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文化内核:工业精神的展示与传播
工业旅游是一种文化旅游,其吸引物应具有文化性。不过,工业旅游的文化内核是由工业文化决定的。在从文化旅游产业的角度分析工业旅游的文化吸引物(cultural attractions)之前,必须先回溯工业旅游的本源性的文化内核。
工业文化尚无统一的严格定义,但可以认为,工业文化是在工业化进程中形成的与工业经济和工业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体系。强调工业文化是一种价值观体系,意在表明精神因素是工业文化的核心所在。王新哲等人将狭义的工业文化界定为伴随着人类工业活动而形成的包含于工业发展中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他们亦强调精神文化是这其中最核心、最稳定的部分,对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的发展起到巨大的制约作用。[13]进一步说,他们认为工业文化具有三个层次的结构,工业物质文化处于表层,工业制度文化居于中层,工业精神文化潜沉于里层。[14]这一结构划分有助于理解工业旅游文化吸引物的层次性。从定义上看,文化旅游依赖于目的地的文化遗产资产并将它们转化成可供旅游者消费的产品。[15]根据这一定义,文化遗产资产是文化旅游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的主要来源,也是文化旅游存在的基础与前提条件。如果对文化遗产资产进行宽泛的理解,则工业文化也可以生成文化遗产资产或一般性的文化资产。作为文化资产的工业文化对旅游者产生的吸引力依旅游者接触工业文化不同层次的顺序而由表及里。通常情况下,旅游者作为非工业生产者,对于工业的最初接触与最基本接触就是工业产品,并延伸至生产工业产品的具有工业景观的工业场所。工业产品、工业景观以及工业场所都是物质性的存在,是工业文化的物化体现,可视为工业物质文化。当旅游者亲临工业场所,并将目光由静态的工业产品转向动态的工业产品生产过程时,就会接触到工业生产的活动与组织,而工业生产的活动与组织是可以凝结为各种制度的。于是,旅游者在接触工业产品生产过程时,潜在地就接触到了工业制度文化。任何制度的运转都依赖人去落实,企业在明文规定的制度之下,存在着不成文的文化氛围,左右着企业成员的行为,直接影响到制度的实效。这种文化氛围是思想性与精神性的,既无形,又往往不成文。但是,当旅游者对造访的工业场所进行深入接触时,必然会触及这一精神层面,也就是接触到工业精神文化。因此,根据旅游者对工业旅游目的地由浅到深的接触,其感观与认知将会从具象的物质层面进入抽象的精神层面,在自然状态下会依次接触工业物质文化、工业制度文化和工业精神文化。工业文化作为工业旅游的文化吸引物,由工业物质文化、工业制度文化和工业精神文化这三个部分构成。
不过,以旅游者为主体的接触工业文化不同层次的顺序,如果以工业文化自身的发展为主体来看,则恰好颠倒过来。工业文化是产生于工业活动并与工业活动合为一体的文化。工业活动与其他类型的人类活动一样,是由一定动机支配下的特定行为构成的。从逻辑上说,动机之于行为具有优先性和先行性。在决定动机的因素中,进行判断与选择的价值观体系至为重要,这就使得人的活动的根源可以追溯至头脑中的精神价值观。由此推论,依托工业活动而存在的工业文化,其起始点与内核也应该是支配工业活动的价值观体系,换言之,工业文化的内核是工业精神。例如,在工业企业经营的过程中,企业决策者与管理者的企业家精神对于企业的战略发展有决定性作用,基层工人的工匠精神对于产品制造的绩效有直接作用。可以说,企业的生产经营就是企业家精神与工匠精神在行为层面的呈现与扩展。而在具体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现代企业需要协调与利用各种资源,就必须建立起一定的制度。制度既是工业文化从精神转化成行为的中介,又是精神意图在实际行为中得到落实的保障。于是,在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成文的规章制度逐渐建立起来,用来显示与支持无形的工业精神。工业文化亦由此拓展至工业制度文化层面。在一定的制度约束下,工业企业生产出实体性的工业产品,这些产品是工业精神在物质层面的凝结,也就体现为工业物质文化。因此,工业文化自身的发展顺序,从理论上说是先形成工业精神文化作为内核,再借由工业制度文化作为中介,最终输出为工业物质文化。换言之,旅游者被动接触工业文化吸引物的顺序,与工业文化自身文化性的价值层级,在排列上是相反的。
