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清廉浙江的重大意义
2018年7月20日召开的浙江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后,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这次省委全会集中研究的两大重大议题,实际上也凸显了清廉浙江建设在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浙江篇章中的重大意义。
一 建设清廉浙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
清廉浙江建设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建设廉洁政治的具体实践和重要载体,体现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大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1]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2]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提出建设清廉浙江,正是对建设廉洁政治一以贯之的落实和与时俱进的推进,是全面从严治党在浙江具体实践的总结和提升。
提出建设清廉浙江并于2035年全面建成,是浙江省委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结合浙江实际对各级党员干部群众的政治宣示,是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大背景下向全省上下发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清除不良作风、建设山清水秀政治生态的总动员令,是浙江省委强化“四个意识”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体现了浙江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体现了对浙江发展规律性的准确把握,体现了浙江省委建设山清水秀政治生态的深厚底气、战略决心和巨大勇气。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是我们党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寄予很高期望,明确要求浙江“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在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水平上更进一步,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快一步,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的关键节点上,浙江必须切实担当起应该担当的历史责任,全面把握机遇,沉着应对挑战,赢得战略主动,高水平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建设清廉浙江,正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内在要求。
二 建设清廉浙江是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的必然要求
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作出了“八八战略”和平安浙江、法治浙江、文化大省、生态省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并围绕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提出“巩固八个基础,增强八种本领”,始终强调党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强调要标本兼治,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乱必治,不断强化“不能为”的制度建设、“不敢为”的惩戒警示、“不想为”的素质教育,引领浙江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十多年来,历届浙江省委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路子砥砺前行。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管党治党作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同时清醒地看到,浙江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浙江要回答和面对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课题,就必须紧紧抓住“关键在党,关键在人”这个根本问题。层层压实压紧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向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覆盖,切实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三 建设清廉浙江是浙江实现“两个高水平”战略目标的根本保证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抓手
“六个浙江”所涵盖的“富强浙江、法治浙江、文化浙江、平安浙江、美丽浙江、清廉浙江”是一个辩证统一的整体,其中任何一个目标都与其他五个目标具有辩证统一的关系:“六个浙江”的战略目标统一于新时代浙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中。而清廉浙江在“两个高水平”和“六个浙江”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具有保障性作用。
第一,清廉浙江建设有利于富强浙江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反腐败斗争有利于净化政治生态,也有利于净化经济生态,有利于理顺市场秩序、还市场以本来的面目,把被扭曲了的东西扭回来。”实践表明,腐败是经济健康发展的绊脚石,反腐败是经济健康发展的润滑剂。“如果很多有大大小小权力的人都在吃拿卡要,为个人利益人为制造障碍,或者搞利益输送、暗箱操作,怎么会对经济发展有利呢?”[3]
第二,清廉浙江为法治浙江建设提供清廉的环境与法治保障。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乃至民族长远发展的长期系统性工程,只有将其纳入社会主义法治的轨道,才能形成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铲除腐败行为生存的空间和土壤。随着清廉浙江建设的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必将向深层次、宽领域不断推进和发展,必将为法治浙江建设提供良好的政治保障和立法保障。
第三,清廉浙江与文化浙江建设双向互动,为文化建设增添新的内容。清廉浙江建设本身就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其中,建设清廉文化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在打造清廉浙江建设的进程中,必须进一步推进清廉文化建设,让清廉文化走进千家万户,使清廉文化氛围在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实践活动中蔚然成风,形成反腐倡廉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为文化浙江增添一抹亮丽的风景。
第四,清廉浙江为平安浙江提供制度环境和良好氛围。作为平安中国的省域实践,习近平同志2004年提出的平安浙江建设,至今已经开展了十多年,且在社会治安、环境治理等诸多领域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群众安全感、满意率显著攀升并稳居高位。追根溯源,在平安浙江战略提出之初,便凸显了“大平安”的基本战略布局,而且采取了与社会治理理念高度契合的系统举措。实践证明,没有清廉浙江的深入推进,就难以实现平安浙江这一民心工程。
第五,清廉浙江与美丽浙江建设同向并行。美丽浙江源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习近平同志2003年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开启了美丽浙江建设的新篇章。美丽浙江追求的是自然上的“美丽”,清廉浙江追求的是政治上的“美丽”。清廉浙江要求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涤荡歪风邪气、建设山清水秀政治生态,这与美丽浙江要求建设山川秀丽、诗画浙江、营造生机盎然的自然生态,是相向而行的。
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提出并践行清廉浙江建设,对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对于进一步形成党员模范带头、干部清正廉洁、社会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对于顺利实现浙江“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具有显著的重大意义。
四 建设清廉浙江是为“清廉中国”探路前行、累积经验的有益探索
众所周知,国家的“清廉”状态与区域的“清廉”状态密切相关,一个国家的“清廉”状态,深度影响和促进着一个区域的“清廉”状态,而一个区域的“清廉”状态也为一个国家的“清廉”状态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也就是说,清廉浙江为“清廉中国”创路前行、积累经验、示范带动,“清廉中国”为清廉浙江指明方向、营造环境、提供保障。2018年7月,浙江省委专门出台《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进一步提出了建设清廉浙江的战略目标。这是为持续深化反腐败斗争、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建设“清廉中国”探路前行、累积经验的有益探索。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三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4]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强调,我们要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坚决清除一切腐败分子,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继续推进改革开放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5]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6]。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清廉中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如何推进“清廉中国”建设,尚需各地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大胆实践、勇于探索,累积经验。大力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新实践,总结和提炼清廉浙江建设的新成效和新经验,为“清廉中国”建设提供理论支撑与决策参考。
“清廉中国”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是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同向发力,是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集合体现,是清廉城市、清廉机关(单位)、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家庭的全域化构建,是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相互贯通,是清廉实践与清廉文化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清廉中国”建设这一复杂的系统工程需按照系统思维来推进。
“清廉中国”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重点领域的突破带动“清廉中国”建设的整体推进;从“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制度体系要求看,“清廉中国”是构建不敢腐的震慑、不能腐的笼子、不想腐的自觉的有效体制机制。“清廉中国”建设,要坚持不断发展论和发展阶段论相统一,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其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体系之中,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框架之中,做到与法治中国、平安中国、数字中国、健康中国、美丽中国等统筹推进,做到全面从严治党、正风反腐与改革发展、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向全面从严治党、正风反腐要治理效率、要发展质量、要良好生态,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廉实力”,提高清廉中国对实现强国目标和中国梦的保障力。[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