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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藩司张公宝南,先祖母从弟也。其太夫人喜鳖臛[19]。一日,庖人得巨鳖,甫断其首,有小人长四五寸,自颈突出,绕鳖而走。庖人大骇仆地。众救之苏,小人已不知所往。及剖鳖,乃仍在鳖腹中,已死矣。先祖母曾取视之,先母时尚幼,亦在旁目睹:装饰如《职贡图》中回回状,帽黄色,褶蓝色,带红色,靴黑色,皆纹理分明如绘;面目手足,亦皆如刻画[20]。馆师岑生识之,曰:“此名鳖宝,生得之,剖臂纳肉中,则啖人血以生。人臂有此宝,则地中金银珠玉之类,隔土皆可见。血尽而死,子孙又剖臂纳之,可以世世富。”庖人闻之大懊悔,每一念及,辄自批其颊。外祖母曹太夫人曰:“据岑师所云,是以命博财也。人肯以命博财,则其计多矣,何必剖臂养鳖!”庖人终不悟,竟自恨而卒。
【译文】
四川布政使张宝南先生是先祖母的堂弟,他的夫人爱吃鳖羹。有一天,厨子买了一只大鳖,刚砍掉鳖的头,就有一个长四五寸的小人从鳖的脖腔里蹦出来,绕着鳖跑来跑去。厨子吓得昏倒在地,大家把他救醒,小人已经不知跑到哪儿去了。等剖开鳖,发现小人在鳖腹里面,已经死了。先祖母曾拿来小人看过,先母当时还小,也在一旁看到了。小人的装饰像《职贡图》中回族人的样子,帽子是黄色的,夹袍是蓝色的,腰带是红色的,靴子是黑色的,衣着纹理分明,像画的一样,脸面手脚却像雕刻的一样。馆师岑某认识它,他说:“这种小人叫鳖宝,如果能活捉它,剖开人的胳膊放在肉里,它就能靠喝人血为生。人的胳膊里有这种宝物,那么地里的金银珠宝之类,隔着土便能看见了。人被它喝光了血就死了,子孙又可以割开胳膊把它放进去,这样就可以世世代代享用无穷而富裕了。”厨子听了极为懊悔,每当想到这事时,就打自己的嘴巴。外祖母曹太夫人说:“据岑馆师这么说,这是以命换财。人既然愿意用命去拼,那发财的办法就多了,何必割开胳膊来养鳖?”厨子始终懊恼不已,竟然恼恨得病而死。
【评点】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里也描写过这种鳖宝。一只巨鳖(八大王)为了答谢冯生的不杀之恩,变幻成人,把鳖宝安进了冯生胳膊里。等冯生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后,八大王担心危害冯生健康,便收回了鳖宝。纪昀此文,则是暴露了一类人渴望一夜暴富,连危害生命也在所不惜的浮躁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