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柳永
这人能耐大了。很多女的都爱他,他呢也爱很多女的。这主儿要搁今天呐,很多人就得说他是渣男中的战斗机。但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批评一个人其实主要看你站在什么角度、什么位置,就这么简单。您比如重庆火锅,哎哟,爱吃的恨不得天天吃;不爱吃的呢,愿意把这店砸了才行。
他是谁呢?我估计大伙儿差不多都听过,上学那会儿都学过他的诗,这是个多情的诗人——柳永。
柳永,可以说是咱们文学史上最风光旖旎的一位了,才华横溢,留下了很多的名篇。最让咱们津津乐道的呢,就是他那些个风花雪月的故事。他这一辈子,总是跟秦楼楚馆的舞姬歌女联系到一块儿。那么柳永到底是咱们认为的这种浪荡公子呢,还是才郎俊杰呢?
有人说了,他就是个渣男,不是个三好学生,等等。其实这个说法并不准确,要我说他有点像金庸写的《天龙八部》里边的段正淳,多情又痴情。世人都说他是浪荡书生,但他更像是一条漫漫情路上的孤独行者,是个真性情的好男人。俗话说得好啊,情到深处似无情,他的多情和专情,总是被后人想当然地误解。
柳永是福建人,出生在福建崇安,父亲给他取了个名儿叫“三变”。这三变怎么回事呢?是《论语》里边的一句话:“君子有三变:望之俨然,即之也温,听其言也厉。”他爸爸这心气儿,就是希望儿子能做官。
柳永确实从小就很聪明,十岁就写了《劝学文》,十四岁写了《题中峰寺》。大伙儿都说这孩子了不得了,是个神童!
转眼呢,柳永到了该结婚的年龄了,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呢,在老家崇安娶了一位很漂亮很贤惠的媳妇儿。不过有点可惜,这个柳永初恋的女子没能在历史上留下她的名字来。
但柳永很爱她,曾作《斗百花》来描写他的新婚妻子。这首词咱就不说了,就是夸他媳妇儿婚后的各种羞涩、娇媚。柳永可以说是倾尽了温柔,而且肆意大胆,为妻子写了很多首情词来记录他们之间这甜蜜的爱情。在《玉女摇仙佩?佳人》这首词里,柳永对自己的结发妻子还给予了特别美好的称赞,意思是我这媳妇儿啊,和许飞琼差不多,偶然离开了天上来到人间,随便这么一掬饬,就超过人间你们这些个美女。花园里的花好看吧?但也不过就是深红浅白,都搁一块儿也没我媳妇儿好看。最后还说了这么一句誓言:
“今生断不孤鸳被”,意思就是说今生都不要分开。您想了解更多,可以去看看《玉女摇仙佩?佳人》这首词。
有人说了,你看这词写得多深情,这怎么会是一渣男呢?人世间的事儿啊,有的时候跟剧本安排的是不一样的,因为生活并不都是郎情妾意、你恩我爱。在婚后的第二年,咸平五年,柳永通过了乡试,决定进京应礼部试。虽说和新婚妻子依依不舍,但是好男儿志在四方啊,柳永也希望考取功名然后荣归故里,那年头读书人唯一的出路就是做官。
跟媳妇儿说好了:我进京赶考,你等着我,等我有个一官半职再回来,咱们好好过日子。不过很不幸,柳永离开家之后,媳妇儿很想念他。那年头第一交通不便利,第二也没有什么通信工具,这一走指不定什么时候能回来,也指不定以后会怎样呢,媳妇儿就得病了,没多久就去世了。在《晓风残月·柳永传》里,对于柳永和发妻的爱情有详细的描写。
