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南区域协同发展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一)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机制建设

欧洲一体化是当今世界上各国协同发展和一体化的典范。在二战结束后几十年的时间里,制度和机制建设始终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从当初的欧洲煤钢共同体到欧洲共同体,再到今天的欧盟及其很多机构以及共同基金的设立等,欧洲的地区协同发展过程中的机制建设对今天的闽西南协同发展机制建设和完善从理论和现实等角度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机制与机构方面

以欧洲一体化进程中建立的两大机构——欧洲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为例加以说明。从历史发展的脉络来看,《巴黎条约》(1952年7月23日生效)决定成立的欧洲煤钢共同体,是欧洲第一个拥有超国家权限的机构。1965年4月8日,欧洲煤钢共同体与欧洲经济共同体及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即今天的欧盟的前身。欧盟成员国的政府让渡各自的部分主权,并将这些主权交由一个具有一定超国家权能的高级机构——欧盟来行使,从而较好地协调和保证了内部的有效竞争。

就今天的欧洲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两个机构而言,二者存在诸多不同,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职能和权力不同。欧洲理事会即欧盟成员国首脑会议,为欧盟内部建设和对外关系制定大政方针,拥有欧盟的绝大部分立法权。欧盟委员会负责实施欧盟条约和欧盟理事会做出的决定,向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报告和提出建议,处理欧盟日常事务,代表欧盟进行对外联系和贸易等方面的谈判。

(2)机构属性不同。欧洲理事会是欧盟的最高决策机构,欧盟委员会是常设执行机构。

(3)成员不同。欧洲理事会由欧盟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及欧洲理事会主席、欧盟委员会主席组成。欧盟委员会设立一名主席领导整个委员会,其他委员则可根据其职责领域被称为欧盟某某(比如外交)高级代表或事务专员。欧洲理事会主席通过选举产生,有固定任期;欧盟委员会主席由欧洲理事会和成员国政府首脑一起决定,并需要得到欧洲议会的赞成,此外委员会的成员之间互相平等,共同制定政策,每个委员都拥有一个由一定数目的官员组成的工作团队。

从闽西南协同发展机制来看,如今已经设立的闽西南协同发展区联席会议以及协同发展区办公室,从形式和职能等方面都初步具备了类似欧盟上述两个机构的特点。但在今后这些机制的合法、有序运行方面,闽西南五市还需要进一步强化职能的完善以及治理能力与水平的提升。

2.基金设立方面

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一些共同基金的设立对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1)欧洲地区开发基金。1975年3月,为解决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欧洲经济共同体创设了该专项基金,旨在直接援助经济落后或衰退地区的发展,解决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欧洲地区开发基金从共同体预算中开支,分“限额”和“非限额”两部分:“限额”部分用于对落后地区的工业、服务业投资和对有利于地区开发的基础设施工程援助;“非限额”部分于1979年设立,直接发放给有关地区,补偿因执行共同体政策而对地区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1988年6月,部长理事会通过一项规则,将地区基金与社会基金及农业基金的指导部分归为“结构基金”,并为它们制定了五项目标。在新结构下,欧洲地区开发基金的主要任务是:促进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与结构调整;改造衰老的工业地区;促进农村地区的发展。受其资助的主要是希腊、爱尔兰、意大利、葡萄牙和西班牙的较贫困地区。

(2)欧洲结构基金(European Structural Funds)是欧盟首创的一项产业政策工具,对欧盟尤其是欧盟落后地区、产业衰退地区的产业发展与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欧盟出于深化和扩大一体化的需要,为了缓解其内部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问题,专门设立了欧洲结构基金,其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支持落后地区或产业衰退地区的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欧盟在利用结构基金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促进了欧盟内落后地区的经济增长、就业和可持续发展。欧盟利用欧洲结构基金促使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一些措施,对我国区域协同发展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闽西南区域协同发展也可以从中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