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公司刚成立时,建议采用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经营实体,并有两个及以上的股东,如果不是非常必要,不建议设立一个股东的公司。
2)公司准备上A股前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3)可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用有限合伙企业作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实现员工对公司的间接持股。
4)如果在改制上市前股东人数超过50个,可以把部分持股人员装入上层的股东公司或合伙企业做间接股东,以满足股东人数不超过50个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