委会组成人员的数量差异极大,少的只有6—7人,多的达到30人。太少了力量不足,很难集思广益,也不利于动员更多代表参与到人大工作中来;太多了,也不容易开展活动、举行会议。因此,专委会组成人员数量过多过少恐怕都不够妥当。人员数量应该服从履职需要。经过这一段实践看,区级人大专委会组成人员的数量大体可以掌握在11—15人左右比较合适。而且各区也可以根据本区代表数量和代表资源情况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