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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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程家兄弟

“棍刮,棍刮!”我靠!

捂着屁股,尉迟宝琳决定了,找个机会一定要把纸造出来,什么天下读书人,什么这个那个的,为了自己的屁股也要如此,在没有纸之前,貌似可以用老爹书房中的生宣!那玩意还真别说,软软的,很是舒服。

“大郎!你现在身体也好了,别整天呆在府上。出去溜达溜达,我尉迟恭的儿子,天天呆在家里像个娘们一样,成何体统!看看二郎,多精神!”尉迟恭看着自己的大儿子,着实不想说这话,但是他总感觉自己这个儿子找回来之后没有了原来机灵劲。

而尉迟宝琳对于尉迟恭所说的精神那也是无语:自己这个弟弟,还真是精神,是精神过度,放到后世妥妥的野孩子,上树掏鸟,下河摸鱼,打架斗殴,游街打马,还真是一把好手,每天和程家那几个小子……

大唐混世魔王程咬金的种,还真他娘的……尉迟宝琳想了很多形容词也没有想到一句形容程家那几个家伙。

首先说程家三个大的,最大的长子程处默,接着就是程处弼,老三程处瑞,后面还有几个嗷嗷小儿,不得不说老程的能力值得肯定,儿子没少生。

就说这程家哥仨,在长安城那也是出了名的浑人,和他们的老爹一样,混世魔王的主,在贵族圈子里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小辈之间的打斗长辈不得出手,哪怕打输只要不打死,就算是打残也不得出手。

有能力就自己找回场子,没能力就只能吃亏,而程家哥仨目前的战绩就是完胜,可想而知,这几个家伙战力如何,而这脾气和交情也是一代传一代。

尉迟恭和程咬金看上去像是对手,每日都争来争去,其实这哥俩的感情好着呢,因此,他们的子孙自然也是竞争和友情,要按尉迟宝琳的说法就是,臭味相投!

“哇哈哈哈……”一阵大笑传了进来,尉迟宝琳就不明白了,为什么这些家伙笑起来都是这样子,哇哈哈哈,就不用换个样,难道说只有这样笑才能显示出豪气。

“是你们两个家伙。听说你们都已经当值了,怎么还能来我们家,告诉你们,家中没酒没肉,因为你们两个,我家宝庆又挨了我爹一顿揍。”

“宝琳,你这不是矫情了,不就是挨个打嘛,咱们哥几个哪天不是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老爷子手有分寸,再说了,上次哥几个大意之下才输的,这次准备找回场子。”

程处默不爽的大声辩解着,尉迟宝琳都不稀罕着说他们两个,不过自己确实在府中呆的有些无聊,摸着脚下的圆滚滚:“球球自己玩去!”

球球就是这只熊猫的名字,这小家伙和他一起被救了回来,可以说整个府上最粘的就是尉迟宝琳,不说跟在屁股后面也差不多,小家伙不同于后世的傻傻可爱的家伙,反到是很聪明,不知道是不是变异,能听懂很多话。

小家伙打着滚离开,在走的时候还不爽的哼哼几声,以此表达它心中不满,到是尉迟宝琳很宠这个小家伙,一来是他穿越之后第一个和他同甘共苦的,二来就是这小家伙放后世那就是妥妥的国宝,谁不想养一个,不知道萌倒多少少女。

“我说宝琳,你这回来之后怎么如此有性格,居然养一只食铁兽,了不得,听说这东西凶猛的狠,居然让你养的如此听话,教教兄弟如何?”程处默笑着说道。

“滚蛋!今天去哪浪!我可是有日子没出门了,这次老子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说处默,处弼,你们是不是要给兄弟接风摆宴呢?总不能每次你们两个都混我们的吧。”

听到尉迟宝琳的话,程处瑞默一拍胸口大声说道:“这算个啥,小意思,走起!今天百岁楼我请客,想吃啥都行!”

“也行!”天天在家吃,这嘴里都淡出鸟来,他更想看看这大唐的饭店能做出什么美食,而且关于这百岁楼他还是有所耳闻的,是谁的产业不知道,但据说是满长安最好的酒楼。

哥几个勾肩搭背的出了尉迟府,这几位的长相,绝对完美继承了程咬金和尉迟恭的基因,而这二位国公,那相貌据体如何,就不多说,绝对是能吓得小儿止哭,大人中风的主。

唐朝的长安城真心的热闹,现在他们走的是东市,车水马龙,各种店面,各种商品,还有一些胡人,尉迟宝琳的一切想像都完美呈现。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是个好地方。

“宝琳,我一直有一个问题想问你!”几人来到百岁居,这也是尉迟宝琳第一次见到大唐的饭店,和后世在影视剧中看到的不一样,没有什么桌椅板凳,是那种屏风打的隔断,一张张小桌子,到了里面要盘膝而坐,或者是跪坐,装修风格到是有些日系。

这时尉迟宝琳才想到后世,有人说日本的文化其实就是来源于大唐,所以现在不论是日系的茶道,插花还是礼仪都是唐时传下来的,现在看来还真有那么点意思。

对于一个坐惯了桌椅的人来说,这种感觉很不舒服,很难受的。不过入乡就要随俗不是嘛,所以尉迟宝琳到是大马金刀的坐下,也没有什么礼节可言,而程处默等人也是如此,对于他们这些武将后人来说,什么繁文缛节都可以免掉。

“小二!好酒好肉都给老子送上来!”对于程家和尉迟家的几人,满长安没有不知道的,所以小二见是程处默和尉迟宝琳等人,二话没说,赶紧上菜上酒。

“这第一杯祝兄弟大难得以了结,必有后福,当哥哥的没二话,先干为净啊。”说着就是一碗酒入肚。

尉迟宝琳看着这碗可是不小,怎么也有后世的小碗一碗,这酒喝的可是有些急了,不过也是端起酒碗一饮而尽……咦?这是酒?

“哈哈哈,宝琳还是那么豪气,哪日来我家,必拿上好的酒招待,不过此百岁居的酒也不差,在大唐也是属一属二的,尤其是以烈为名!”程处默哈哈大笑。

尉迟宝琳有些无语,这酒烈?你丫的是没喝过烈酒还是怎么滴,这酒入肚只有那么一点酒味,甜不拉叽的,还带着那么一点点的酒糟酸味,这是好酒!

不过看到自家的弟弟宝庆还有程处弼,喝了一碗酒之后那回味的样子,不假:“处默,这酒不便宜吧?”

“请兄弟吃酒哪能上便宜的,这酒一坛子两斤,足要一贯钱!”

我靠,我靠,我靠靠靠!这么他娘的贵,好家伙,一贯钱!抢呢,想到自己所会的酿酒,想想后世穿越小说必做之事,酿酒!奶奶的,还真是一本万利啊,纵然自己不想,可这送上门的钱不挣白不挣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