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村落离散与基层社会治理转型:巴蜀乡村治理小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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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核心概念界定

(一)西部地区

本书中的西部地区,特指地理位置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版图上的西北部和西南部疆域。在行政区划上,共有12个省区市。其中包括6个省(四川、云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1个直辖市(重庆市),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部地区土地面积约696.98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71.9%,可谓地域辽阔。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积为166万平方公里,它不仅仅是西部面积最大的省份,也是全国面积最大的省份。西部地区人口总数为37414万人(截至2016年底),占全国总人口的27%。其中,城镇人口18779万人、乡村人口18635万人。四川省为西部省份中人口数量最多的省,有8262万人。各省人口增长率差异较大,自然增长率最高的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1.08%),最低的是内蒙古自治区(3.34%)(见表0-10)。

表0-10 西部地区人口总量、城乡构成、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2016年)

续表

西部地区地质状况复杂,拥有有“世界屋脊”之称的青藏高原,世界最大的内陆盆地——塔里木盆地,中国第一大的塔克拉玛干沙漠,中国最大的内陆咸水湖——青海湖等;同时,它又是中华民族母亲河——长江和黄河的发源地。从地质整体状况看,西北地区辽阔无垠,西南地区山水切割,青藏高原严寒高拔。

西部地区资源非常丰富,在我国资源中,其土地、矿藏、水能、旅游等资源具有特殊的地位。其中,人均占有耕地2亩,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3倍;在全国已探明储量的156种矿产中,西部地区有138种,而且天然气和煤炭储量分别占全国的87.6%和39.4%;地下水天然可采资源丰富,水资源占全国的80%以上。但明显的缺陷是:西南地区水资源丰富,西北地区水资源严重短缺。此外,西部地区旅游资源别具一格,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

从自然资源看,西部地区地势从世界屋脊下落到低海拔平原,气候垂直分布明显,地貌类型丰富,有世界屋脊喜马拉雅山、高原圣湖、羌塘野生动物园、浩如烟海的大漠戈壁、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原、此起彼伏的广阔牧场、雄伟壮阔的祁连冰川、波涛汹涌的九曲黄河、山水洞林石一体的喀斯特地貌、秀丽壮观的长江三峡等。

从人文资源看,西部是我国民族分布最集中的地区,也是中华文明重要的发祥地。人文景观包括秦始皇兵马俑、敦煌莫高窟、万里长城遗址、华夏远古文明轩辕黄帝陵、古丝绸之路、古文明城市遗迹、元谋人遗址、藏文化代表布达拉宫和大昭寺等。

西部文化具有地域性、多元性和原生态性。从地域和文化个性上看,可以划分为:以黄河流域为中心的黄土高原文化圈,西北地区的伊斯兰文化圈,北方草原文化圈,以天山南北为核心的西域文化圈,以青藏高原为主体的藏文化圈,使长江三峡流域和四川盆地连为一体的重庆巴文化圈、四川蜀文化圈,云贵高原及向东延伸的滇黔文化圈等。它们具有相对明显的个性或风格。黄土高原文化悠远古朴,伊斯兰文化充满异域色彩,北方草原文化热情奔放,西域文化显出东西合璧之美,藏文化凝重神秘,巴蜀文化古色古香,滇黔文化富于人性化的欢乐。这种多样性的文化形态与各个民族的生活方式、观念、习俗、宗教、艺术、悠久历史、生存环境紧密相连,是一种广义的文化集合体。历史上有三条重要通道贯穿西部,将西部向东与中原地区紧密相连,向西同更加广阔的地域沟通。一条是穿越大西北并一直延伸至欧洲地中海沿岸的古丝绸之路,一条是贯通黄土高原和青藏高原的唐蕃古道,另一条是穿过西南云贵高原并经青藏高原通往尼泊尔、印度甚至更远方的茶马古道。

