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教育扶贫理论及其内蒙古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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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民族教育扶贫的重大意义

教育扶贫至少包括三个基本内容:一是对贫困地区的教育特别是乡村教育进行扶贫,补齐其发展短板,这是教育扶贫的治本之策,重点是防止贫困代际传递,扶贫的短期效益并不明显;二是对贫困学生进行扶贫,这是贫困家庭脱贫最重要的途径,经济扶贫的近期作用极其显著,但缺少的是全方位全过程的扶贫;三是学校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重点高中、高校等及时而尽力地对贫困地区开展各种扶贫工作,这是教育服务贫困地区的重要方面,但服务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积极性不高。

“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12],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问题的重要论述中,多次谈到了扶贫与“扶志”“扶智”的有机结合。这里讲的“扶志”就是要把贫困农民自己主动脱贫的志气“扶”起来,增强他们脱贫增收的主观能动性。“扶智”就是从农村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农技推广等方面或是通过升学、转换职业等方式实现劳动力转移,或是培育有科技素质、有职业技能、有经营意识与能力的新农民。“扶志”与“扶智”都要依靠教育,教育扶贫不仅可以产生经济效益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产生精神力量。[13]

1.民族教育扶贫是对内蒙古农牧区扶贫路径的拓展

民族地区是贫困问题相对突出的地区,少数民族民众是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群体,基于此,民族教育扶贫、脱贫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脱贫意义重大,民族教育扶贫的意义已经为众多的实践经验所证明。

由于历史和自然的原因,长期以来,内蒙古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普遍滞后,贫困人口分布密度大,贫困现象表现突出。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地理位置偏僻、自然条件恶劣以及历史文化因素以外,教育发展滞后也是贫困最主要的致因和表现形式。因为教育长期落后必然会导致人的自我发展动力的不足,而发展动力的不足又会反过来限制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升从而形成恶性循环。教育的缺失是“能力剥夺的贫困”,是比收入贫困更深层的贫困,会引发贫困的代际传递。

随着我国总体进入小康社会进程的加快,内蒙古农牧区的民生水平不断提升,大批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反贫困的重点早已不是解决绝对贫困、保障“吃饭权”的脱贫问题,而是更高层面的兼顾了医疗、教育、生态、社会保障等内容在内的民生诉求问题。

对内蒙古农牧区尚未摆脱贫困人口的致贫原因进行研究,明显可见因子女受教育导致的贫困还占很大比例。截至2017年底,全区因学致贫总户数8540户,占比5.01%。其中,呼伦贝尔市199户、兴安盟473户、通辽市1171户、赤峰市2196户、锡林郭勒盟134户、乌兰察布市4028户。[14]对脱贫对策的研究反映出贫困人口的受教育程度低而使其脱贫能力受限制。贫困地区的学生并不是不聪明,只是缺少好的教育资源和机会。接受教育的低水平成为贫困人口脱贫的重要阻力。研究表明,文化程度为文盲半文盲的农民,其贫困发生率、贫困深度指数分别是小学文化程度的1.5倍和1.6倍,是初中文化程度的3倍和3.1倍,是高中文化程度的3.9倍和3.3倍。[15]2016年,本课题组走访过科左中旗一个深度贫困嘎查,在被调查的100个劳动力中,具有高中学历的有4人,初中学历的有13人,小学学历的有77人,未上过学的有6人。劳动力中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者不足20%,具有一技之长的人更少。究其原因,教育成本高、经济压力大是很重要的影响因素。目前,子女受教育费用支出已经占到内蒙古地区农牧民家庭总收入的30%以上,教育负担过重成为困扰低收入家庭的普遍问题。

对于贫困问题的研究,研究者通常将研究重点锁定在经济领域,但对贫困形成及脱贫应对的非经济因素却关注不多。尤其是针对内蒙古地区蒙古族聚居的农村、牧区的扶贫工作更是少有专门详细的非经济角度的研究。所以,本课题对内蒙古农牧区的扶贫、脱贫工作从教育扶贫的视角进行研究是对扶贫路径的拓展。对农牧民的扶贫、脱贫工作来讲,民族教育扶贫有着很大的舞台,民族教育扶贫效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特别是见效迅速的应用型教育对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会产生迅速且显著提升,这是一种授人以渔的脱贫方式,在诸多扶贫方式中最为有效且具有根本意义。

2.民族教育扶贫政策是对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丰富发展

“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16]中国的民族问题解决得比较成功,这一点是举世公认的客观事实。探究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成功经验,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优越。“当今世界,要说哪个政党、哪个国家、哪个民族能够自信的话,那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是最有理由自信的。”[17]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多年来包括民族教育在内的各项事业的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优越性的最好体现。现阶段我国的民族问题,比较集中地表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民族地区存在的一切困难和问题,归根到底要靠发展来解决。对内蒙古自治区来讲,发展问题始终是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民族教育是发展的动力和基础。

