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婚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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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符合教规的婚姻
中世纪

12世纪中期诺曼底的婚姻

举行婚礼的那天,新郎新娘都是盛装打扮,但无须为婚礼而专门做衣服。婚礼的第一部分关系到的主要是家庭而不是教堂,在教堂前面的广场上进行。教士关心的只是是否符合教规:他要检查核实夫妇双方是否都同意,亲等上有没有妨碍结婚等问题。但是,把新娘交给新郎的是新娘的父亲,把新婚夫妇的右手结合到一起——这是婚礼的关键——的,也是新娘的父亲。新郎正式答应娶他的新伴侣为妻。

接着宣读婚约,新郎向妻子赠送礼物。已经被教士祝福过的戒指(只有一枚)由新郎给新娘在右手的头三个手指上戴一戴,然后就留在中指上。戴戒指的时候,新娘要俯伏在她这个新老爷和主人面前。

到了这一刻,宗教仪式才真正开始。神甫念着《圣经》里的诗篇(祝福那个虔诚的男人,给他一个生育力旺盛的女人做妻子)走进教堂,参加婚礼的人跟在神甫后面。神甫领唱三位一体弥撒。奉献祭品时,新郎新娘要手里拿着一根大蜡烛跪在祭坛上。这时,有人把“双罩纱”盖在他们身上,在整个祝福过程中,这块大纱巾就一直在他们身上盖着。这是宗教仪式的高潮,然后,在神甫又朗声念起经文时,新郎新娘就回到原来的位子上去。接着,新郎去向神甫求平安吻,再把平安吻传给新娘。两个人一同去领圣体。

晚上,神甫前来为洞房祝福。(1)


(1) D'après J.B. Molin, dans Notre Histoire, 1er mai 1984, pp.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