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主体建构
根据维基百科全书的词条解释,作为哲学术语的“主体”(subject)一词,主要是指具有主观经验的存在物或与不同实体(或客体)发生关联的存在物,其中,主体就是指观测者,而客体则是指被观测的事物。[In philosophy,a subject is a being which has subjective experiences or a relationship with another entity(or ‘object’). A subject is an observer and an object is a thing observed.][1]从维基百科全书的解释来看,主体的含义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首先,它是一种具体的存在物,而不是抽象的虚无;其次,它有着自身的主观经验,在一定程度上不受来自主体之外的其他存在物之规约;再次,主体经验的对象,主要指向除却自身之外的其他实体或客体;最后,主体与客体会发生广泛的联系,并相互作用。显然,维基百科全书中所谓的主体,主要是指具有主观经验的、能自由活动的人。实际上,在笔者看来,主体除了主要指人外,在某种情况下还可以指非人的事物或行为。譬如,在阅读理论中,阅读活动的具体展开,就被视为读者与文本间的对话和交流,其中的文本实际上就充当了一种非人的主体,即可以与读者(主体即)进行对话交流的、独立自足的准主体,是被赋予了人的某种属性,且可以像人那样自由活动、灵活决断的准主体。当然,这种非人的准主体是主体人所建构的产物,或者说是思维运行过程中拟人化所带来的结果,它最终指向的还是人自身,即复归到作为活动主体的人自身。基于此,主体不仅可以指人或观测者,还可以指被赋予了人之属性的某些事物。
作为哲学术语的主体性(subjectivity),维基百科全书是这样解释的:主体性是指对经验的任何方面均具有特别富有洞悉力的解释。(In philosophy,subjectivity refers to the specific discerning interpretations of any aspect of experiences.)[2]此外,维基百科全书还提到:在批评理论和心理学中,主体性是指产生个体或“我”的行为或话语,其中的“我”就是主体,即观测者。(subjectivity is also the actions or discourses that produce individuals or ‘I’;the ‘I’ is the subject—the observer.)[3]由此可见,主体性的内涵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主体性是指一种对经验的有效解释,是一种对主体进行解释的活动;其次,主体性囊括了主体经验的一切方面;再次,主体性对主体经验的解释是深刻的、触及本质的;最后,主体性是指一种本质化的行为过程或话语过程,即揭示主体之所以为主体、“我”之所以为“我”的本质化过程,换句话说,主体在主体性的过程中建构自身,并体现自我的本质。可见,主体性是一种主体本质化的过程。
张世英先生在《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认为,主体和主体性的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主观性;主观能动性;自我决定。衡量一个人不应根据他的外在因素(诸如家庭出身、社会关系等),而是要凭他的主观才能。“主体性”还指要独立思考,不迷信某个权威,不人云亦云。最后,“主体性”要求尊重个性、尊重个人的特殊性。[4]在笔者看来,张先生从四个方面阐述了主体与主体性的具体内涵。第一个方面是主观性与主观能动性,其中,主观性是相对于客观性而言的,它是指与情绪、情感、体验、意志、道德、理想等主观因素相关的人的属性。而主观能动性是与客观必然性或因果必然性相对而言的,在具体的行为活动中,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意味着作为主体的人能充分自由地发挥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不是完全依从于外界的客观条件,受因果必然性的任意摆布。第二个方面是自我决定,具有自我决定和决定自我的双重含义。就自我决定来说,它是指主体在行为过程中是独立的、自由的,主体行为的标准在于主体自身,而不是主体之外;就决定自我来说,它是指外在的非我主体[5]在对“我”进行判断时所凭借的依据来自“我”自身,而不是“我”之外的其他。第三个方面是独立思考,是指主体的思维活动不受外在主客体的控制,不迷信权威。第四个方面是尊重个性,指尊重个人的独特性,而不以普遍性的概念进行套用。
