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却一直没有收到货,该怎么办?
国庆节期间,各大购物网站都在搞疯狂大促销。周女士平时就爱在网上购物,计划在国庆节网购LV女包。10月1日这一天,周女士打开某购物网站,找到该品牌促销的女包,赶紧订了一个,并按照购物流程付了款。一般情况下,汇款成功后,一周内就会收到货物,但是直到10月15日,周女士也没有收到网上订购的LV女包。周女士联系了客服人员,客服人员称卖给周女士女包的不是购物网站本身,是购物网站的合作商户,让周女士和该商户联系。但是,周女士不知道该商户的任何联系方式,应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周女士在网上提交了购买女包的订单,并支付了全部的款项,可以视为已经和卖家之间成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而事后卖家并没有交付女包给周女士,是违约行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周女士应该要求女包销售商交付女包,或者可以要求女包销售商返还货款,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但是,周女士根本无法联系到卖家。这种情形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由此可见,购物网站应当提供商户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否则,将对周女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