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案件梳理
在本文研究方法下获得案件共计365起,具体分布如下。
(一)按审理程序分布
按审理程序分布见图1。
图1 案件审理程序分布
(二)按时间分布
按时间分布见图2。
图2 2016—2018年案件分布
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的数据明显少于前两年,可能是裁判文书公开化的滞后、数据库尚未完全更新2018年的数据所致。
(三)一审案件地域分布
一审案件受理的地域分布见表1。
表1 一审案件受理的地域分布
由表1可知,山东省、河南省、安徽省、北京市、江苏省涉讼较多,有几个突出的因素。
(1)山东省涉讼案件中,山东省地震工程研究院以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为案由提起了10起诉讼,从其中判决书记载的事实可以了解到,研究院主要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和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为案由在山东提起了11起诉讼,事实上,该浙江公司在本文统计期间在全国提起了至少36起诉讼,院校主要作为专利的使用人被拖入诉讼,在这些案件中,对院校的诉请全部被驳回或者撤诉。
(2)河南省涉讼案件中,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郑州基础工程勘察研究院作为原告提起了10起诉讼,全部以撤诉结案[4];河南省地震局地震工程勘察研究院作为原告提起了10起诉讼。
(3)安徽省涉讼案件中,安徽省地震工程研究院作为原告以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为案由提起了10起诉讼,从其中判决书记载的事实可以了解到,研究院主要提供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
剔除上述集中性的纠纷,北京市、江苏省两地的纠纷总数位居前列,从某个角度可以说明这两个地域技术转化的活跃度较高。
(四)一审纠纷争议类型分布
在法院审理的260起一审案件中,争议类型分布见图3。
图3 一审案件争议类型分布
从图3可以看出,在涉科研机构技术类纠纷中,合同纠纷占据大半,占57%,主要包括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权属纠纷占10%,以专利权权属纠纷为主;侵权纠纷占32%,如果剔除前述原告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提起的36起侵权诉讼,侵权纠纷的比例将进一步下降。上述纠纷类型的分布比较有特色,提示科研机构纠纷主要以技术合同为主,不同于一般技术类知识产权以侵权纠纷为主的特点。[5]
(五)一审纠纷中科研机构的诉讼地位
在合同纠纷中,科研机构为原告的比例为68.7%;在侵权纠纷中,科研机构为原告的比例为27.4%,但剔除之前提到的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在全国各地起诉的36起侵权案件,科研机构作为原、被告的比例实际差不多;在权属纠纷中,科研机构为原告的比例为36%。
考虑到纠纷产生的原因有一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通过上述数据比例似乎还不能得出一些必然的推论。
(六)一审纠纷解决方式
虽然科研机构技术类纠纷总体判决率为38%(见图4),似乎高于技术类纠纷总体的判决率(27.6%),但是如果区分争议类型,可以发现院校类技术合同纠纷判决率为42.2%、侵权纠纷判决率为27.4%、权属纠纷判决率为48%,这与普通的技术类案件的审理结果是相似的。[6]
图4 一审案件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