(二)巴蜀

“巴蜀”是对我国历史上巴国和蜀国的简称。在历史上,巴蜀地区是历代封建王朝拓疆立业必争之地,区域主要在今天的重庆市和四川省境内。东部为巴国(国都为重庆),西部为蜀国(国都在四川成都)。据《华阳国志》所记,先秦巴蜀地区的民族有濮、賨、苴、龚、奴、獽、夷、蜒、滇、僚、僰等族称,其中大部分是百濮支系。大量出土文物表明,巴蜀文化是与中原有别的另一种民族文化。特别是其精致的青铜器,形制、纹饰均具地方特色,但也受到中原文化的影响。

生活于巴蜀区域的人们主要使用的语言是四川话。“四川话”是流行于四川省和重庆市(巴蜀地区)及周边省份临近地区的主要汉语言。今天人们说的四川话,形成于清朝康熙年间“湖广填四川”的大移民运动时期,是由明朝之前流行于四川地区的古巴蜀语和来自湖广、广东、江西等地的各地移民方言,逐渐演变融合而成的一种地方性语言。

巴蜀区域的人们在餐饮文化的菜系上,形成了具有独特风味的四川菜,简称“川菜”。“川菜”为我国八大名菜之一,用料广泛,味多而色浓,以麻辣味为特色。宫保鸡丁、麻婆豆腐、灯影牛肉、怪味鸡块等最有特色。小吃品种极多,赖汤圆、担担面、豆花面、蛋烘糕、麻辣小面、合川桃片、合川肉片、江津米花糖、云阳桃片糕等均为传统小吃。

巴蜀山川具有三千多年悠久的历史,山水名胜、文物古迹、民族风情兼备,自古有“雄、险、幽、秀”之称。峨眉天下秀,青城天下幽,剑门天下险,夔门天下雄。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开发,今天更增加了“神奇瑰丽”的特色:九寨沟山水的神奇,黄龙山水的瑰丽。云阳龙缸喀斯特溶岩地质公园是世界唯一一个坡度近90°的地理奇观,其深度达到世界第三,是巨型天坑,有“天下第一缸”之称。

今天,巴蜀大地已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两大重要城市所在地。

今日重庆市(古代巴国)地域面积8.24万平方公里,辖38个区县(自治县)。户籍人口3371万人,常住人口3017万人,城镇化率60.9%。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13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470元。有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200万人。山地占76%,有“山城”之称,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45]

重庆是我国四大中央直辖市之一(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6月18日正式挂牌),五大国家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金融中心和创新中心,及其政治、航运、文化、科技、教育、通信等中心,国务院定位的四大国际大都市。长江横贯全境,流程679公里。有长江三峡、世界文化遗产大足石刻、世界自然遗产武隆喀斯特和南川金佛山等壮丽景观。

今天的四川省(古代蜀国)介于东经92°21′~108°12′和北纬26°03′~34°19′之间,东西长1075公里,南北宽900多公里。地貌东西差异大,地形复杂多样。西部为高原、山地,海拔多在4000米以上;东部为盆地、丘陵,海拔多在1000米到3000米之间,可分为四川盆地、川西北高原和川西南山地三大部分。辖区面积48.6万平方公里,位居我国第5位,辖21个地级市(州),183个县(市、区)(见表0-11)。2015年底常住人口为820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912.5万人,乡村人口4291.5万人,城镇化率47.69%。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0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47元。到2016年,四川省已成为我国的资源大省、人口大省、经济大省,是西南、西北和中部地区的重要结合部,是承接华南华中、连接西南西北、沟通中亚南亚东南亚的重要交汇点和交通走廊。[46]

表0-11 2016年重庆市、四川省行政区划数

表0-12是2016年重庆市、四川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样本数据,抽样比为0.837‰。

表0-12 2016年重庆市、四川省户数、人口数、性别比和户规模

续表

(三)村落共同体

何谓村落,含义之一是指村庄。如《三国志·魏志·郑浑传》记载:“入魏郡界,村落齐整如一,民得财足用饶。”[47]又如清朝郑板桥所写《山中卧雪呈青崖老人》:“一夜西风雪满山,老僧留客不开关。银沙万里无来迹,犬吠一声村落闲。”[48]含义之二是指与城市相对应的乡村。如宋朝张孝祥在《刘两府》中所述:“某以久不省祖茔,自宣城暂归历阳村落。”又如张文奎在《人文地理学词典》中说:“村落(village)亦称乡村。为人类生活根据地的聚落类型之一,与城市对称。和城市相比,村落与土地的联系强,拥有比较小的人口集团。主要依靠农、林、牧、渔等的第一产业生活的地域社会。”“按地理位置村落可分成平地村落、山地村落、临海村落;以职能可分为农村、林村、渔村等;按聚落景观可以分成集村(凝集型)、散村(分散型)等。根据固定与否,村落又分固定村、移动村(牧区季节移动村落)。”[49]

