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生而涉密
这本书不是虚构,书中所有故事和人物都完全属实。在本书的创作过程中,我采访了74位掌握这个秘密基地绝对第一手材料的人,其中有32位曾经在51区生活和工作过。
51区是美国国内最高秘密军事基地。该区位于内华达州南部拉斯韦加斯以北75英里的高原荒漠之中。其中各项设施是在过去的60年里环绕着格鲁姆湖平坦干涸的河床构筑而成的。然而,美国政府却从未承认过51区的存在。
要想了解51区的历史,首先要知道的是它坐落于内华达试验和训练靶场,而该靶场是美国政府控制下最大的一片土地,其面积约合4 687平方英里(1平方英里约等于2.6平方公里。——译者注),仅次于康涅狄格州,相当于罗德岛的3倍和特拉华州的2倍还多。在这片广袤无垠的荒漠中,有一处名为内华达试验场的土地面积1 350平方英里,是美国内陆唯一一个与51区类似的地点。从1951年起,经杜鲁门总统批准,共有105枚核武器在该试验场的地面上引爆,828枚在地下隧道和纵深竖井中引爆。1992年9月23日,美国本土最后一次核武器试验的地点就是内华达试验场。除了戒备森严的核实验室以外,这里还拥有大量武器级别的钚和铀,①堪称美国之最。
51区紧邻内华达试验场,位于其最北端东北方向的5英里处,因此也同样处于内华达州试验和训练靶场之中。由于51区所发生的一切事件与内华达州试验和训练靶场所发生的大部分事件在活动开展之时都属于高度机密,所以本书的目的就是揭开这些秘密。中央情报局于1998年和2007年分别解密了2项在格鲁姆湖开展的早期计划,即U-2侦察机和A-12“牛车”侦察机。但是,在长达数千页的解密文件和报告中,51区的名字不是经过涂改,就是被全部抹黑,只有2处更像是笔误的例外。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相关部门对书中提到的政府计划和行动一直讳莫如深,个中缘由有的无可厚非,有的却饱受争议,还有的也许根本就不应该发生。这些行动大都以国家安全为名,并且涉及许多尖端科技。“原子弹之父”罗伯特·奥本海默在晚年接受采访时曾经说过:“科学并不等于一切,但是科学却很美好。”对于奥本海默的这句名言,读者们不妨在阅毕本书以后再做定论。
对于本书中所讲述的黑色行动和政府计划,被蒙在鼓里的不仅是国会,还有全体美国民众。为了了解这些黑色计划何以成形以及为什么时至今日仍在继续运作,我们必须从原子弹的发明说起。正是“曼哈顿计划”的负责人制订了此后黑色行动的最初规则,从而使得原子弹成为一切黑色计划和秘密行动的鼻祖。
制造原子弹是美国历史上代价最为高昂的工程项目。从1942年起至1945年7月16日在新墨西哥州高原沙漠中的白沙试验场进行的核爆,根据当时通货膨胀率算,这项工程的开支竟然高达280亿美元。②这项计划不仅在当时看来可谓匪夷所思,而且其秘密程度却至今未减。当美国首次在广岛投下原子弹后,举世震惊,然而最感到意外的还是美国国会,因为在此之前所有的议员对这项计划都毫不知情。1945年4月12日,副总统哈里·杜鲁门在就任总统之际,得知有关原子弹的消息时,同样感到瞠目结舌。因为作为副总统,杜鲁门还兼任参议院国防项目调查特别委员会主席,这就意味着他负责监督战争期间资金的流向,但是在成为总统之前他对于制造原子弹的工程却一无所知,而将有关信息转达给他的有两个人:总统的科学政策顾问万尼瓦尔·布什和战争部长亨利·L.史汀生。布什主管“曼哈顿计划”,而史汀生主管战争。
“曼哈顿计划”共雇用了约20万人,在全国各地有80处办公地点和数十座制造工厂。其中包括田纳西州乡村一处占地6万英亩(1英亩约等于40公亩。——译者注)的设施,在某些夜晚,该地区的耗电量甚至超出了整个纽约市。至于这些黑色行动究竟有多么神通广大,从中或许可窥一斑。
战争结束后,虽然这项工程曾经在议员们的眼皮底下瞒天过海长达两年半之久,但最终还是由美国国会接管了原子弹的管辖权,并且决定由谁来掌控这种“难以置信的巨大破坏力量”。③1946年,随着《原子能法案》的通过,一套前所未有令人恐惧的保密制度初露端倪。在此之前,凡是涉及国家安全信息,需要服从于总统的行政命令。但是现在,前身为“曼哈顿计划”的原子能委员会负责管理所有关于核武器信息的分类,并且完全独立于总统系统之外进行运作。换句话说,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由一个民间联邦机构“原子能委员会”操纵一个秘密团体,而其划分密级的依据并非总统的行政命令。正是1946年的《原子能法案》带来了“生而涉密” ④(born secret,根据维基百科的解释,生而涉密是指某类信息无论从何处形成,尤其是那些与核武器有关的信息从创始之日起就自动成为机密的信息政策。——译者注)这一概念,原子能委员会也一跃成为65种不同规格和外观的7万枚核弹的监管者。从此前公开的信息中可以得知,原子能是第一个占据51区的项目,它的力量之大不仅令人心惊胆战,而且史无前例。只有认清这一冷酷无情、最终有可能毁灭一切的事实,我们才能真正揭开51区历史的神秘面纱。
