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和行为
语言和行为作为心理的两种重要表现形式一直都是心理学研究的核心。人类对大脑在不断地深入了解,我们已经知道了语言和行为都存在内隐和外显之分。在外显的水平上语言和行为几乎没有实质性的关联,但是在内隐的水平上——也就是表征的水平上它们是一体的,以表征的方式相互联结和作用。
在这里我们认为内隐水平上的语言和行为事实上指的就是表征水平上的语言和行为,内隐水平上的语言和行为一般称为思想,而思想也可以称为表征。
在对语言进行分析时就会发现其中有很多动词,它们大部分来自行为。这些行为都可以用语言来表达其意义,所以在表征水平上,语言事实上包含了行为。不仅如此,语言还包含了感觉、情绪、认知以及环境性表征和功能性表征中的所有方面。但是我们为什么要把行为单列出来呢?除了它在外显上作为与语言并列的心理表现形式之外,最重要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习惯——人们通过对他人行为的观察发现其心理,而这些心理都可以通过语言来表达。无论这里的语言是内隐的还是外显的,所有行为的意义都可以用语言表达出来。
表征和功能/范畴的一体化关系我们已经做过详细的说明,现在要将其扩展到语言和行为。心理学和语言的关系密切。语言的使用是一种心理活动。另外,人的心理活动一般都需要依赖于语言符号,所以现代心理学从它独立出来的时候就把语言作为一项重要的研究内容。
对新理论来说,语言的研究有两方面的内容是十分重要的:语义学和语法学。语义学处理句子和词的意思。语法学则研究用不同的语法规则来组织词汇。语义学中最小的单位是词,词的意义包括意思和指称两个方面。意思是指词和其他词的关系,而指称是指该词和客观存在的某件物体、事件以及机体性内容的关系。从本质上讲很多词都有其功能意义,只是有些词更加容易区分其功能意义。这意味着在语言分析中要有一定的灵活性,当然它的另一面也是指语言分析存在模糊性。不同的词汇有其各自的功能意义,这里不再赘述。根据表征理论的简化原则,我们将所有的词汇从功能/范畴的角度划分为四个方面,其中,感觉、情绪和认知有不同的词性,行为则主要由动词构成,所以比较容易识别。
在语言学理论中,语言可以界定为结构良好的句子的无限集合。语法就是一个形式化的手段,由一系列有限的规则组成,这些规则生成了语言中的句子。不同的语法就是不同的语言理论,由一系列关于语言的结构和组织的假设组成。
按照功能主义理论,语法规则从本质上来自大脑功能的分化,不同的功能/范畴存在于不同的大脑区域,它们需要一系列不同的规则将其联结起来形成具有完整意义的心理和行为过程。我们始终应该记住对心理分析最重要的有两点:一是语言和行为背后对应的功能/范畴;二是它们之间的联结。
语言和行为的内容非常丰富,本书认为这是一座宝藏。以前我们总是忽视它,或只是进行一些简单的应用。在功能理论中我们将不断地对其进行开发,这将是人类精神领域的革命,而这场革命将建立在这样一个事实上:语言和行为反映了大部分的心理活动,并且可以用它们对人的心理活动进行实质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