就一般意义理解,“村落是一种地域社会,其地域具有世代相承的性质,亲属纽带在其中发挥主要作用。村落与聚落密切相关。聚落是地理学概念,仅指家屋的聚合状态;村落则是社会学概念,最终基于人际关系的社会与文化的统合状态”[50]

在人类满足自我生存需要与追求不断发展的漫长历程中,村落原本作为“地域性的聚居共同体”而存在,它是一种较原始而又具有自然秩序的群居类型,演绎了人类文明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进化的过程。它在发展进程中,渐渐促成了人类社会由分散的小群体向集团化的大群体演进,进而为现代文明社会奠定了前行的基础。

但是,村落共同体并非仅仅作为地域性的共同体,无论是它的过去样式还是现代形态,它都代表了社会发展的普遍性质,具有绝对的历史价值和社会价值。“按照社群主义的观念,共同体代表了一种传统,一种历史,一种团结和忠诚,村落也是如此,面对现代的流动与变化,成为社会风险的一种天然的避风港。”[51]在经济不发达的传统社会里,我国农村正是由一个个同质的、彼此相连又相对分离的村落共同体所组成。此种地理分布状况是由中国古代农业社会的生产特征和农村生活方式所决定的,这也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经济社会制度。诺思认为“具有明晰边界的农业定居的出现,源于人口增长对公共自然资源的持续压力,不得不发展专一的公有产权,这包括两个步骤:先是把局外人排除在利用资源的强度之外,而后发明规章,限制局内人利用资源的强度”[52]

日本学者平野义太郎是提出中国村落共同体概念的最有影响的学者,认为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结构单元就是村落共同体。美国学者杜赞奇对中国村落共同体的内聚性本质作了概括,认为它:(1)具有明确而稳定的边界;(2)具有很强的封闭性,存在明显的“排外”现象,本村人与外村人具有明显的身份差别,获得村民身份具有比较严格的条件;(3)具有高度的集体认同感和高于个人层次的集体生存利益;(4)内部具有比较密切的互动关系;(5)是下层合作的中心,存在集体的行动和仪式;(6)是道义的权威中心。因此村落共同体是以村民彼此共有的地域空间为存在的基础,形成的一个相对稳定、持续时间较长的社会关系圈层。李培林教授也认为:“一个完整的村落共同体,其实具有五种可以识别的边界:社会边界、文化边界、行政边界、自然边界和经济边界。文化边界基于共同价值体系的心理和社会认同;社会边界是基于血缘、地缘关系的社会关系圈子;行政边界是基于权力自治或国家权力下乡的管理体系;自然边界是基于土地属权的地域范围;经济边界是基于经济活动和财产权利的网络和疆域。”[53]

具体而论,村落共同体具有以下明显的特征。

1.村落是地域性的聚居共同体

我国有着世界上最为灿烂的农耕文明,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农业是国民经济的主要构成,这是农耕文明最突出的特点。在以种植业为主的古代农业社会中,农民是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在一家一户分散劳动的生产方式下,以土地为生的农民生于某地,长于某地,终于某地,以至世代相传。“安土重迁”是古代中国农民的基本特点。费孝通先生说:“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54]同时,在地缘与血缘融为一体的乡村社会,“土地不单单是自然物,而蕴含着对家族祖宗认同的血缘亲情意识,体现着一种源远流长的人文精神。人们对祖宗家族的认同追思,促使着对土地的依恋和归属。乡土是生活生命的根基和故土”[55]。农民生时得土而乐、种地为业,死后入土为安。因此,“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56]。汉元帝在其诏书中说:“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也。”所以,农民的社会生活和社会意识都限定在家族性和乡土性融为一体的“圈子”内。“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流动的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57]

