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言
语言既是人类文明传承的纽带,又是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媒介和维系民族情感的纽带,语言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联系是与生俱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3],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我国基本的语言政策和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任务,其对于传承文化、建构身份、塑造认同以及维护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牛汝极指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建构的基础、公民建构的要素、认同建构的关键。[4]陈丽湘、魏晖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指出,推广普通话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建起了一座在国内无障碍交流的桥梁,提高了社会交际效率,提升了先进知识、先进技术在社会中的流通速度,对我国社会生活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5]2017年颁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将总体目标设定为“‘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体设定为全国普通话普及率平均达到80%以上”。民族地区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薄弱地区[6],受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等因素的影响,其推广和普及工作与非民族地区相比存在诸多现实困难,黄行认为普通话所包含的文化背景、社会功能及语境意义等隐性的语言知识和能力,对少数民族来说要比使用汉语方言的汉族的难度大得多,因此“推普”在民族地区和汉族地区存在本质区别。[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一个以汉族、维吾尔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多语言、多文字、多宗教并存的地区。在历史上,绝大多数民族使用本民族的文字进行交流,正在使用的语言和文字超过20种。在新疆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使之成为各民族之间通用的交际语言,对于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8]中指出,“在全疆上下共同努力下,社会大局持续稳定,连续三年无暴恐案件发生,各类案件持续下降,各族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对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信心明显增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持续的稳定与发展,与国家通用语言的推广和普及工作有密切关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国家通用语言普及概况,是开展国家通用语言习得研究的基础,受到了语言学学界的广泛关注,葛丰交、王耀芳等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国家通用语言普及概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对象包括锡伯族的干部和群众,主要就国家通用语言的应用能力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熟练准确地使用”和“比较熟练地使用”两项合计在80%以上,此外,99.5%的调查对象认为国家通用语言在交往中的作用非常大。[9]张彩莉以新疆师范大学2014级预科生为调研对象,从语言使用、语言态度、文字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研究结果显示,调研对象具有较好的国家通用语言应用能力,只是在民族学生与汉族学生交流以及课下学习环境上需要更多改善。[10]李志忠、游千金以北疆的伊宁市和南疆的喀什市的居民为调查对象,考察了南疆和北疆地区在国家通用语言的应用能力和语言态度等方面的差距,研究指出南疆维吾尔族的国家通用语言普及程度和使用水平明显低于北疆。[11]姚文遐梳理了和田地区基层群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的经验和成效,研究指出,尽管和田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应用现状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当地干部和群众都存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薄弱的问题。[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教育中的师资问题也受到了极大关注,李文涛、褚慧、马元丽等从双语教学政策、双语教学模式、双语教学教师、双语教学教材以及双语教学评价等方面回顾了过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13]在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双语教育工作的总结和反思中得出了一条重要结论,义务教育阶段对合格的双语教师需求将越来越大,供需矛盾也将越来越突出,师资数量匮乏、质量“结构性短缺”成为制约教育进一步发展的瓶颈。[14]
2019年7月14~16日第七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在新疆和田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同志出席会议并在讲话中指出,“要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支持内地与新疆各族群众多走动,推动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交融发展。要扎实做好文化教育援疆,深入推进文化润疆工程,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因此,在新疆义务教育阶段和生产生活中,进一步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应用能力和规范水平,是新疆全面发展的核心要素。然而,国家通用语言的推广普及面临诸多问题,例如教材不适用、教学费时费力、效果不理想以及国家通用语言应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需求等问题,因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通用语言的普及工作在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也亟须探索有效性措施,加大推广和普及工作的力度,使其不断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