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和自我
逻辑作用是一个理论,前面所建立的逻辑反射和心理逻辑其实是为其服务的。作为一个理论我们必须解释与其相关的所有内容。在本书的开头就提到,如果以动力学为因果关系的基础,那么心理过程就有两个不同的动力源:环境和自我。
人作为有机体一般将自身之外所有的一切都称为环境,当然,其中也包括其他人以及社会。环境首先作用于感觉功能,并由此引起情绪功能。人通过环境获得最初的感性认知,然后不断地抽象化和复杂化,由此形成发达的认知功能。认知功能将环境中的存在以观念的方式拷贝到大脑中,我们称其为环境性表征。这些环境性表征与神经功能相联结,从而起到激发的作用。在所有的心理过程中,从本质上讲环境并不直接激发行为,而是先通过激发动力性功能,然后通过这些动力性功能进一步地激发行为。有时候我们可以将环境看成心理过程中的条件,这样有利于理解。
逻辑作用是对功能联结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在感觉行为中,环境刺激感觉功能,感觉功能作为动力性功能引起行为的发生。有些环境条件很容易识别,如食物或尸体等,也很容易判断其功能意义。有些环境条件则更加抽象和复杂,如公司、广场、军队等,这些环境刺激具有丰富的意义,我们很难一下就判断出其功能意义,所以必须将其放到逻辑作用的整个环节中去分析。
自我这一概念并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它在大脑中有神经存在。在低等动物身上大多数心理和行为是由环境刺激引起的,但随着进化的深入,自我可以独立地激发心理和行为,而不需要环境刺激。像在人这样的高级动物的大脑中,自我作为一个独立的激发功能,已经成为一种本能,在作为行为的发起者时可以不需要任何动力性功能的支持,如“我要走了或我今天下午踢足球等”。
虽然环境和自我可以独立激发心理过程和行为,但是在逻辑作用中大多数时候作为动力它们可以同时存在,并不影响逻辑作用过程本身。在以前的理论体系中,环境作为动力源主要存在于行为主义中。自我作为动力源则存在于人本主义、精神分析和认知主义中。在功能主义理论中,环境和自我在语言水平上具有一致性,都有明确和对应的词汇,这些词汇在每个人的大脑中的区域分布也都是相同的。在语言分析中仔细地区分是环境,还是自我作为动机有利于我们对心理过程和行为进行预测与控制。在逻辑作用的因果关系中可以根据环境或自我判断一个人的人格特质:他是容易受环境影响,还是有强烈的自我意识。除此之外,在心理咨询中也可以进行针对性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