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打破常规思想的束缚
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努力成为真正的专业人员。所谓的工作,不单是自己获得各种知识或请教人就够的。是要亲身去体验,自己领悟,揣摩要点才行。执行过程中,有创意,富有想象力,灵活地将原则性贯彻的人才最受欢迎。
要掌握自己的生活,就需要有灵活性,需要自己不断地确定在具体情况下各种规定是否适用。不应为别人的选择生气,只要保持住自己的观念就行了。有许多人就是不敢打破常规,认为常规就是天规,所以没有取得大的突破和进展,而只有小小的蠕动。
敢于违反常规是成功者非常突出的个性。为什么这样讲呢?社会进步与个人发展都需要不通常理的人,而不是事事顺应潮流、听天由命的人。推动社会进步的往往是那些具有革新精神、敢于打破常规、改造环境的人。如果你要变消极适应环境为积极改变环境,就必须学会抵制促使你顺应社会习俗的各种压力,可以说这是真正生活的必要条件。
这样,别人或许会认为你这是离经叛道;然而,要自己思考问题,就要准备付出这种代价。人们可能会说你别出心裁,标新立异;普通人可能不赞许你,甚至会孤立你。其实,既然你否定了其他人所信奉的行为标准,他们自然会不以为然。
你会听到人们经常提出这样的一种论点:“如果每个人都仅仅遵守自己愿意遵守的规定,那我们的社会将会成为什么样子呢?”对这种说法的一个简单答复便是:大家不会都这样做的!我们社会中大多数人都习惯于依赖世界、循规蹈矩,因此他们不可能都这样做。
是的,任何事物都不是绝对的。任何规则或法律都不能保证在各种场合均能适用,或取得最佳效果。相比之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应成为我们生活和行事的准则。
然而,你可能会发现,违反一条不适用的规定或打破一种荒谬的传统却很困难,甚至不可能。顺应社会潮流有时的确不失为一种生存的手段,然而如果走向极端,这也会成为一种神经过敏症。在某些情况下,按条条框框办事甚至会使你情绪低落、忧心忡忡。
公共秩序是文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则是维持文明社会必不可少的。但是,盲目遵循常规则完全不同。对于个人来说,盲目服从可能比违背规定更为有害。
有些规定是荒谬的,传统习惯也常常是毫无意义的。在这种情况下,你如果盲目地循规蹈矩,就无法真正地生活。现在,你应该重新审视各种规定,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
林肯曾经说过:“我从来不为自己确定永远适用的政策。我只是在每一具体时刻争取做最合乎情理的事情。”他没有使自己成为某项具体政策的奴隶,即使对于普遍性政策,他也并不强求在各种情况下都加以实施。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在这里绝不是鼓吹无政府主义。我们并不希望破坏社会秩序,只是希望在维护社会秩序的情况下,挣脱那些毫无意义的“必须”“应该”的条条框框,使个人得到更多的自由。
即使是合理的法律与规则也并非能适用于各种场合、各种环境。我们要努力争取的,不必总是严格按规矩办事。不必时时刻刻考虑社会环境的需要。否则,你就是一个毫无主见、随波逐流的人。的确,亦步亦趋、照章行事比较容易,然而只要你认识到法律是为你服务的、而不是你的主人,你就会逐步消除自己的“必须性”。
要抵制不合理的社会习俗,首先要心胸开阔。别人可能会违心地按规定办事,你最好不妨碍允许他们作出自己的选择。不应为别人的选择生气,只要保持住自己的观念就行了。
要想不为社会环境所左右,就需要作出自己的决定,争取不声不响地付诸行动。大吵大闹、表示敌对情绪都不会起到积极作用。不合理的规定、传统和政策是不会轻易消失的,然而你却不必受其约束。其他人如果愿意听任摆布,这与你没有关系。
他们要这样做完全可以,但于你是不适宜的。为这种事而大吵大闹往往会引起别人的反感和愤怒,并且你会发现悄悄回避一种规定要比公开对抗来得容易一些。你或可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或可根据别人的要求生活,这得由你来选择。
各种导致社会变革的新思想最初往往是为人们所拒绝的,甚至曾经是不符合法律的。进步常常与传统发生冲突。爱迪生、福特、爱因斯坦以及莱特兄弟在取得成功之前,都曾遭到人们的嘲讽。同样,你如果抵制不合理的规定和措施,也会遭到一些人的反对。
成功者常常敢于打破常规,以积极的思考找到一条适合于自己发展的天规,从而每天都有新的突破。谈到这个问题,看起来很简单,实际却是一种胆识,一种魄力。没有胆识和魄力的人,岂能成为成功者?