张先生认为,从总体来说,“主体性”一词就是指人的独立自由,人有不受外在束缚、完全由自己来决定的方面,人就是这样的“主体”。此外,据张先生考证,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等德国古典主义哲学家一般都爱用“自我决定”一词,其中的“自我”可以说就是“主体”,而“自我”的特点就是自己做出决定,不受别人或外在事物支配,也就是说,“我”的决定完全出自自我的意志。其中,康德所说的“主体性”,就是讲人有自由意志,有自己的独立自主性。[6]简言之,主体与主体性中包含着自我、自由、自足、自立等多重含义。
一 古代哲学主体思想的萌芽
通常而言,主体较之于主体性具有逻辑的先在性,即先有主体而后才有主体性,主体性并不是主体存在的现时结果,而是主体思想长期发展、逐步积淀的结果。同样,主体性的形成是主体性理论建构的前提,没有主体性就没有哲学的主体性建构,就没有主体性哲学。因此,本节先从主体思想的萌芽入手,继而考察主体性的形成,进而讨论主体性的建构,[7]乃至主体性哲学的形成,从主体建构角度阐述主体中的他性内涵。此外,主客分离在主体建构乃至他性显现等方面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在哲学史研究中,主客分离长期以来一直被认为是主体形成或自我产生的基本前提,也是主体性哲学发展的起点和标志。实际上,主客分离的过程,还暗含了主体性内涵不断扩张和客体性成分不断削减的运动趋势,不仅导致二元思维结构的建立以及非二元思维结构的隐没,而且导致他者的出场和他性的凸显。
就总体倾向而言,古希腊哲学是本体论哲学而不是认识论哲学,中心问题在于探讨人之外的世界及其本质,追问世界的本原。例如,泰勒斯的“水原质说”,阿那克西美尼的“气基质说”,毕达哥拉斯的“万物都是数”,赫拉克利特的“火是根本的实质”,恩培多克勒的土、气、火和水“四种原质说”,巴门尼德的“唯一的实存是一”,留基波和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等。[8]在这里,无论具象的“土”、“气”、“水”和“火”,还是抽象的“数”和“一”,都只是对世界本质的朴素解说。其间,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尚未分开,哲学意识中还没有“我”与外部世界的对立,而只是朴素地去研究客体,去研究外部世界。换句话说,当时的哲学家尚未将自我当成哲学意识的基础,在他们眼里,主体与客体是浑然一体的,主体或人尚未进入哲学问题的基本论域。缺少主体或人参与的哲学,显然不是认识论哲学。
尽管如此,古希腊哲学中仍然存有丰富的主体思想的萌芽。
据亚里士多德的记载,泰勒斯曾说过,磁石体具有灵魂,因为它可以使铁移动。[9]这实际上反映了古希腊早期自然哲学中的“物活论”思想,是朴素的主体思想,即“非人”的主体思想。“物活论”思想并没有进入主体性思想的发展阶段,因为“物活论”思想中的主体与客体仍然是混沌一体的,尚未分离开来,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主体与客体均未形成二元对立。简言之,“物活论”思想尚未具备主体性形成的基本条件——二元划分且相互对立。同样,尽管柏拉图把理智世界和感觉世界划分开来;但是这个两重世界,均属于对人以外的客观世界的划分,而不能理解为一方为主体——人,而另一方为客体——世界,即主客二元的思维结构尚未形成。在柏拉图的哲学中,人的独立自主性、人的本质自由以及自我决定等主体性内涵尚未呈现出来。
智者普罗泰戈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的思想,也反映了古希腊哲学中主体思想的萌芽。据柏拉图的《普罗泰戈拉篇》和《泰阿泰德篇》记载,普罗泰戈拉成名于他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的学说。在普罗泰戈拉看来,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之所以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之所以不存在的尺度。罗素认为,普罗泰戈拉的这一学说在本质上是怀疑主义的,根据的是感觉的“欺骗性”。[10]但无论如何,普罗泰戈拉充分肯定了主体的地位。
此外,苏格拉底“认识自己无知”的命题,以及怀疑论者的许多哲学观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古希腊主体思想的萌芽。
