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高等教育(2020年第1期·第1卷/总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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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法国高等教育的区域布局结构

法国实行学区管理制度,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分为中央主管部门、学区和省教育局三级。法国的学区基本参照大区(Région)的划分方法划分,一个大区由多个省组成,一般一个大区对应一个学区,但有的大区人口多、学校集中,则分成2个甚至3个学区,比如巴黎、里昂等城市所在的大区。根据《2018年法国年鉴》,法国现共有31个学区,其中本土有26个、海外有5个。大区的每个省都设有教育局(DASEN),学区的最高负责人为学区长,学区长是教育部部长在各学区的代表。法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如图3所示。

图3 法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注:根据相关文献整理而成。

法国的学区有以下几个职能。首先,决议执行的职能。作为教育部的代表,学区需要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做出的决议。其次,行政监督与统计的职能。学区对大学进行行政和财政监督、教育统计等工作。再次,后勤管理的职能。学区长也叫大学内务总管,管理公立大学的许多固定资产。学区参与地方高等教育管理,公立高校的董事会会议也有学区长定期的出席或代表参与。最后,参与督学的职能。法国实行督学制度,督学制的落实需要学区的支持和协同,督导和评估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近年来,法国逐步加强公立大学自治,削弱了学区对公立大学的影响。学区对大学的人事任命权削弱,学区长对校长人选只有建议权,而由董事会提名选举大学校长,所选出的候选人再由政府任命。学区对大学的财政权削弱,法国政府鼓励高校进行自主办学,将学区名下的固定资产转到大学名下。同时由于公立大学直接接受中央政府的财政拨款,学区方面不能影响公立大学财政(方友忠和马燕生,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