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我的校园生活(七)图书角(下)
上一章讲了我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书的一点感想。这是我在图书角读的第一本书。后来我自己选书,由于我行动不便,我只能用特殊的方式选书。具体过程是——下课时看到老师(一般是语文老师)和老师说;“我想读某一类的书。(一般是文学、历史类的书)请老师帮我拿一本”老师听了就到图书角帮我拿书。然后替我登记。这是一般的过程,还有特殊的情况。就是我有时看到同学在读一本书我觉得很有趣就对同学说:“等你看完,可以帮我去登记吗?我也要看这本书”。同学同意了,于是他(她)看完后就去帮我登记,然后拿到我的座位上。有的同学知道我喜欢他(她)读的那本书,说:“你喜欢看的话,你就先看吧,等你看完我再看”。说着把书拿给我。就这样我也像其他同学一样在图书角读到喜欢的书。这离不开老师、同学的帮助。把书借来后我如饥似渴地阅读把上课以外的时间都用来读借来的书。有时自习课也拿来读这些书(前提是把该做的事情做完)读这些书对我来说至少有两点好处:一,这些书使我懂得更多的知识,除了我比较感兴趣的文学、历史方面的书我还读了一些科普类的书(这一类的书我以前根本就不碰);二,丰富了我的课余时间、在此(没有图书角)前我的课余生活经常是一个人在座位上孤独地坐着。有的同学到户外玩了。(大多数小学生都喜欢户外活动),没有去户外活动的同学一般都是在教室读书,而且大多数都是女生(我想很多班级的情况就是这样吧)这种时候我只能在座位上孤独地坐着。这种时候我一般看书、写作业。所以我回家后作业反倒不多(能在学校写就在学校写)。有了图书角的书之后我的课余时间更加的丰富了。以前写完作业后预习课文,预习课文后就只能在座位上发呆、遐想(比如想妈妈今天做了什么好吃的,没错我就是个“吃货”)。有了这些书之后我就可以通过读这些书来度过剩余(作业写完了,其他时学习上该做的事也做完了)时间了。在学校读这些书的时间有限(本来课余时间就有限,再加上我花在学习上的时间)。我不得不把书拿回家(大多数时候)。我平时比较邋遢,懒得整理自己的东西(小学时主要是学习用品和一些书)东西经常乱放,但是对于这些书我整理得井井有条。我叫我妈拿了一个箱子放这些书(也包括我本来就有的书和一些学习、生活用品)每次我看完这些书就把它们放进这个箱子里,并且拿了一个书签。我以前看书从不用书签,这样导致我经常忘记看到哪一页,就又从头开始翻,这样反复的翻导致我大多数的书都变得皱巴巴的。对此我爷爷曾经有一个形象的比喻———你的书就像你妈妈腌制的咸菜一样。这一次为了防止这些的事情再次发生,我找了个书签。看到哪一页就把书签夹在哪一页。我为什么做这些事呢?因为我明白这些书是别人的,我只是暂时借来看而已。如果还像以前那样会把这些书毁了。这样我对不起老师,以后不会有人敢借书给我了。借书的时间是短暂的(一般只有两三天)经常看不完,所以有时我会重复借书以此增加看书的时间把书看完。在图书享受看书乐趣的时间是短暂的。因为图书角五年级建立,初一就没有了(图书角只设在小学部)这段时间虽然短暂,但是丰富了我的知识,让我感受到同学、老师对我关怀之情。正如前面所说到图书馆借书是我小学时最快乐的事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