至于原子能委员会受限数据的密级制度,其诞妄程度更加令人不寒而栗。正是这一制度使它可以根据“私人参与方的意见和研究”在政府之外进行运作。也就是说,原子能委员会可以聘请私人公司为其进行研究。鉴于该公司的所有意见和研究成果“生而涉密”,根据按需知密原则(need-to-know,据维基百科的解释,按需知密指在政府、军队等机构中,只有经正式批准并出于公务需要才能够获知有关受限数据。——译者注),即使身为美国总统也有可能不得与闻。举例来说,1994年克林顿总统曾经发布行政命令,设立了“人体辐射实验顾问委员会”,⑤以深入调查原子能委员会那些不为人知的隐秘,但是仍然无法获得51区内部及周边某些项目的相关记录,理由是总统只能按需知密。其中2个至今仍然秘而不宣的项目将在本书中首次公之于众。
原子能委员会前密级官员唐纳德·伍德布里奇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生而涉密”这种说法“赋予了密级划分专业人员某种无可辩驳的职权”。51区能够经久不衰就是最好的例证。在原子能委员会即现称能源部所拥有的诸多设施中,最大的一处始终并且仍然是内华达试验场。除此以外,内华达州试验和训练靶场隶属国防部管辖,但是诸如51区那样恰好位于内华达试验场边界之外崎岖不平的山脉和平坦干涸的河床之中的灰色地带却不属于国防部的管辖范围,因此便成了开展高度机密计划的理想场所。对于这些计划,任何人都没有按需知密的权限。
本书的出版,将使这些在过去数十年中不见天日的秘密大白于天下。
序言注释
①国家核安全局内华达试验场的负责人达尔文·摩根在2010年9月21日的一封电子邮件中称,“它(内华达试验场)从来都没有用于武器级别铀和钚的储藏。不过,在试验洞穴中进行的828次地下核武器试验中,当然会存在一些‘使用过的’核物质。”
②源自布鲁克林研究所《关于美国核武器的50个事实》其中第一条。(1996年:200亿美元;2011年:280亿美元。)
③语出史密斯《军用原子能》第13章第7节,也称《史密斯报告》。1945年8月12日,美国在广岛投下原子弹6天以后,政府发布了这份报告。史密斯在报告中记录了“曼哈顿计划”的来龙去脉。据称官方发布这份报告的目的是为了让民众了解有关核能的更多信息,从而就下一步的计划展开辩论。该报告呼吁,核弹应该交由民间而非军方掌握,这种做法更符合民主。然而根据休利特和安德森合著的《新世界》我们得知,事实最终证明,在原子能委员会攫取了核弹的控制权后,其保密程度反而比军方更甚。
④奎斯特,《秘密分级》,第1页。奎斯特写道:“1946年的《原子能法案》与1954年的《原子能法案》不同,前者是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建立了限制信息传播程序的成文法。二战期间,陆军掌握着政府‘曼哈顿计划’制造原子弹的控制权,但是该法案将原子能(核能)的所有控制权都转移到了仅有5名成员的民间机构原子能委员会手中(AEC)。这些具有可怕力量的新型炸弹是在极其严格的保密制度和机密环境中研制的。1946年,国会通过颁布《原子能法案》,沿袭了‘曼哈顿计划’对美国有关原子弹和原子能信息进行全面严格管理的做法。该法案规定,原子能的有关信息属于‘受限数据’,必须予以保密,并对这一数据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界定。”
⑤1994年1月15日,克林顿总统发布行政命令,成立了“人体辐射实验顾问委员会”,对将人体实验作为联邦资助研究项目一事展开调查,并将有关信息公之于众。根据《联邦顾问委员会法案》,该委员会有义务向民众公开其所有活动、调查过程和相关文件,部分内容可参见http://www.gwu.edu/~nsarchiv/rad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