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骨刀之乾坤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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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1章 路西法

另一条叫克隆河的是去接受审判的人必须经过的,这条河的水是黑色的,水流湍急,谁也无法游过去,一名叫卡隆的船夫在此摆渡,只有乘坐他的船才能过河,但他会要一块钱的船费,否则拒载,如果那些等待审判的人没钱,那就必须等上一年,那时卡隆会免费接渡。所以希腊人死后,通常要在死者嘴里放一块钱。

人们死后,由引导之神赫尔墨斯将他们灵魂便从穿过黑暗厄瑞波斯,到达冥府。在这里,汹涌奔流着一条黑色的大河,阿刻戎河——即痛苦之河。大河阻住前进的道路,只有一个满面胡须的船夫卡戎可以将亡灵们摆渡到对岸。但是,亡灵必须交纳一定的过河费方可上船,否则将在痛苦之河的沿岸流浪,找不到归宿。

过河之后是一片广阔的灰色平原,这里叫做真理田园,此处连接着两条路,分别通往幸福之所——爱丽舍乐园福地痛苦之所——地狱。亡灵们在真理田园前的审判台前接受冥界三大判官米诺斯、拉达曼提斯和艾亚哥斯的审判。有罪之人根据他们的罪行在地狱接受轻重不一的惩罚,而那些无罪的人们据说将可以前往爱丽舍乐园。

在爱丽舍乐园和地狱之间,建造着一座雄伟庞大的宫殿,这就是冥王哈迪斯和冥后珀耳塞福涅的住所。

黑暗无边的冥界由哈迪斯统治,他的名字起源于否定前缀“a”和动词“can”,从而引发出一种神秘的意味:他是看不见的。荷马的想象中,阴间在珀耳塞福涅

冥后,宙斯与得墨忒耳之女,冥王之妻花园的门后。那里有黑色的白杨和不结果的椰树。到达地狱王国之前,必须穿过这片恐怖的树林。死神宫殿入口处有一只狗,叫做刻耳柏洛斯,有三颗头,青铜般的嗓子,它是赫卡忒冥界、魔法与幽灵女神的宠物。阴间流淌的阿格龙河是苦难之河,从其意为“折磨”的词衍化而来。要想渡过冥河,必须向摆渡者卡戎献上自己的银币,否则,他会毫不客气的将闯入者赶走。于是幽灵只能徘徊在荒凉的死亡彼岸,在那里永远也找不到避难所。因此,希腊人要往死者嘴里塞进一枚银币。

阴间的法庭主持者是艾亚哥斯,米诺斯和拉达曼提斯。后两位是宙斯和欧罗巴的儿子。米诺斯是宙斯的儿子、克里特岛的国王。荷马史诗《奥德赛》描述了他手里拿着黄金王杖,给鬼魂们宣判的情景。拉达曼提斯曾统治过基克拉迪群岛。艾亚哥斯是宙斯和爱癸娜的儿子,生前在位严厉,诸神曾选他为仲裁人。当死者的灵魂受审之后,他们便被打入塔耳塔洛斯或被引入爱丽舍乐园。

而路西法最初起源于旧约圣经以赛亚书第十四章,“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希伯来原文字为“היללבןשחר”(helel ben-shachar )读作赫莱尔本沙哈尔,意思为照耀(发光)的星,黎明之子。其中的“הילל”(helel)即是“明亮之星”这个词的最初形态。

原文是讽刺巴比伦王的,“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这攻败列国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

这里的“明亮之星”就是后来误翻的“路西法”。其原文希伯来语里并不是名字,而是指“晨星”。

是由中世纪的神父,如耶柔米(又译哲罗姆),将路西法指为魔鬼坠落前的名字,亦有一些学者称,最早将路西法确认为恶魔的是3世纪的神学家俄利根、特土良和希波的奥古斯丁。这用法是如此的普遍,以至于当约翰·弥尔顿写《失乐园》时,很自然地用了路西法作为魔鬼的本名。

