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民事裁定书
(受移送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案件用)
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民辖……号
原告:×××,……。
……
被告:×××,……。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原告×××与被告×××……(写明案由)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日立案。
×××诉称,……(概述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人民法院认为,……(写明移送管辖的理由)。于××××年××月××日裁定:……(写明移送管辖主文)。
××××年××月××日,××××人民法院以……为由(写明报请指定管辖的理由),报请本院指定管辖。
本院认为,……(写明对下级法院报请指定管辖的事实与理由的分析意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记员 ×××
使用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制定,供上级人民法院对受移送的下级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而报请指定管辖,裁定指定管辖用。
2.案号类型代字为“民辖”。
3.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举例示范
案情简述:住所地在A市甲区的张某有一处140平方米的房产。2015年6月张某患病,被大儿子张甲接到A市乙区家里照料。住在A市丙区的小儿子张乙对父亲不闻不问。张某多次在众人面前称去世后自己的房产将归大儿子所有。2016年5月张某因病过世。小儿子张乙要求与张甲平分房产,张甲拒绝。于是张乙向A市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丙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没有管辖权,于是将案件移送到张某死亡地法院——A市乙区法院。乙区法院认为自己对此案也没有管辖权,因此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A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作出裁定。
A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16)……民辖187号
原告:张乙,男,19××年×月×日生,汉,A市人,某公司职员,居住A市丙区花园小区6单元701号。
被告:张甲,男,19××年×月×日生,汉,A市人,某中学教师,居住A市乙区大华小区5单元501号。
原告张乙与被告张甲遗产继承纠纷一案,A市丙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6日立案。
原告诉称,被继承人张某只作过口头说明其房产由被告张甲继承,没有正式的书面遗嘱,而原告与被告均为被继承人张某的合法继承人,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其与被告按照法定方式继承。
A市丙区人民法院认为,继承遗产纠纷案应当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于2016年5月15日裁定:将本案移送到被继承人经常居住地法院A市乙区法院。
2016年5月18日,A市乙区人民法院以张某死亡时未在乙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因此乙区不是张某的经常居住地,乙区人民法院以没有管辖权为由,报请本院指定管辖。
本院认为,因遗产继承纠纷提起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而张某死亡时的住所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都为A市甲区,因此A市甲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A市甲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判长 王某
审判员 张某
审判员 赵某
二○一六年五月十日
(院印)
书记员 邓某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
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