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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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的不平等论

贫困既是一个绝对概念,也是一个相对概念。当人们处于无家可归、无所可住、无饭可吃的状态,我们可以将这种状态视作贫困,也就是绝对贫困。从这层含义上看,贫困是客观的。但是,如果当一个群体或一个国家甚至更大范围都处于食物短缺的状态时,贫困概念的政治经济意义就变得不明显了。也就是说,即使贫困是客观现实,但这种客观性的贫困仍然是相对的。2012年,中国政府确定了中国农村新的绝对贫困线:年人均纯收入2 300元(2011年不变价),并且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而1986年,中国政府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线为年人均纯收入200元(1985年不变价)。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1986年200元的购买力大致相当于现有标准的40%。同样都是绝对贫困,但其所含的福利内涵却完全不同。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贫困是一个比较概念,因此也是一个相对概念。如果按照物质生产的丰裕度来衡量,那么史前社会或其之后不同阶段与现代社会相比,都可称为贫困社会。那个时期人们都呈现出所谓的贫困,即使人类社会物质生产的丰裕度相差很大,也很难按照当时的标准来确定谁是贫困的。我们之所以将那个时期称为贫困,是与现代社会对比产生的概念。这就涉及贫困的元问题概念。

说贫困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那么这就意味着人类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平等的。由于不平等而导致差异,人类社会无论是群体还是个体之间由于差异而呈现出在不同时期用不同标准衡量的福利获得性差异。这一差异贴近了我讲的元问题概念。法国思想家卢梭在他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中,对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做了深入的探索。卢梭说,当有些人仍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维持着他们的原始状态时,另外一些人的生活则获得了改善,这样的改善都是通过他们的本性,不论这种本性是好的还是坏的,但是这些本性并非他们天生就有的。这就是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卢梭在这里强调了人的本性本不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卢梭在全书中系统地论述了“原始人是平等的”观点,从而阐述了“现代人是如何产生不平等的”哲学观点。卢梭认为人类有两种不平等,一种是自然的或者生理上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包括年龄、健康、体力、智力和心灵的差异。第二种则是所谓精神或者政治上的不平等,因为它来源于习俗,来源于伤害他人的特权,如比别人更加富有、更加光荣、更有权力,甚至让他人服从自己。卢梭认为我们没有必要去询问自然的不平等的起源,他认为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去探索一个人为什么在体力上强于另外一个人,身高高于另外一个人,本身没有太大的意义。人类不平等真正的问题在于第二种,我们需要探索的是人类的第二种不平等究竟是如何产生的。

其实,卢梭将人类社会自然的不平等与人类社会政治、经济和社会的不平等相分离的观点是有缺陷的。人类经济社会的不平等其实与卢梭讲的人类自然的不平等是相互关联的。卢梭坚决反对霍布斯关于人性本恶的哲学观点,他自始至终都强调人类自然状态下并无根本差异,自然也就没有不平等,也就无所谓道德问题。人类社会政治、经济和社会维度上的不平等,其实都是基于人类自然属性的不断演化形成的。

卢梭虽然将人类自然属性的差异与人类政治、经济、社会的不平等区分开来,但在他的书中还是能或多或少地看到这两者之间的联系。卢梭说:“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并想说: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话,谁就是文明社会的奠基人。”卢梭说:“每一个人走向不平等的第一步,同时也是走向邪恶的第一步。这一方面产生了虚荣和轻视,另一方面产生了羞愧和羡慕。由这些新的酵母发酵出来的东西,最终对幸福和单纯的生活造成了致命的不幸。”卢梭在这里将不平等的问题与权术问题相联系,他希望探讨不平等的根源在哪里。如果人类的不平等与权术有关的话,那么就需要研究权术是如何产生的。卢梭说:“强壮的人能够做更多的工作;灵巧的人能够从工作中获得较多的收获;有创造天分的人找到了节省劳力的方法。从事不同工作的人,他们的收益并不相同……自然的不平等不知不觉地被并入了阶层的不平等,从而由于环境的不同发展起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在效果上更加明显和持久了,并开始相应地对个体的命运产生影响。”

很显然,人类私有制是贫困的根源。私有制的产生来源于人类在竞争性生存的过程中所呈现的强者生存的生物性伦理逻辑,强者更多地占有生存资源,从某种程度上有利于具有竞争力的个体的生存。但是,这一生物性的竞争性伦理随着人类社会的演化而不断产生异化。当人类社会逐渐进入有组织的社会以后,人类的社会组织形态如部落酋长制乃至国家制度都开始强化私有制。在这种强制性的政治社会制度下,不平等由原来的个体之间的差异,逐渐演化为制度性的不平等。

将不平等看作贫困的元问题的意义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如何从本质上看待贫困涉及我们如何建构社会的基本观念和基本价值,以及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去实现它。人类和动物最大的差异在于文明,而文明不仅仅体现在物质生产水平上,更体现在精神层面。人类社会无论作为一个整体,还是一个群体内的不同个体,都不可能完全遵循适者生存的原则;相反,需要遵循一个文明的道德体系。卢梭认为,人类的本质是怜悯。他说,就连动物之间都有怜悯。怜悯是人类群体生存的基本逻辑,正是怜悯使得人类作为一个整体成为地球上最为强大的种群。怜悯从社会学的意义上有效地消解了强者生存的负面性,成为人类社会重要的凝聚力量。有怜悯自然会形成正义的概念,而正义又与不平等格格不入。人类怜悯的本性势必发育出人类帮助弱者的行为,虽然高等动物都会呈现出不同程度的帮助弱者的行为,但是人类的怜悯不仅仅形成了简单的互助行为,更重要的是由此不断发育出人类抵抗不平等的基本政治社会制度。

卢梭在他的书中生动地呈现了人类由自然属性向社会属性过渡的特点,展示了贫困与私有制以及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很显然,产生不平等和私有制的力量是人类社会演化的一个方面,同时这一方面的力量又成了影响人类社会健康发展的负面力量。因此,消解不平等和私有制也就成了人类演化的道德力量。认识贫困的本质看起来并不是很难,但是由于认识贫困的本质其本身意义在于消除贫困,因此,从消除贫困的角度来认识贫困的本质就会变得非常复杂。在现代社会有一个去政治化和去道德化的话语,就是我们经常讲的效率。如果还原效率的政治性和道德性的话,其实效率本身就是不平等的。现代社会把有能力的人获得更好的生活看作天经地义,就如同在史前社会我们将强壮的人占有更多的收获物看作天经地义,在本质上并无差异。所以,将不平等看作贫困的根源,而将私有制看作导致不平等的根源,再将社会的政治体系看作维系私有制的根源,不仅复杂化了对贫困的认识,更是一个高度政治化的问题。马克思对人类社会认识的意义,远超过他的那些前辈们,他一针见血地将彻底消灭私有制作为解决不平等问题的方案。

在现代社会,贫困的元问题并非是一个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群,其本质并非是穷人收入高低的技术问题,而是涉及人类社会制度的核心问题。如何在人类追求物质不断丰富的理性过程中,不同时形成异化于人类本性的不平等,仍然是现代社会所要回答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