可日子还得过呀,怎么办呢,科考还得去。公元1008年,柳永第一次参加科考。这么多年来熟读诗书,自己写的词又家喻户晓,柳永认为功名这个事对他来说应该是水到渠成的。结果呢,很不幸,他跟他两个哥哥都落榜了,都不灵。什么原因呢?让人哭笑不得,是因为他们的文采太好了!你说这玩意儿讲理不讲理?写得烂不行,写得太好也不行!当年宋真宗下诏:不读圣贤书,文辞浮靡者,全部拿下。什么意思呢?写得花里胡哨的通通不行!在吴曾的《能改斋漫录》中就有记载:宋真宗对博学的儒生和文人雅士十分看重,致力于学问的根本和文章的义理,非常排斥那些轻浮艳丽、空虚浅薄的文章。
您记住这么句话:世界上所有真性情的人,他的想法总是与众不同的。
柳永觉得皇帝老儿不识英才,心有不甘,大笔一挥写了一首《鹤冲天》。咱们耳熟能详的《鹤冲天》,就是在这个情况下出炉的。整首词把柳永的恃才傲物、狂放不羁的个性,还有他怀才不第的牢骚、感慨,心里的这些别扭,结结实实地写了个淋漓尽致。不过整首词也非常率真和质朴,他的真性情可以说一览无余。但是呢,大伙儿都知道,就是这一首《鹤冲天》,或者说是他的这种真性情,影响了他一辈子,注定了他在当时那个年代的与众不同和格格不入。
公元1018年2月,又到了这一年放榜的时候,宋真宗正审阅殿试的结果,看到“柳三变”这仁字的时候,皇上一激灵,拍桌子:“怎么还是他!”一想到《鹤冲天》皇上就气儿不打一处来,急了:“且浅斟低唱填词去,要什么浮名!”皇上这是针对他的话说的。这是柳永第三次落榜,每次都进了预选的名单,结果都让皇上给毙了,理由就是“属辞浮靡”。
柳永这是天生的气骨啊,皇帝让我填词去?来吧,领旨!在自己的手板,也就是名片上,大大方方写上一行字:“奉旨填词柳三变”。上哪儿去呢?烟花柳巷,青楼妓馆,填词去了。
其实吧,柳永这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不仅仅是因为《鹤冲天》这么简单。
公元1008年,柳永刚到汴京的时候,他因为之前在苏杭的名气,受到了很多人的青睐,其中的绝大多数就是歌妓。虽然说歌妓的地位在当时很低微,像路边的野花,被人随便摘、随便踩,但是宋朝歌妓也不简单,能歌善舞,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当时的士大夫们那是很爱啊,连皇上都经常“微服私访”呢。但不一样的是,除了浪漫多情的柳永,没有一个人会去真正了解她们内心的苦楚,都是把她们当成玩物,或者有时候故作清高,跟这些个女子填首小令、写首词玩一玩儿,满足一下自己高高在上的心理。
但柳永呢,他看到这些个青楼女子让人践踏,心里不是滋味儿。他看到了姑娘们外在的美丽,也看到了她们内心的善良,他给这些个最底层的歌妓填词。不仅如此,他还抛弃了主流社会认可的小令,写慢词,创长调,把这些身世坎坷的青楼女子的内心世界展现得淋漓尽致,写出了她们的美丽、她们的善良,写出了世人对她们的不公,写出了她们追求自由的愿望。
所以,柳永在秦楼楚馆获得了歌妓们深厚的友谊,甚至还有很深的爱情。有的书里就记载了当时的歌姬与柳永的故事。虽然《宋史》里边没有柳永传,但在《花台弟子柳永纪事》一书中写了很多。
但柳永的这种至情至性,那些士大夫看着觉得非常可笑,甚至瞧不起。你别看这些人也一天到晚地逛去,喝完酒吐得都没人样,他们还瞧不起柳永:一个大才子,整天地给她们作词,难登大雅之堂!
但是这些偏见和闲言碎语,对柳永来说不叫事儿。《柳永小传》里边说了:“柳永的快乐源于他内心的坦然,源于他对外界冷漠的淡然。”所以对于柳永来说,当个道貌岸然的官儿,粉饰太平,瞪眼说瞎话,还不如当个白衣卿相,道尽儿女情长:我还不如跟这儿写点词呢,比你们干净!
