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反射
长久以来,人们会问:在心理学中为什么那么重视反射?这个问题的回答可能要从科学的目的开始说起。人类相信和应用科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科学能够揭示万物背后隐藏的规律和秩序,并且将预测和控制其运行作为自己的重要使命。在心理学中对反射的研究是实现这一科学目标的突破口,以前的理论中反射主要还是停留在行为水平上,而且只是一些简单意义上的行为。在新理论中我们将行为的反射扩展到复杂的意识水平——感觉、情绪和认知。逻辑是在意识水平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工具。首先我们对逻辑反射进行定义:
逻辑反射指人的感觉、情绪、认知和行为在意识(或思想)水平存在一系列无须学习的联结,同时我们以逻辑规则来组织和表现的反应。
反射是一种本能,逻辑反射也是一种本能,只不过它在心理或语言水平是由逻辑语言来组织和表现的。一提到逻辑反射人们都会想到语言,但是语言和行为从意义的角度是可以处于同一水平,也就是语言包含了行为。大多数的心理内容和过程还是通过语言来表示。大脑中的功能/范畴可以用内隐的或外显的语言来表示,逻辑语言能组织这些功能/范畴(内隐和外显的语言在理论的意义上是一致的,所以内隐和外显的逻辑语言在理论的意义上也是一致的)。语言中包含了行为——内隐的行为,外显的行为作为一个执行系统来执行内隐的行为。
联结是一个范围很广的概念。从理论上讲,所有的心理或神经作用模式都可以包含其中,例如,反射和其他所有的自由组织的神经联结。我们生活在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中,仅仅从语言分析的角度来看,人的心理活动中大部分的内容都是自由组织的。这些自由组织的神经模式除了因果关系,基本上都是一般性的联结。如果从反射的角度来看,如感觉行为等本能性的内容虽然少,但却非常重要,直接影响了人的生存,在反射作用中大部分都是由因果关系来组织的。
因果关系是逻辑反射的核心,也是整个功能联结理论的核心。感觉行为、情绪行为、情绪认知等功能间联结都可以用因果关系来组织,因为它们都属于逻辑反射。
在行为主义的反射理论中,行为的意义是由人来解释的,而这些解释必须使用语言,当然也包括逻辑语言。在行为主义中对行为反射的解释往往是客观环境,不是更本质的动力性功能。它们将动机归之为环境,但是环境只有作用于机体的动力性功能才能产生行为,所以行为主义理论本质上是不完整的。在功能理论中具有因果关系的逻辑语言不仅可以用语言有效地组织心理过程,也可以有效地解释行为,所以这是一个更优和更强的理论。
在这里要特别说明一点,并不是所有的因果关系都是反射,例如,为什么苹果会掉在地上,所用到的是自由意识——因为苹果和地面之间存在着引力。这是一种客观逻辑,而我们的逻辑反射所指的内容都是主观逻辑或心理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