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〇
唯识论以眼、耳、鼻、舌、身为前五识,第六意识,第七末那识,第八阿赖耶识。前五识之对象乃有形相、官肢之本能,自可辨别。如眼辨色,耳辨声,鼻辨香,舌辨味,身辨触是也。故前五识亦曰了别境识。“了”是“了解”,“别”是“分别”,谓五官自可以了解而辨别之也。至于第六识以上,则为无形相,譬如问释迦之人格何如,极乐世界之内容何如,则只能以意识了别之矣。
《大学》以诚意、正心、修身为次序,身与意之间,增置一“心”字。心是何物,其所执之职责为何事,值得注意。据解剖学所得,则心乃调节血脉流通之器官,与电学之变压机同其功用。然而“正心诚意”之“心”,非此之谓也。中国古代,未解人脑为思想中枢,徒见劳思过度至于兴奋或疲乏时,血脉流行每失其经常,因而心房每发生异状,是以误认心房为思想中枢。然此乃生理学之学问。至若形而上之学问,则心也脑也,只是行文上之符号而已,无关宏旨。
《大学》解释“正心”之一节曰,有所忿,有所恐惧,有所好乐,有所忧患,则心君皆不得其正。苟如是,则正心工夫,乃在喜怒哀乐未发之先,其顺序应作正心诚意修身,庶不费解。
试以十二因缘观释之。“触”是第七缘,乃与外界接触而生感觉之谓,是即所谓身。“行”是第十一缘,乃有意识的意志活动之谓,是即所谓意,亦即所谓喜怒哀乐。至于喜怒哀乐未发之先,则是第十二缘之“无明”矣。无明乃无意识的本能活动。正心工夫,既在喜怒哀乐未发之先,已入无明境界,不应与修身紧相衔接。
或曰,正也者,应是发而皆中节之意,非未发也。是未必然。《大学章句》固明明曰:“有所忿,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然则无忿,无恐惧,无好乐,无忧患,乃得谓之正,其义甚明,非未发如何。
《成唯识论》曰,第八之阿赖耶识亦名心识,亦名种子识。又曰,集起的心即第八识,思量的意即第七识,了别的识即第六识。其顺序恰为心、意、身。盖有意识的意志活动,自应在无意识的本能活动之后。是则“正心”允宜在“诚意”之先,“心”应是最初之一级,为一切意识之发源地。《大学章句》所用之符号,似有颠倒错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