内蒙古农牧区扶贫的发力点在于民族教育事业。加大力气补齐其发展短板,这是教育扶贫的治本之策。这不仅是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贫困家庭脱贫的最重要的也是最有效的途径,也由此阻断了贫困现象代际传递的路径。目前,内蒙古各地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已成规模,政策体系也基本形成,但仍需继续完善;学校服务贫困地区的服务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各级各类学校的参与积极性不高。鉴于此,有必要在摸清内蒙古民族教育扶贫现状的基础上,发现问题,提出解决之策,以校正教育公平缺失为切入点,探究民族教育优惠政策、民族发展能力、民族关系和谐的关联性。从这一点上讲,民族教育扶贫之策也即民族发展之策,民族教育政策体系的形成、发展、完善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在新形势下的丰富和发展,对民族教育发展、民族地区发展和少数民族的发展都是极大的推动力量。

3.民族教育扶贫对农牧区扶贫工作具有先导性功能、基础性地位及根本性作用

“脱贫防返贫”决定了民族教育扶贫的根本性作用。在我们走访中发现一些贫困户在摆脱贫困以后很容易再次陷于贫困的囹圄。也就是说脱贫的成果在有些人身上很难巩固。究其原因就在于这些人的脱贫方法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对贫困人口或者贫困家庭来讲,通过接受教育,掌握长久持续脱贫的技能才是关键,所以说,民族教育对内蒙古农牧区的扶贫工作及贫困人口的脱贫意义重大。教育扶贫从近处看是铲除既有贫困的重要手段,从长远看阻断的是贫困的代际传递,是使受教育者自我发展能力增强的重要途径。

对于扶贫攻坚阶段的工作重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即“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18]发展教育脱贫即教育扶贫,是精准扶贫的五个重要路径之一。内蒙古地区扶贫工作的迫切需要,为民族教育扶贫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为理论研究提供了紧迫的实践需求。脱贫,教育要先行。民族教育扶贫既是个理论问题,更是个实践问题。理论用来指导实践,实践能够丰富发展理论。内蒙古地区的发展,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取决于民族教育扶贫的成就。

4.民族教育扶贫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助推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论述既是巩固新时代民族团结大局、深化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实践论”,又是运用科学世界观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方法论”。

交往交流是交融的前提和基础,交融是交往交流的结果。随着国家现代化进程和内蒙古地区发展的加速,人口流动、文化接触以及资源开发利用等因素对民族关系产生的不良影响已经初见端倪,这些因素在一定条件下,会与贫困问题引发的生计、教育、返贫、借贷等问题交织在一起,引起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心理、情绪的波动并影响民族关系的健康和谐发展。这种形势对民族之间良性的交往交流交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形成了更大的困难。如何促进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推进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的深入,民族教育在扶贫、脱贫领域的实践大有可为,也必须大有可为,因为它所解决的不仅是民生问题也是民族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不仅是个体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在“扶贫攻坚”宏观背景下,内蒙古农牧区的贫困问题既具有当代贫困问题的共性,同时由于历史、文化、民族等因素的综合作用而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呈现出贫困人口分布的“民族性”、贫困成因的“文化性”、东西部地区贫困要素的“差异性”等特点[19]。对少数民族群众来讲,受教育程度和水平是决定其交往交流能力和在交往交流中所处的位置。发展民族教育,提升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对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5.民族教育扶贫有利于增强多民族国家的凝聚力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向心力

由于历史的和自然的原因,我国的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地区在发展水平和发展能力上长期处于弱势,这就决定了少数民族群体及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一直就比汉族、汉族地区突出。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贫困人口越来越集中于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人口越来越集中于少数民族。[20]同样,这一特点在内蒙古也有所表现。贫困人口在分布上越来越向少数民族聚居的农村牧区集中,越来越向以蒙古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农牧民群众集中。[21]蒙古族聚居区是一个人文区域概念,事实上,没有明确的地理意义。之所以如此界定,是想强调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民族性”特点。虽然内蒙古本身就是我国蒙古族最大的聚居区,但在内蒙古范围之内,还有蒙古族更加相对集中分布的地区,其中,通辽市最具代表性。依据2000年人口普查统计数据,内蒙古各盟市包括蒙古族在内的少数民族的占比排序,通辽市最高,达到49.28%;兴安盟第二,为45.8%。其他顺次为锡林郭勒盟(33.67%)、阿拉善盟(25.45%)、赤峰市(22.7%)、呼伦贝尔市(17.69%)。东部区明显呈现出少数民族分布占比大的特点,西部的乌兰察布市少数民族占比只有3.73%。到2017年底2018年初,在全区377793贫困人口中,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有86964人(占比23.02%)。各盟市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在总贫困人口中的占比由高到低排序分别为:通辽市(56.02%)、兴安盟(43.17%)、锡林郭勒盟市(34.98%)、赤峰市(18.27%)、呼伦贝尔市(12.39%),西部的乌兰察布市为2.3%。这表明随着内蒙古扶贫工作的深入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贫困程度得到一定缓解,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占比已经基本和总人口占比持平或者略低。

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大量脱贫,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族教育扶贫的实践。民族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民族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脱贫攻坚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这两项工作,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以政府主导、多方协作、群众参与为主线,以促进民族地区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为目标的。可以说,二者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脱贫攻坚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要任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脱贫攻坚的基础和保障,民族教育扶贫不仅带来的是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能力的提升,不仅解决的是民族的发展问题、民族成员个体的民生问题,从政治高度上讲,更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是对多民族国家凝聚力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向心力的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