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陆思宇的痛
“如果不嫌弃的话,来给我当贴身保镖吧!”
“贴身?”陆思宇就带着几丝玩味,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欧文俏脸一红,气愤道:“不愿意就拉倒,真是的。”
陆思宇觉得这个女孩很是可爱,而且从来没一个明星的架子,相反,还和自己开着这种玩笑。只是欧文此刻低着头,脸上烧得厉害。不知道为什么,在陆思宇开了那样的玩笑之后,她的心里就像是被小猫抓了一样,心痒难耐。
难道自己真的喜欢上了这个家伙?她这样问自己。
就听陆思宇在旁边轻轻说道:“弗兰克是我朋友的名字,他和他的妻子在一场任务中去世了。他们留下了一个孩子,也就是寄养在我家的妹妹陆雪琪。
“那个时候,我们在执行一场完全相反的任务。如果不是我发现了那场内幕交易,让他们深陷其中,或许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陆思宇的声音有些哽咽。
欧文居然一时不知道究竟该怎么安慰他,因为她从未经历生死,根本不知道这其中的艰难困苦。陆思宇突然就笑了笑,说道:“这也是我为什么选择脱离的原因,毕竟这种事情是要拿自己的生命进行博弈的,如果把命丢了,就真的什么也没有了。”
欧文就把自己的手放在他的手心里,说道:“如果这一单结束,我雇你当我的保镖啊!反正我从来都没有专职保镖,你是第一个。这样,我们各取所需。”
看着欧文眼角的泪花,和自己大手里白嫩的这双小手,欧文轻轻笑出了声,于是说道:“那行,你别忘记哈,我完成这一单就去签离职合同,你别翻脸不认人。”
欧文破涕为笑,看着陆思宇把事情安排妥当,然后出外面巡察。欧文躺在床上,大脑里全都是陆思宇的影子,抬头看到陆思宇的包放在那里,便有些好奇,打开以后,里面除了身份证、护照之类的,就是一个本子。这里写着他每次出席任务时的笔记,而其中的一篇吸引住了她:
今天是2016年3月17日,北美洲的海风很冷,在这里,我要接一个孩子。她是我朋友的女儿,只是我很难过,因为她从今以后只有一个人了。我不知道她除了她的父母还有什么家人,对于我们这一行来说,其实并没有什么朋友,就算有,也很多年不来往了。
这是我干这一行的第五年,虽然见惯了生死,但在我身上发生还是第一次。我不知道该如何向小家伙解释,毕竟这件事起因在我。
之后是一段不同的笔迹:
小家伙看到我,似乎是知道了结局,我知道她心里一定很痛苦,但却好像从一开始就做好了这个准备。这一行真的不容易,做起来无法避免危机,而且都有随时丧命的危险。不知道还有多久,我可以不用再以生命作为赌注。
其实每个人的生命都很脆弱,但现在,却又不得不为此奔波。家里需要钱,我必须努力去赚钱。如果有一天我真的死了,那便也是命吧!
……
今天是3月19日,我们带着弗兰克夫妇的骨灰回到了国内。我准备给他们找一个落脚的地方,小家伙在家里找到了他们的银行卡,是瑞士银行的银行卡,没定期存款,而且密码是她的生日。小家伙在飞机上跟我说,其实父母早就把一切都规划好了,他们没有亲人、没有朋友。
我看到了弗兰克给我留下的绝笔信,有弗兰克跟我说的,也有他的妻子留给我的。那就是让我帮忙照顾好小家伙,哪怕是收养她也可以。
我看到躺在床上的她已经早早睡去,其实她的世界里,不管是父母还是别的人,都是灰暗的。她是白人,我决定收养她,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
我问过一个管户籍工作的初中同学,他说,按照法律:
华夏公民在国外收养外籍儿童的行为,适用《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相关规定,但不适用华夏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西班牙、瑞典、挪威、冰岛、丹麦、爱尔兰、比利时、芬兰、荷兰、新西兰、新加坡、澳大利亚、意大利等17个国家签订的双边收养协议。
目前,日本、菲律宾等多数国家法律规定:如果居住本国的外国人与本国儿童在当地建立收养关系,应当着重确认该收养行为是否符合外国收养人的国籍国法律。华夏公民如欲在居住国收养外籍儿童,当地主管机关一般要求华夏驻当地使领馆主管领事(简称华夏领事)为收养人出具“有关收养行为符合华夏法律”的证明。
然而,华夏虽有收养法规但缺少相关规定。自1992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简称《收养法》),只对“华夏公民或外国人在华夏内地收养华夏儿童”做出规定,却无“华夏公民在国外收养外籍儿童”的相关条款。鉴于此,为满足中外当事人建立收养关系的需要,华夏领事创建了一种符合实际要求的做法,即为华夏收养人出具“领事证明”。
领事证明,是指华夏领事为便利海外华夏公民在居住国办理相关手续,应当事人的申请,就某一特定事项涉及的华夏现行法规、政策、制度而出具的一种书面介绍或说明。尽管《收养法》中尚无“华夏公民在国外收养外国籍儿童”的具体条款,但华夏国内法律规章中已有相关的原则性规定。因此,华夏领事在实践中有为当事人出具“收养领事证明”的做法。
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8条规定:“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据此,华夏领事可应本国公民的申请,为其欲在居住国收养外国籍儿童出具的“收养领事证明”格式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华夏公民在华夏境内收养华夏籍儿童应同时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以及年满三十岁等条件。华夏公民在境外收养外国籍儿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华夏对华夏公民XXX按XX国法律收养XX国籍儿童不持异议。如将来被收养的XX国籍儿童申请赴华,华夏驻外使领馆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为其办理相应的入境手续。”
所以收养她还需要走一些别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