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艺术教育(Arts)
艺术教育,在现代教育理论中始终存在所谓“工具论”与“本质论”的分野。工具论,强调通过艺术的教育价值和通过艺术教育的过程实施,来唤起受教育者的自然生命感性、自由表达的潜能。艺术教育的任务“既不是艺术本身,又不是艺术作品,也不是生命体验,而是儿童,通过艺术教育,他们将越来越富有创造力,越来越思维敏捷,他们将在任何可能适应的环境中运用他们的艺术经验”。[1]本质论的代表,是前面提到的DBAE教育理论,主张以完整的学科课程,实现美术的自身价值,认为美术能力不是自然发展的结果,而是学习和教育的结果。
在SMART教育模式中,艺术教育是儿童教育过程的基本载体。其教育科学的依据是:2~12岁儿童,更需要通过美术活动而丰富、锻炼自己的形象感知力、形象表达力与动手制作能力,相对弱化对专业美术技能的训练。因为SMART教育认为,在这个年龄段,儿童具有大胆、自由的想象力和美术形式的表达欲望,通过美术活动而得到快乐、交流的乐趣,养成喜欢美术、喜欢交流、喜欢动手制作的兴趣,远胜过掌握一种学科化、成人化的美术技能。同时,在SMART的课程安排中,又有丰富的美术欣赏环节和引导儿童去主动理解、评论经典作品的活动内容,意在通过不过多设限地让儿童自然地接触经典美术作品,来引导他们主动发现、自由想象、大胆评论,通过自己的经验与别人经验的交流过程,培养儿童对美术表达方式的感受力与认知力,再结合他们自由的、为兴趣而表达的美术实践,潜移默化地养成他们用形象呈现、交流自己美术经验的敏感性,为将来随着年龄、兴趣的发展而需要进一步学习学科化的美术知识,奠定基础。正如被认为是工具论代表人物的艺术学者赫伯特·里德所言:“我们可以假定教育上的一般目的就是要培养每一个人独具的个性发展,同时又要以如此发展的个性与其所属的社会团体的有机统一调和……这样的美育,其范围如下。(一)保护一切形式的知觉与感觉的自然强度。(二)知觉与感觉的各种形式彼此间的协调以及与环境的关系。(三)以能传达的形式来表现感觉。(四)以能传达的形式来表现心理经验的样式,否则这种经验将部分或全部地未被觉察。(五)以规定的形式来表现思想。”[2]在工具论与本质论的二元结构中,SMART教育模式中的艺术教育是偏于工具论的,同时,又将上述从(一)至(五)的美育范围看作随年龄变化而递进展开、逐步获得的。因此,SMART教育将鼓励儿童自由地表达置于首位,鼓励儿童将这种自由表达的经验过程与结果和教师、家长、同伴分享,让儿童在展示自己作品、陈述自己想法、倾听同伴意见的过程中学习,从而获得“以能传达的形式来表现感觉”(通过不断说话而学会如何说话)的学习收获。这一点,就是艺术学科教育要教给学习者的最基本东西——学习一种表达语言、表达方式,这种语言与方式是被文化传统认同的、在交流环境中能生效的。由此可见,SMART学科教育将工具论与本质论在适合儿童认知特点的学习经验中结合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