武加大译本(拉丁语:Biblia Vulgata),又译拉丁通俗译本,是一个5世纪的圣经拉丁文译本,由哲罗姆自希腊文版本进行翻译。8世纪以后,该译本得到普遍承认。1546年,特伦特宗教会议将该译本批准为权威译本。现代主要的圣经版本,都源自于这个拉丁文版本。遵照教宗达马苏斯一世的敕令,哲罗姆等人于383年开始对当时现存的新约拉丁文本进行修订,于390年开始参考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对旧约希伯来文本的翻译。这个译本所采用的是不同于西塞罗式雄辩、优雅的古典风格的世俗拉丁文,“武加大”原意即为“通俗的”。对旧约诗篇,耶柔米提供了一个修订版本以及一个原文翻译版本。405年,耶柔米完成了正典及次经中多比传、犹滴传(原文为亚兰文)的翻译工作。次经其余部分则采自希腊文七十士译本。此译本共含正典73卷(旧约46卷,新约27卷)、次经3卷。旧约中除诗篇均为从希伯来文重新翻译而成。新约中四福音书经历了细致的修订。

以赛亚书第十四章12节:拉丁文:quomodo cecidisti de caeloluciferqui mane oriebaris corruisti in terram qui vulnerabas gentes

英文:How art thou fallen from heaven, OLucifer, who didst rise in the morning? how art thou fallen to the earth, that didst wound the nations?

亦有说法指出Lucifer为堕落后的名字,堕落前为lucifinil。当代美人是将撒旦与路西法画等号的。多部美剧中均有大魔王路西法的出场。

希腊神学修道士庞义伐草撰出8种损害个人灵性的恶行,分别是贪食、色欲、贪婪、暴怒、怠惰、伤悲、自负或傲慢。六世纪后期,教宗艾文略一世将那8种罪行减至7项,伤悲并归入懒惰,自负并入傲慢,并加入妒忌。他的排序准则在于对爱的违背程度。其顺次序为: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色欲、暴食。较后期的神学家如圣多玛斯·阿奎纳则对这个排序方式抱有不同的意见提出了霸道、狠毒、腐堕、贪污、施暴、淫欲、吏奴。

根据七宗罪演化出了对应的七魔王的说法,即傲慢之罪为路西法(Lucifer);嫉妒之罪为利维坦(Leviathan);愤怒之罪为萨麦尔(Samael);懒惰之罪为贝尔芬格(Belphegor);贪婪之罪为玛门(Mammon);暴食之罪为别西卜(Beelzebul,或作贝鲁赛巴布);淫欲之罪为阿斯蒙蒂斯(Asmodeus)。

或者路西法(Lucifer)--骄傲,利未安森(Leviathan)--嫉妒,阿斯塔罗特(Astaroth)--愤怒,贝利亚(Belial)--懒惰,玛门(Mammon)--贪婪,别西卜(Beelzubub)--饕餮(代表暴食之意),阿斯莫德(Asmodeus)--淫欲

后来此说法被创作者大量引用,在各种作品中广为人知。

“明亮之星(文中指的是巴比伦王),早晨之子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这攻败列国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然而,你必坠落阴间,到坑中极深之处。”

路加福音第十章十八节:耶稣对他们说,我曾看见撒旦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样。

以赛亚书第十四章十二节:明亮之星,早晨之子,你何竟从天坠落。你这攻败列国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

以赛亚书第十四章十三节: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

以赛亚书第十四章十四节: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

启示录第十二章三节:天上又现出异象来。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

启示录第十二章四节:它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

启示录第十二章七节: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

启示录第十二章八节: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它们的地方。

启示录第十二章九节:大龙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旦,是迷惑普天下的。它被摔在地上,它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

启示录二十章二节:他捉住那龙,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旦,把它捆绑一千年,

启示录二十章三节:扔在无底坑里,将无底坑关闭,用印封上,使它不得再迷惑列国,等到那一千年完了。以后必须暂时释放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