每一村落从雏形到自然成村都需要经历一个较长时间的堆积过程,这在“单一宗族型村落”里表现得最为明显。最初可能就是一户人家,其选择某一适合自己生存的地点定居下来,然后家庭人口慢慢增多、代际增加、家庭内部分化和扩大,逐渐发展成同一宗姓的大家族。此后再分成血缘相连的许多户,最终成为一个自然村落。当然这绝不仅是“单一宗族型村落”的发展类型,其他的村落基本上也沿着同一轨迹发展。黄怀忠在分析村落的发展过程时就指出:“任何一个村落,不管它形成于哪个时代哪个区域,也不论它是多姓村落还是宗族村落,都要经历从零星聚落到村落的发展过程。”[58]由此可见,村落的长成是以某一地域为边界的。

当然,除了自身的人口增长外,不同家族的人口流动对现在的村落以及过去的“杂姓聚居村落”的发展也有很大的影响,它不仅增加了村落的人口数量,也改变着村落的形态、村落的姓氏结构和村落内部的社会关系,但是村落的地域性特征并没有改变。费孝通先生认为:“村庄是一个社区,其特征是,农户聚集在一个紧凑的居住区内,与其他相似的单位隔开相当一段距离(在中国有些地区,农户散居,情况并非如此),它是一个由各种形式的社会活动组成的群体,具有特定的名称,而且是一个为人们所公认的事实上的社会单位。”[59]而且,这一边界是自然形成的,同时受到特定的行动和制度的强化。刘玉照认为:“这个边界既是现实的边界,同时也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当中。共同体成员的个人意识、需求和活动边界与共同体的边界高度重合。”[60]

2.村落是村民生产和生活的经济共同体

我国村落在传统生产方式上自然是村民通过自给自足的生产来维持个人和家人生活的经济共同体。马克思曾指出,东方社会特别是中国社会的特征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认为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理解亚细亚社会结构高度稳定的钥匙。

纵观我国传统村落里的经济活动(无论是生产力水平特别不发达时期的传统农业生产活动,还是生产力水平处于较高阶段的非农经济活动),它们都产生于村落社会内部并带有浓厚的乡土基础,都是村落共同体建构的最基本前提。尽管在现代村落的生产活动中,非农经济早已不是过去乡土社会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已经与市场有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但非农经济仍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其内部的经济结构、劳动力市场和经济调节机制等,依然与村落社区内的居民生活紧密相连,它们仍以村落社区为基本的利益边界,从而具有相当强的乡土性。“正是因为村庄经济活动几乎都开展于村庄社会内部,村民围绕着自身的及村庄的特定经济利益从事着各种经济活动,村庄社会内部必然会形成以经济利益为纽带的各种互动关系。在这一意义上,村庄内部存在着的各种经济活动,便成为村庄社会活动主体人际互动最为重要的公共空间,村民在其中的互动促使着村庄共同体坚实根基的形成。”[61]

然而,现代村落的边界已经开始模糊,无论是村民所处的实际地域边界,还是内心所归依的依附边界,已经越来越被社会虚化,因此,他们的生产和生活也越来越被社会同化,越来越与社会不可分离。所以,村落经济共同体的内涵也更加具象,逐渐融入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önnies,1855-1936)的社会之中(Gesellschaft)[62]

3.村落是村民社会参与的社群共同体

村落作为村民生产、生活和娱乐的共同空间,把大家关联在一起。安东尼·吉登斯认为,“村庄社区绝对是最重要的场所,在这个场所内构成并且重构了时空的各种接触”[63]。特别是在生产力水平不高的状态下,村民个体的能力很微小,一家一户的力量也相当有限。而在乡村具体生活过程中,每一个人和每一户家庭又将面临一些不可预料的因素,需要集中大家的智慧和力量来共同克服困难。如自然灾害的时有发生,严重疾病的不期而遇,以及其他不可预知变故的出现,均需要村落内部的大多数人结成群体来共同应对,这便是村民必须参与村落事务的理由。