在中世纪,哲学的中心问题是神或上帝。尽管作为哲学中心话语的宗教神学将人的自然属性与精神属性予以分离,但这并未宣告主体独立和主体性建构的开始。因为在中世纪的宗教神学中,禁欲主义和神人合一的教义,对人性解放构成了严重的压制,人在肉体和精神方面的基本需求均被剥夺,主体并未走向独立和自由,且与主体构成哲学对立的不是客体,而是神或上帝。换个角度而言,中世纪哲学形成的是神与人的对立、思维与存在的对立、精神与肉体的对立,但不是主体与客体的对立。由此,主体从神性和神权的双重束缚下解放出来,成为文艺复兴时期哲学问题的主题,从而真正开主体性学说的先河。当然,中世纪哲学对人性的压制并不意味着中世纪哲学中没有主体思想的萌芽。实际上,基督教所宣扬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思想,已散发出主体思想的光芒,而且,这种思想为启蒙主义思想家所提出的自由、平等、博爱思想提供了前提和基础。
二 近代哲学主体性的建构
通常来说,文艺复兴对宗教神学的反拨取得了两大成果:使人和自然从神学、神权中解放出来,并且使主体与客体两者对立起来。一方面,它推动了自然科学研究的巨大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人的解放。可以说,文艺复兴实现了“客体”和“主体”的双重发现。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文艺复兴是自我觉醒的时代,是个性解放的时代,是主体独立的时代,也是主体性哲学开始建构的时代。正如詹姆逊在《单纯的现代性:论当下的本体论》一书中所认为的,“借助笛卡尔,我们目睹了西方文化之主体的出现,也就是说,现代主体、现代性的主体”。[11]以下先从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英文为“I think therefore I am”,拉丁文为“cogito ergo sum”)说起。
笛卡尔在《科学思考〈方法论〉》一文中写道:“正当我做如此思想,一切皆伪之时,我立刻理会到那思想这一切的我,必须为一事实。由于我注意到‘我思故我在’这个真理,是如此确实,连一切最荒唐的假定都不能动摇它。于是,我判定,我能毫不疑惑地接受真理,视它为我所寻找的哲学的第一原则。”[12]在笛卡尔看来,“我思”的不可反驳性确证了“我在”的哲学真理,反过来说,“我在”是“我思”的必然前提。显然,在“我思故我在”的哲学命题中,“我思”和“我在”是同一的,即“我思”确证“我在”,“我在”预设“我思”。笛卡尔借助排除一切错误认识、寻找确定性的基础这一途径发展了主体理论,将主体性的根源确立在主体意识的自我认同中。换句话说,笛卡尔通过清算已有的观念和偏见而发现了思维的新根基,即从神权中解放自我主体,为新认识观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可以说,笛卡尔打破了传统的世界观,为对思维和行为的基础进行新的理解和阐释创造了条件。当然,笛卡尔所提出的“我思故我在”命题,其现实针对性在于神学和神权对人的欺骗和蒙蔽,以及对人的压迫。在《方法与沉思的论述》中,笛卡尔说:
我深深地相信,世界毫无一物,没有天空、没有大地、没有灵验或肉体,因此,是否我也不相信我存在?不是这样,我的存在是毫无疑问的,借助于我被信服,或者借助于我那思维着的行为……因此,在我仔细思考和认真核对过一切之后,我得出结论,人们必须确信一个前提:我思故我在,这是准确的,在任何时候,我表述它,或相信它在我的观念中。[13]
显然,笛卡尔找到了认识世界的基础。在笔者看来,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暗示了主体标准的确立,在一定程度上它也是对神性权威和神权标准的反叛,是对自我或主体的肯定,是主客对立的初步显现。同时,这一主张也标志着哲学的主题开始由客体而转向主体。笛卡尔的贡献可谓开西方近代哲学“主体性研究”的先河。
