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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继续凝心聚力,夯实社会支持的基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
在区域协同发展的机制建设方面,社会机制具有三大优点:首先,社会组织具有非营利性、志愿性、跨区域等特点,因而它们较少受辖区利益影响,能够承担起跨行政区重大事项的组织工作;其次,社会机制的建立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政治协调成本;最后,区域协同发展应具有相应的社会基础。[5]因此,在闽西南协同发展中,通过社会机制建设可以充分利用民间力量推动地方政府的发展理念从“狭隘利益”向区域“共融利益”转变,以体制机制创新深入推动闽西南协同发展。
今后,可考虑借鉴欧洲一体化的经验,探索建立、完善闽西南区域协同发展中的社会机制。社会机制是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公益团体等社会组织利用其组织资源,通过社会动员、制度供给、资本投入等手段参与区域公共事务,维护市场秩序、减少利益冲突和优化区域资源配置的重要治理机制。与政治机制相比,社会机制的主体是多元的,权威是分散的,主体彼此间是一种平等协作关系,避免了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可以通过磋商与妥协达成各方利益的帕累托最优。荷兰学者本戈斯迪克等人通过对54个欧洲地区1950~1998年的跨区域研究发现,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还要加大宣传力度。闽西南五市的电视台、报纸、网络、新媒体等进一步加强合作,联合采访、制作关于协同发展区在各方面的协作建设情况,继续为推进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营造更加有利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支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