如果从马克思主义物质与精神两分法的分析框架出发,上述三个层次的工业文化层级理论可以简化为工业文化物质层面与工业文化精神层面这两个大的部分。此处一个现实的问题是,在原有理论中,制度具有复杂性,一方面它是成文可见的,但另一方面它的本质又是非实体的思想与行为。为了方便分析,可以参考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的思路,将制度归于非物质层面。这样一来,工业文化可以划分为物质性工业文化与非物质性工业文化。非物质性工业文化中的工业精神是工业文化的内核。工业文化是工业旅游的文化吸引物,但从根本上说,工业文化才具有真正的主体性与决定性,附属于工业的工业旅游同样附属于工业文化。因此,超越旅游来看,工业旅游是工业文化对于自身的展示与传播,其展示与传播的文化内核是工业精神,其他文化吸引物皆由工业精神延伸与展开。实际上,将工业精神视为工业旅游的文化内核,也符合文化旅游为旅游者创造更佳体验的理论。有学者将文化旅游目的地描述为有故事的目的地,文化旅游则是讲述这一故事的过程。文化资产本身并无多少意义,除非它们的背景或者它们的故事能够被传达出来。讲述故事能使文化资产活态化,使旅游者的发现之旅变得更加激动人心。[16]对工业旅游而言,其最具吸引力的故事是在一定的工业精神驱动下的各类工业活动,故从文化旅游的文化资产活态化角度看,工业精神也是工业旅游最核心的文化内涵。
综上所述,工业文化是由包括企业家精神与工匠精神等在内的工业精神作为内核的价值观体系,能够对工业活动起到促进作用。工业文化需要以各种形式来展示与传播工业精神,从而实现其促进工业发展的功能,进而使其自身的存在具有意义。工业旅游是对工业进行展示的活动,这种展示功能意味着工业旅游是工业文化的延伸,其展示物既包括物质性工业文化,也包括非物质性工业文化。非物质性工业文化中的工业精神是工业旅游的文化内核,是工业旅游展示与传播的工业文化的核心内容。工业旅游展示与传播的其他工业文化内容都应以工业精神为中心,围绕其展开。工业旅游的文化性,也就集中于展示与传播工业精神。以工业精神为中心,工业文化为工业旅游提供可用于展示的文化资产,主要包括工业史、企业制度、工业产品、工业生产现场、工业景观等。表2为工业旅游的工业文化资产构成示意。
表2 工业旅游的工业文化资产构成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讨论主要基于以工业现场为游览场所的工业旅游。不过,工业文化作为一种理论,其优势就在于可以整合不同类型的工业旅游。要之,工业文化是一种具有时间维度的演化性存在,工业企业与工业遗产是工业文化在不同演化阶段的不同载体。而不管处于何种阶段,工业精神都是工业文化的内核。对仍在进行工业活动的工业企业来说,工业精神是其重要的发展动力。对已经丧失工业活动功能的工业遗产来说,其物质遗存之所以值得保留,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这些物质遗存见证和反映了人类曾经发展工业的努力,而那些努力既依靠工业精神去驱动,又因为凝结了工业精神而具有传承的价值。因此,工业精神也是工业遗产旅游的文化内核,是真正居于中心地位的工业文化遗产资产。进一步说,以工业遗址为游览场所的工业旅游,与以工业现场为游览场所的工业旅游,其工业文化资产中的非物质性工业文化的内容是相同的。毕竟,非物质性的精神具有穿透时间的力量,不因工业活动的停止而消散。而在物质性工业文化层面,以工业遗址为游览场所的工业旅游的工业文化资产缺少工业生产现场一项,也连带缺乏现场制造的工业产品。但是,工业景观作为工业场所在空间上的基本架构和标识,是恒定存在的。这样一来,如以表2为衡量标准,则基于工业遗址的工业旅游与基于工业现场的工业旅游的工业文化资产构成基本相同,只不过前者较后者少了两项而已,但两者的文化内核是一致的。换言之,表2所示工业旅游的工业文化资产构成是具有普遍适用性的。
工业精神是工业旅游展示与传播的文化内核,是工业旅游真正的文化性所在。但这一认识是以工业文化本身为主体得出的。然而,工业旅游的复杂性在于,如果从旅游的角度出发,则旅游者亦是具有主体属性的核心要素,且工业文化资产必须转化为能成功销售的产品,这就在文化性之外提出了经济性的要求。也就是说,工业旅游内部包含着不同的价值取向,这使得构建工业旅游的价值体系成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