在主客二分问题解决了之后,哲学研究在“主体如何把握客体”这一问题上产生了争议。经验论者认为,主体对客体予以把握的途径是通过主体的感觉、知觉来实现的,是感觉和知觉把主体与客体连接起来,从而实现主体对客体的把握。然而,在唯理论者看来,主体把握客体的途径是借助思想、概念而得以实现的,思想和概念才是主客联结的桥梁。实际上,无论经验论者还是唯理论者,都陷入了对“主体”问题的机械性理解,即从力学的尺度、用机械的观念来衡量人的一切。同时,从认识论的角度而言,主客二元对立对思维结构形成的影响必然导致机械论。当然,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还有:自然科学研究的巨大进步及其广泛应用。在意识领域中,自然科学赢得的尊重对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研究构成了力量对比下的压制或威胁。[14]此外,自然科学的研究思路常常是把研究对象从复杂的事物中抽象出来,从普遍的联系中隔离出来,并加以静止化处理。这种思路随着自然科学的空前发展而逐渐深入人们的思维结构,从而影响了人们的认识域。实际上,当自然科学的归纳法和演绎法被引到哲学研究中时,问题也就随即出现。例如,笛卡尔说“动物是机器”,法国唯物主义者拉美特利甚至说“人是机器”,动物和人的区别就在于人比动物多了几个齿轮或几个弹簧。[15]
显然,上述机械论的主体观,虽然较之于中世纪的主体缺失有了一定的历史进步,但是,它机械力学般地界定主体或人,在一定程度上窒息了主体性的发挥,主体或人被力量强大的因果律制约,主体或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被淹没。在这种哲学背景下,从因果必然性的桎梏下解放出来,便成了主体性建构的中心话题,康德的主体性哲学就代表了这种努力。
从认识方法来说,《后现代》一书的作者西蒙·马尔帕斯认为,康德哲学通过分离“我在”(“I am”)与“我思”(“I think”)而颠覆了笛卡尔信徒们的主体观,拒绝了追问“我是谁”这一问题最终答案的逻辑可能性。[16]正如前文所说,在笛卡尔那里,“我思”和“我在”是同一的,它们互为条件而不可分离。但是,康德对笛卡尔的上述同一性提出了怀疑和追问,并以之作为其主体性哲学建构的起点。康德还认为,无论唯理论、经验论还是怀疑论,都陷入了一种误区,即没有区分客观知识和主观意志,忽略了主体的二重性,而只片面强调其中的一个方面。基于此,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康德着力于“客观知识的可能性”的哲学追问,从客观知识应具备怎样的条件入手,区分客观知识和主观意志,即必然世界(现象界)和自由世界(本体界)。康德认为,主体具有自然和自由意志两方面的属性,前者受因果必然性的限制,可以借助先验范畴的工具而整理成客观的知识;而后者则属自我决定的部分,属于主体自由的领域。必然世界中的范畴工具在自由世界面前是无效的。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还提出了现象界的知识论原则。奥地利哲学家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一书序言所提出的“凡是能够说的事情,都能够说清楚,而凡是不能说的事情,就应该沉默”[17],在一定程度上是康德知识论原则影响下的哲学产物。
除了知识论原则下的方法论启示之外,康德对自由意志和自由世界的肯定和重视,实际上是把人的主体性从因果必然性的桎梏下解放了出来,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哲学的主体性建构。在康德的主体性哲学中,人的独立自主和尊严是其追求的理论目标。在康德那里,限制现象的范围是为本体留地盘,限制知性的范围是为理性留地盘,限制知识的范围是为信仰留地盘,总括起来说,限制必然性的范围是为自由留地盘。[18]可见,康德哲学中的现象与本体、知性与理性、知识与信仰、必然与自由是相互对立的。由于康德的主体性哲学是建立在自由世界和必然世界的二元划分之上,尽管主体可以通过信仰等方式间接地体验或观照彼岸世界,但是,彼岸世界与此岸世界的分立或绝对对立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主客体的同一性,甚至陷入了不可知论的深渊。上述缺陷,后来成为费希特、谢林和黑格尔等哲学家主体性理论建构的新起点。他们一方面批判了康德的必然与自由相互对立的哲学思想,另一方面又从人的二重性的相互依赖关系中论证了人的主体性,即自由与必然的辩证关系问题,尽管他们具体的哲学观点各有不同。
