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仲裁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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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

一 机构介绍

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Arbitration Institute of the Stockholm Chamber of Commerce,简称SCC)成立于1917年,隶属于斯德哥尔摩商会但独立于斯德哥尔摩商会,下设理事会和秘书处。SCC为瑞典和国际当事人提供高效的争议解决服务。

背景:SCC在20世纪70年代为美国和苏联所承认,成为中立的东西方贸易争端解决中心。中国也于同一时期承认SCC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机构。此后,SCC不断扩展其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服务,从而成为国际上最重要的、经常被选用的仲裁院之一。

近年来,SCC国内与国际案件的受理量均显著增长。国际案件数量占比接近50%,这无疑体现了SCC作为备受国际商界青睐的争议解决机构的优势地位。每年,来自多达30~40个国家的当事人选择使用SCC的服务。

SCC在全球双边和多边投资保护领域也发挥着非凡的作用。目前至少有120份双边投资协定(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y,简称BIT)选择SCC作为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间争议的机构。如今,SCC是全球第二大的投资争议解决机构。

1.秘书处

SCC秘书处的职责包括日常案件管理、活动组织和出版物制作等。

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其9名成员掌握多种语言。秘书处下设3个分部,每个分部设1名法律顾问和1名办案秘书,可使用英语、瑞典语、俄语、西班牙语或德语来管理案件。当事人也可以在仲裁庭组成之后,约定在仲裁程序中使用其他的语言。

秘书处的办公地点位于斯德哥尔摩Brunnsgatan大街2号。

2.理事会

SCC理事会由1名主席、2~3名副主席以及最多12名其他成员组成,他们来自瑞典国内外,并且均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声望卓著和专业水平高超的专家。

SCC理事会的职能是根据SCC的仲裁规则作出决定,这些决定的范围涵盖了初步管辖权、仲裁员任命、仲裁员资格异议和仲裁费用等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