从我国社会管理的传统方式上看,村落是以国家社会治理最底层的结构形式存在,是维系整个社会秩序最基础的单位,也是我国传统管理制度中国家兵役和赋税的直接来源。在新中国建立之后,乡村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坚强的后盾,也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黄宗智曾经“在对华北农村的研究中也发现,不管村庄在社会变迁中发生着怎样的变化,村民仍有可能‘只以村庄整体成员的身份和意识做出行动’”[64]。这便是村落作为社会参与的社群共同体的意义所在,也是社会发展的现实意义所在。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家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村落成为村民参与公共治理及自治的重要载体,成为一个基层政府层级以下的地方性政治治理单位。

4.村落是乡土文化共同体

就村落的日常生活而言,村民之间互相帮助来解决某些时候的某些困难,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有效生存方式,对作为一个社会的村落共同体而言也特别重要。无论是在生产力水平低还是相对较高的时候,家庭力量都是很弱小的,而每一个家庭的生产和生活都会面临不可预料的因素,如自然灾害、疾病或其他突发事件。在这种情况下,具有血缘关系的亲人或乡邻能否给予帮扶,是衡量一个村落内部的社会关联是否解体的重要指标。

“杜赞奇对华北农村的考察同样看到,村庄内部虽然存在着利益的不一致,但村庄仍然是乡村社会独立的基本生活单元并在基层社会文化网络中发挥着一定作用。”[65]村落传统上是民间文化、乡村文化的重要载体,即使在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冲击下,作为文化共同体的村落依然保持了相当强的社会凝聚力。折晓叶通过研究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出现的超级村落认识到:受工业化的冲击,村落经济结构、人口结构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向“准城镇”类型的转化,但村庄的传统文化仍然在顽强而有效地起作用,没有彻底让位于工业和城市文明。村落社会边界的相对封闭性的特征,与村落经济边界的开放性产生了冲突。另一方面,村庄的传统组织资源和社会关系、自我利益的保护机制、内向聚合力和合作精神等,又有利于村落抵御外部风险。“在乡村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村社区结构和文化究竟有没有存在的根基,它将以怎样的方式合理地存在,同样是有关中国乡村工业化和城市化道路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66]村落共同体的存在,以及反映村民作为村落成员关系的村籍制度的存在,说明了作为社会事实的村落共同体的存在,及其背后的经济、社会、文化、社会主义集体制度的制度路径依赖等的原因。

“村庄社会不仅仅是村民通过经济活动中的互动而形成的村庄经济共同体,而且更是村民在长期交往、沟通中建构起来的特定村庄文化平台。在这一文化平台之上,村民因具有为大家所认同的习惯、风俗、价值观和行为规范而发展着连带关系。村民在这一文化平台上的文化连带关系正是村民于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它以村民共处于相同的、相对稳定的村落活动空间为基本前提。在同一村落活动空间,村民拥有生活经验的共同性,村民之间的交往活动通常存在着遵守共同规范的默契和自觉性,这些都极易使村民之间形成特有的文化关联,从而促使着村庄集体认同的形成,为村庄社会的集体行动提供了内生动力。村庄社会的文化关联之所以能形成村庄集体认同、引起村庄集体行动、实现村庄社会整合,是因为它一经形成便能将村民纳入到同一文化场景之中,让村民在同一文化场景中体验并遵从村庄文化网络的张力,使村民在村庄社会中的活动越来越体现村庄文化网络的要求。”[67]

由上面内容的阐释,可以总结出村落共同体所具有的基本特性:它是地域共同体、经济共同体、社群共同体和文化共同体的统一体,体现出地域相同、利益相关、血缘相连和文化相近的属性。

(四)治理与乡村治理

治理(governance)概念源自古典拉丁文或古希腊语“引领导航”(steering)一词,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纵,指在特定范围内行使权威。它隐含着一个政治进程,即在众多不同利益共同发挥作用的领域建立一致或取得认同,以便实施某项计划。[68]

