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方式发生变动,买家可以拒绝收货吗?
2011年12月底小霓为准备新年回家的礼物,购买了好多商品,钱包里的现金几乎花光了。12月23日最后一个订单到了,这个单子小霓当时选择了POSE机刷卡,但是在支付货款时,由于网站升级了POS机,暂时刷不了卡了。小霓委实支付不了,打算直接退货,但是快递员坚持不能退货,无奈之下小霓只能临时借钱将货物收下。买家提交订单的时候选择了POSE机刷卡,而货到付款时,工作人员说刷不了卡了,买家可以拒绝收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了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约束力。本案合同中约定了付款方式是“POSE机刷卡”,那么卖家在送货时应提供合格的终端(POSE机)。若无特别约定,买卖双方不能单方变更支付方式或者解除合同。但是发生终端(POSE机)升级确实无法进行刷卡的情况时,小霓是不是就可以拒签,还要看卖家的行为是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结合本案具体情形,POSE机终端的临时故障并不能根本阻碍合同实现,小霓可以选择以现金的方式支付。若因POSE机故障而买家小霓确实不能支付,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小霓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通知网站方面。那么网上购物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网站方面还有异议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等途径另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