旅行者由于经常出外旅行,所以大都在餐馆吃饭。结果有时会遇到上错菜的时候。但因此而得到一份意外的惊喜,哈尔曾遭遇过一次。那天哈尔告诉经理菜上错了,于是餐馆经理立即纠正并向他道歉,还拿来了一份菜单,请哈尔选一份免费糕点。这样,哈尔反过来又向餐馆经理道谢。
“‘我谢谢他的差错!’哈尔说,‘这使我渐渐明白餐厅做了什么。我找来经理问他是怎样想出提供免费糕点的主意的。'”
“‘很简单。’他说,‘我们开会讨论由于出错菜给顾客带来不满的问题,并试图寻找方法减少这种不满。我们一致同意向顾客道歉。'”
“‘突然有人提议,‘为什么我们不使顾客感谢我们?’我问怎么办,他说,‘如果我们的错误使得顾客很不高兴,那我们可以免费送他们点东西弥补错误。'”
“‘这真是不可思议,’经理说,‘但现在当我们出错时,我们的顾客都谢谢我们。我们的生意也是越来越好,因为我们考虑更多的是为顾客服务。'”
这个饭店想出一种极妙的方法真是好点子。它向根植于我们脑中的固有认识挑战。固有认识就是面对饭店的错误、顾客的气愤,饭店无能为力。现状就是顾客产生了不满,光道歉是不能令顾客转为满意的,顾客会投诉的。
正如斯迪公司想为他们的合作开发中心设计一个适于创新的环境。当委托建筑师设计时,他们挑战固有认识:即中心就要划出部分分区。结果设计了一个销售、产品设计以及广告混在一起的环境。
这种“杂伴儿”团队由4人组成,每个部门抽一个人。本中心的金字塔建筑结构使每个人拥有一个窗口,并在顶端设计一个宽敞的安静的房间,在那里人们可以不被干扰,可以沉思,搞研究,进行个人脑力激荡。
据斯迪讲,中心现在就是一个创新实验室。他们给那儿起了个新名字叫“有效的不便”。
通用电气曾将培训办公室员工的成功课程运用到工厂工人身上。在刚提出这项培训安排时,培训组织者许多潜在的固有认识很快浮现出来:
一是工厂员工绝对不可能坐下来听两天的课,所以将它减为一天。
二是工厂员工绝不可能写出一份关于管理的总结报告,因为他们没有写总结的技巧。
三是如果他们的主管或上司在屋里的话,工厂员工不会发言,所以只让那些收入不高的员工在一起听课。
“自然,我们向所有这些常规认识挑战。”培训组织者说,我们让不同职能、不同级别的员工混杂在一起,上了足足两天的课。我们邀请主管和团队领导帮助大家写总结。在训练课上你不会分辨出谁是领导谁是工人,因为每个人都被要求穿一样的普通T恤,甚至是主管生产的副总裁。我们指导工人使用各种视觉工具帮助他们写总结。
结果证明,他们许多人的总结写得比那些办公室人员还要好,更突出要点,更充满激情。一位操作指导的评论,形象地说明了挑战这些根植于我们脑中的固有认识的强大效果:“你们所做的总结让所有管理者相形见绌。我们就知道你们会有办法帮助我们的,我们真的都不知该怎么留神读好了。我真为你们自豪。”当他走回到座位时,眼中有泪水。在场中的每个人都有泪水。那堵墙已经开始倒了。
挑战常规想法,正像你看到的,非常简单。要想出好主意,你必须重新审定你的问题或境况,挑战那些处理该问题时惯有的认识。这时,你或许发现自己在很多事情上难以作出决定,甚至在小事上也是如此。
这是习惯于以是非标准衡量事物的直接后果。如果当你要作出某些决定时,你能抛开一些僵化的是非观念,而不顾忌什么是是非非,你将轻而易举地作出自己的决定。如果你在报考大学时竭力要作出正确的选择,则很可能不知所措,即使作出决定后,也还会担心自己的选择可能是错误的。
因此,你可以这样改变自己的思维方法:“所谓最好、最合适的大学是不存在的。每一所大学都可能有其利与弊”这种选择谈不上对与错,仅仅是各有不同而已。
要消除常规束缚,你不要将各种可能的结果都用对与错、好与坏,甚至最好与最坏来衡量。所有选择的结果只是他们各自不同而已。
例如,你到商店购买了一件衣服,当你穿给父母、朋友或孩子们看了之后,他们会表露出不同的观点,而你无法判断他们哪一个人的观点是对的,哪一个是错的。关键一点是你自己喜欢最为重要。
如果采用自我挫败性的是非标准,你就会认识到,每当你作出一项决定时,你只要权衡选择其中的一种结果。倘若你事后对自己的决定感到后悔,并且认识不到后悔是浪费时间,下一次你就会作出不同的决定,以达到你的期望。但是无论如何,你绝不会以“正确”或“错误”来形容自己作出的决定。
你可能会认为,错误的思想是不好的,甚至根本不该提出来,应当鼓励正确的思想。你也许会对孩子、朋友或妻子说:“不对的话就不要说,不对的事就不要做。”
问题恰恰出在这里。因为这种对与错、是非曲直的标准应该由谁来确定呢?这是我们每个人都无法肯定回答的问题。法律只能决定一件事是否合法,却不能决定它的对错。一个多世纪以前,穆勒在《论自由》一书中指出:
“我们永远无法确定我们所压制的是不是错误的意见。即使我们压制的是错误的意见,压制意见的做法比错误意见本身更为邪恶。”
衡量真正生活与否的标准并不在于能否作出正确的选择。你在作出选择之后,控制情感的能力则更为明确地反映出自我抑制能力,因为一种所谓正确的标准包含着我们前面谈到的“条条框框”,而你应当努力打破这些条条框框。
这里提出的新的思维方法将在两个方面对你有所帮助:一方面,你将完全摆脱那些毫无意义的“应该”标准;另一方面,在消除了是非观念误区之后,你便能更加果断地作出各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