费希特认为,康德的“物自体”概念尽管存在,但它与主体相对立,况且,主体无法真正认识物自体,物自体成了阻碍主体获得充分自由的障碍。基于此,费希特干脆取消了物自体,并将世界的发展最终归结于绝对主体或绝对自我。他说,“自我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19]“绝对的自我不为任何更高的东西所决定,相反地,它们是绝对以自身为基础、为自身所决定的”。[20]在此,费希特所言的“自我”是一种普遍的自我、必然性的“我”、先验的“我”,而不是具象的自我,即我们身边的张三、李四等。此外,在费希特看来,“自我”指向道德的主体,是道德行为的自我。他说:“我的意志是我自己而不是别人安排到那个世界的秩序里的,它是真正的生命和永恒的这种源泉。”[21]费希特的“道德主体说”在一定程度上也沿袭了康德的自由意志主体的道德内涵,这种视主体为道德主体的哲学观念,对后来的马丁·布伯、伊曼纽尔·列维纳斯和让-保尔·萨特等人的“道德他者”的哲学观念均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谢林与费希特有着不同的看法。谢林认为,只凭道德行为的自我难以给人以充分的自由。只有美的欣赏才是最高的。人的主体是艺术直观的我,只有在艺术直观里、在审美意识里,人才是最自由的,这是人的意识的最高境界。他说:“具有绝对客观性的那个顶端是艺术……艺术则按照人的本来面貌引导全部的人到达这一境界,即认识最崇高的事物。”[22]艺术达到“自由与必然的最高统一”。[23]显然,谢林通过引进艺术、审美、崇高等范畴,克服了康德自由与必然严重割裂或对立的缺陷。
黑格尔借助辩证主体观的哲学建构,超越了康德的二元分立的主体观,从而将主体性哲学的理论建构推向了最高峰。具体而言,黑格尔的辩证主体观,实际上就是在批判斯宾诺莎、康德、费希特以及谢林主体观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黑格尔认为,斯宾诺莎所提出的“上帝是唯一的实体”这个概念,完全泯灭了自我意识;与之相反,康德和费希特主张“思维就是思维”,“普遍性本身就是这个单一性或这个无差别的不运动的实体性”;而谢林则坚持“思维在其自身中就是与实体的存在合为一体的并且把直接性或直观视为思维”。[24]黑格尔认为,在斯宾诺莎的主体观中,自我意识完全泯灭;在康德和费希特那里,主体与实体相互分立而无法同一,并且主体和实体均处于静止的不运动状态;而在谢林那里,虽然主体与实体同一了,但是抽象的同一,即主体仅仅是概念的主体。基于此,黑格尔提出了自己的主体观。不仅要把真实的东西或真理理解和表述为实体,而且同样理解和表述为主体。同时还必须注意到,实体性自身既包含着共相(或普遍性)或知识自身的直接性,也包含着存在或作为知识之对象的那种直接性。[25]
活的实体,只当它是建立自身的运动时,或者说,只当它是自身转化与其自己之间的中介时,它才真正是个现实的存在,或换个说法也一样,它这个存在才真正是主体。[26]
显然,黑格尔的主体观是一种实体与主体同一的主体观,主体的内涵以及主体性的发展均掺入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内容。黑格尔是这样演绎辩证主体观的:
实体作为主体是纯粹的简单的否定性,唯其如此,它是单一的东西的分裂为二的过程或树立对立面的双重化过程,而这种过程则又是这种漠不相干的区别及其对立的否定。所以唯有这种正在重建其自身的同一性或在他物中的自身反映,才是绝对的真理,而原始的或直接的统一性,就其本身而言,则不是绝对的真理。真理就是它自己的完成过程,就是这样一个圆圈,预悬它的终点为目的并以它的终点为起点,而且只当它实现了并达到了它的终点才是现实的。[27]
从黑格尔的辩证主体观来看,存有一个整体性的言说前提。换句话说,只有在整体性的前提下,作为主体的人才能获致最高的自由。而这种整体性,不是康德所谓的物自体的整体性,不是费希特所谓的抽象自我的整体性,也不是谢林所谓的艺术境界的整体性,而是“绝对精神”的整体性。黑格尔认为,主体只有具备“绝对精神”的整体性,才能获致最高的自由,抵达主体性的最高境界。
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康德的道德主体观,即人通过自由意志或信仰而抵达最高自由,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引导人们不断奋发,激起人们不断努力的热情。但黑格尔的辩证主体观,不仅把人引入哲学思辨的怪圈,甚至使人陷入诡辩的境地,有时还会使人信奉宿命论而放弃努力、随波逐流。
从上述西方古代、近代哲学史的回顾中我们可以得知,主体性的发展或主体的独立,从蒙昧的“物活论”到智者普罗泰戈拉的“人是万物的尺度”、苏格拉底的“认识自己无知”和怀疑论,再到中世纪经院哲学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以至近代哲学中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经验论和唯理论的争辩,康德的主体性哲学的建构,以及费希特、谢林的主体性哲学的推进,最后在黑格尔的辩证哲学中抵达了主体性哲学建构的最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