当然了,对于功名,柳永也是一直有追求的。公元1024年,四十岁的柳永第四次落第,真气坏了,说要离开京师,永不当官了。走之前,与情人告别。据说这个情人叫虫娘。柳永作了那首流传千古的《雨霖铃》,从这首词我们可以想象柳永跟虫娘离别的画面:傍晚,一场雨刚停,柳永跟虫娘在长亭告别,两人恋恋不舍呀,船上的人催着出发了,心里边有千种风情,也只能手拉手,泪眼看泪眼。自古以来,多情的人最伤心的就是离别,而且这一去就是多年的相别,相爱的人不在一起,即使有满肚子的情意也没有人一同欣赏。您可以搜《雨霖铃?寒蝉凄切》看看去。
要不是真的爱过,又怎么会写出如此触动人心、淋漓尽致的离别之语呢?
其实柳永和虫娘的爱情大家也应该有些耳闻,除了姓名不详的结发妻子之外,虫娘是柳永的人生挚爱。柳永的词里边唯一重复提到的名字,就是虫娘。
《木兰花》就是把虫娘的形象写得最清晰的一首词。开篇头一句就是“虫娘举措皆温润”,在柳永眼里,虫娘就是姿色出众、举止温柔、最受瞩目的那一个。您就知道这在他心里边儿是多么美好的一个存在。
还有《集贤宾》里,“就中堪人属意,最是虫虫”,虫虫是柳永对虫娘的一个爱称——喊虫虫是爱称,喊娘娘不成,怕皇上不乐意。他还说了,“有画难描雅态,无花可比芳容”,柳永这夸人的能耐大,确实是有才,不过也确实说明虫娘在柳永心中的美。那时候柳永的妻子已经去世,而且他没有再娶,但虫娘是青楼女子,虽然说两个人感情深厚,但是虫娘却不敢奢求嫁到柳家,所以这首词有了那最后一句:“盟言在、更莫忡忡。待作真个宅院,方信有初终。”许诺虫娘自己会娶她。柳永能说这话,就足可以看出来他对真爱有担当。
后来,柳永在羁旅漂泊的途中很心酸,但是他想到的还是自己和虫娘当初的快乐,写了《征部乐》。这首词就表达了柳永对虫娘深切的思念、告白,还有对他们这段真挚而专一的爱情的期待。
至于最后柳永和虫娘的结局,没有明确的记载,给咱们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间,但是柳永对她的感情很真挚。
说了这么些个,咱们也看出来了,柳永这一生啊很漂泊,也不受重用,但还是有很多女子都爱他,无论是他结发的妻子还是虫娘,还是其他的一些青楼女子,都跟他有过很深的感情。所以为什么说柳永像段正淳呢?虽然多情,但是所有感情它都是真的。《避暑录话》就记载了:“凡有井水处,即能歌柳词。”就是说当时的柳永是大宋第一填词高手,有着遍布全国的粉丝群,歌妓中一直流传着这么几句话:“不愿穿绫罗,愿依柳七哥;不愿君王召,愿得柳七叫;不愿千黄金,愿得柳七心;不愿神仙见,愿识柳七面。”一一也不知道哪个唱快板儿的给编的。在这儿可以看出来,柳永在市井的地位,这些个青楼女子对柳永有多崇拜。
晚年的柳永穷困潦倒,但他的死却轰轰烈烈、荡气回肠。死的时候,没有人安葬,很多青楼女子赶来送行,哭声震天,集资安葬了他。后来每逢清明,都有歌妓舞妓带着酒到墓地祭奠他。《喻世明言》第十二卷《众名姬春风吊柳七》就说了,柳永死后,京城名姬每年清明节自发地拜他,成为一种习俗,称为“吊柳七”或“吊柳会”,直到宋高宗南渡之后才不得不中止。
这么一说,我越发觉得柳永不是一个薄情人,因为他懂爱,才会得到他人的眷恋,才能在消失于世的时候有那么多人为他祭奠。他的真性情、浪漫、对青楼女子的平等态度,才会随着他传遍大街小巷的词曲永留于世。一乐游原上妓如云,尽上风流柳七坟。可笑纷纷绍绅辈,怜才不及众红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