20世纪90年代,随着全球两大阵营尖锐对立的国际矛盾因为“冷战”结束而暂时缓解,学者们希望借此机会创造一种全球治理的新理念来解决当时的社会问题。1990年,德国社会党国际前主席、国际发展委员会主席勃兰特在德国提出了“全球治理”理论,意在顺应世界多极化的趋势而化解国际社会所面临的各种复杂问题。他的主张得到了世界上更多学者的支持,1992年,28位国际知名人士发起成立了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推选瑞典学者英瓦尔·卡尔松和圭亚那学者什里达特·兰法尔担任委员会的主席。在全球治理委员会成立之后,于1995年发表了《天涯成比邻——全球治理委员会的报告》,系统地阐述了全球治理的概念、价值以及全球治理同全球安全、经济全球化、改革联合国和加强全世界法治的关系。

全球治理委员会对“治理”概念的界定是:治理是或公或私的个人和机构经营管理相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69]它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机构和规章制度,以及种种非正式安排。而凡此种种均由人民和机构或者同意,或者认为符合他们的利益而授予其权力。[70]同时,明确了“治理”的四大特征:1.治理不是一套规则条例,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2.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3.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4.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一种持续的互动。[71]

在治理形态中,治理具有不同的层次区分。不同层次的治理内容和治理方式也会有所不同,作为国家层面的政府治理,当然是最高层次的治理形态。政府治理主要体现在:1.制度供给。政府所提供的有关制度,决定着社会力量能否进入、怎样进入公共事务治理领域,并且对其他治理主体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和行为规范。2.政策激励。即使政府主动开放某些公共事务治理领域,但社会力量往往会等待观望,尤其是对公共物品的生产,需要政府在行政、经济等方面采取相应的鼓励和引导措施。3.外部约束。公共事务治理也需要“裁判员”,政府应依据法律和规章制度,对其他治理主体的行为进行监督、仲裁甚至惩罚。[72]

全球治理委员会在阐述“治理”的本意时,强调了它的服务功能。在治理行政的运行机制下,虽然政府也履行管制职责,但与传统的政府管制有着根本区别。1.在管制依据上,治理行政须有法律、法规作依据,是受严格约束的有限管制;管制行政不一定基于法律,有时甚至是官员的任意行为。2.在管制内容上,治理行政体现一视同仁;管制行政却经常是失之公允,如对特定企业或人员给予照顾。3.在管制程序上,治理行政是制度化的,程序公开、透明;管制行政随意性大,经常暗箱操作。4.在管制结果上,治理行政充分考虑政府官员可能出现的非理性行为,因而有相应的救济措施;管制行政则比较欠缺。总之,治理行政中的管制也是广义的公共服务,是寓服务于管制之中的政府行为。[73]

把治理方式应用于农村社会发展需要就出现了“乡村治理”的概念。1998年,华中师范大学的学者首次提出了“乡村治理”这一学术概念,用来指导研究中国的农村治理问题。什么是乡村治理?吴毅教授认为,乡村治理“或称村治,它是指运用公共权威构建村庄秩序,推动村庄发展的过程”[74]。邓大才教授说:“乡村治理就是治理在乡村的运用,是乡村治理的权威和行政权力在乡村的运用。治理的主体是农民,治理的单位是村庄,治理的规则是村民自治章程,治理的实施有法律保障。”[75]因此,乡村治理须有三个要件:主体、客体和环境。主体是指村民,客体指村庄公共权力及其运作,环境则是指村治的各种社会条件的总称。[76]只有三者有机结合并在运行过程中相互影响和制约,乡村治理才能在整个社会治理中发挥出自己的价值。因而,本书所探讨的乡村治理问题,正是基于二位学者对乡村治理内涵的界定,立足于目前我国乡村社会发展的主体、客体与环境等因素。

(五)叙事

叙事最简单的意思就是对故事的描述,即对发生的一件事情的有关情况,如时间、地点、人物、起因、过程和结果的叙述,其目的是将整个事件的全貌呈现给不“在场”的人,让他们能够感知和理解以及得到像“在场”的人一样的信息。在目前学科的发展中,叙事已经形成了一门特殊的学科——“叙事学”[77]。但本书中的叙事不是“叙事学”中所研究的叙事,我们并不把叙事作为一门科学来研究,也不准备在叙事学所要求的“功能层、行为层、叙述层”上花更多的笔墨,而是仅就生活中所观察到的一些普通事件做出我们自己的意义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