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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魃为虐,见《云汉》之诗,是事出经典矣[2]。《山海经》实以女魃,似因诗语而附会。然据其所言,特一妖神耳。近世所云旱魃,则皆僵尸。掘而焚之,亦往往致雨。夫雨为天地之訢合,一僵尸之气焰,竟能弥塞乾坤,使隔绝不通乎[3]?雨亦有龙所作者,一僵尸之技俩,竟能驱逐神物,使畏避不前乎,是何说以解之?又狐避雷劫,自宋以来,见于杂说者不一。夫狐无罪欤,雷霆克期而击之,是淫刑也,天道不如是也。狐有罪欤,何时不可以诛,而必限以某日某刻,使先知早避?即一时暂免,又何时不可以诛,乃过此一时,竟不复追理?是佚罚也,天道亦不如是也。是又何说以解之?偶阅近人《夜谈丛录》,见所载焚旱魃一事、狐避劫二事,因记所疑,俟格物穷理者详之。
【译文】
旱魃作祟造成旱灾,见于《诗经》中的《云汉》一诗,可以说是出自经典的了。《山海经》把旱魃看作女性,似乎是从《诗经》中的诗句附会出来的。然而,据上述经典所言,旱魃专指一个妖神罢了。近世所说的旱魃,却都是僵尸。把僵尸挖掘出来焚烧掉,就往往导致下雨。可是,雨是由天地二气的结合产生的,一具僵尸的气焰就能塞满乾坤,使天地二气隔绝不通吗?雨,有时候是因为龙的飞升翻腾造成的,一具僵尸的伎俩就能驱逐神物,使龙畏惧回避不再前来吗?这又如何解释呢?还有,狐躲避雷击的事情,自宋代以来就经常见于各种杂说记载。如果狐没有罪过,雷霆按期出击,那就是滥用刑罚,天道不应该这样。如果狐有罪过,何时不可诛杀呢?为什么必定要限制在某日某刻,让其预先得知提前躲避呢?即使是一时侥幸躲过,又何时不可诛杀,为什么过了规定时刻竟不再追究?这显然是失于刑罚,天道也不应该是这样。又该怎样解释呢?偶尔翻阅近人所著的《夜谈丛录》,见到其中焚烧旱魃、狐狸避劫二事,于是记下我个人的疑问,等待穷究事物道理的先生们详细解释。
【评点】
古代的道德教化体制,有一个重要手段,就是神道设教。“神道设教”像个筐,很多不便说清、不想说清的道理,都一股脑儿装进这个筐里。这是宣教的一条捷径。简捷确实简捷了,但是也因此造成了很多混乱。纪昀从旱魃的传说展开思考,他的诘问是积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