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中国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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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主要创新点

一是尝试对意识形态安全的内涵和外延进行客观准确的界定,主要观点包括意识形态安全分为发展性和竞争性安全两个方面,竞争性安全又可分为敌对性竞争安全和包容性竞争安全,等等。二是试图构建研究意识形态安全问题的理论分析框架。在对意识形态安全内涵提出新见解的基础上,搭建意识形态安全体系总体框架,作为整个分析的理论基础。三是对互联网时代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的演变特点进行研究和总结,以弥补目前学术界相关研究成果的不足。四是分析互联网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风险的基本架构有一定的创新性。五是在目前学术界已有成果基础上,对互联网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防范机制进行了一定的研究,有利于推动机制的建构和完善。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人民出版社,1980,第35页。

[2]《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第28~29页。

[3]范式(paradigm)的概念和理论是美国著名科学家哲学家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提出并在1962年的著作《科学革命的结构》中系统阐述的。它指的是一个共同体成员所共享的信仰、价值、技术等的集合;运用于科学研究领域,指的是科学所赖以运作的理论基础和事件规范,是从事某一科学的研究者群体所共同遵从的世界观和行为方式。

[4]石云霞:《当代中国文化发展中的意识形态安全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2年第2期。

[5]徐稳:《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安全》,《理论学刊》2013年第2期。

[6]殷豆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战略路径》,《光明日报》2015年12月2日,第13版。

[7]夏一璞:《互联网的意识形态属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5,第65页。

[8]季正矩、王瑾:《国家至要——当代国家政治安全新论》,重庆出版社,2006,第4页。

[9]张燚:《道器并重:当代中国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维护》,《社会主义研究》2017年第3期。

[10]张筱荣、王习胜:《意识形态安全的内涵揭示及与其他安全的关系辨析》,《南昌航空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

[11]李晓燕:《大数据时代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思考》,《党建研究》2017年第6期。

[12]郭明飞:《网络发展与我国意识形态安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第143页。

[13]张筱荣、王习胜:《意识形态安全的内涵揭示及与其他安全的关系辨析》,《南昌航空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

[14]赵欢春:《“总体国家安全”框架下的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预警探究》,《马克思主义研究》2015年第11期。

[15]冯宏良:《意识形态安全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探索》2010年第4期。

[16]张骥、张爱丽:《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社会主义研究》2007年第6期。

[17]张国祚:《怎样看待意识形态问题》,《红旗文稿》2015年第8期。

[18]夏自军:《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新思考》,《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

[19]颜旭:《当前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主要威胁及对策》,《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5年第6期。

[20]张燚:《道器并重:当代中国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维护》,《社会主义研究》2017年第3期。

[21]夏一璞:《互联网的意识形态属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5,第66页。

[22]江涌:《国家安全体系建构的困境、挑战与忧思》,《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4年第11期。

[23]侯惠勤:《坚定文化自信的理论自觉》,《马克思主义研究》2017年第11期。

[24]赵欢春:《“总体国家安全”框架下的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预警探究》,《马克思主义研究》2015年第11期。

[25]杨宏伟、王亚妮:《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问题探析》,《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7年第2期。

[26]颜旭:《当前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主要威胁及对策》,《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5年第6期。

[27]郑洁:《大数据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机遇、挑战与对策》,《教学与研究》2017年第11期。

[28]李俊卿、张译一:《互联网背景下我国意识形态表征、安全风险及防范》,《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6年第10期。

[29]宋丽丹:《维护移动网络时代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红旗文稿》2015年第6期。

[30]李艳艳:《维护微博意识形态安全必须纠正的几种倾向》,《红旗文稿》2014年第23期。

[31]陈坤、李佳:《新媒体时代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挑战及应对着力点》,《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6年第9期。

[32]方世南:《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应对之策》,《理论视野》2017年第7期。

[33]殷豆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战略路径》,《光明日报》2015年12月2日,第13版。

[34]李艳艳:《如何看待当前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形势》,《红旗文稿》2015年第14期。

[35]杨金梅:《关于做好当前意识形态工作若干问题的思考》,《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2014年第3期。

[36]阚道远:《提高网络时代的政治鉴别力》,《红旗文稿》2016年第16期。

[37]陈建波、庄前生:《论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马克思主义研究》2016年第1期。

[38]王岩、王翼:《论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对话平台建设及其重要意义》,《马克思主义研究》2016年第5期。

[39]赵欢春:《“总体国家安全”框架下的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预警探究》,《马克思主义研究》2015年第11期。

[40]学术界有的认为,最早提出“意识形态”这个术语的是法国思想家德斯·德·特拉西(Destutt de Tracy),但这一概念最初的奠基人是培根。比如,德国法兰克福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伊林·费切尔(Iring Fescher)认为,培根的“假象说”(Idolenlehre)是把“虚假的意识”“错误的观念”归结为社会环境影响的最初的历史的尝试。为了获得科学知识,人们应当拜托四种假象,这四种假象是“种族假相”“洞穴假相”“市场假相”“剧场假相”。这些思想是意识形态概念产生的基础。——俞吾金:《意识形态论》,人民出版社,2009,第1页。比如,英国学者大卫·麦克里兰讲到,意识形态一词源于法国,是启蒙运动的产物。这个术语最早出现于1797年安东尼·德斯图·特拉西所写的《意识形态原理》。但最初探讨意识形态的直接先驱却是英国的培根和霍布斯。培根的“四种幻象”分析了影响人类获得正确认识的各种因素,是现代社会科学的开端。——〔英〕大卫·麦克里兰:《意识形态》,孙兆政、蒋龙翔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第7~8页。

[41]参见季广茂《意识形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第121页。

[42]法兰克福学派是当代西方的一种社会哲学流派,也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流派,创建于1923年,由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的领导成员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初发展起来,以批判的社会理论著称。它是以德国法兰克福法学的“社会研究中心”为中心的一群社会科学学者、哲学家、文化批评家所组成的学术社群。主要代表人物有霍克海默、阿多诺、马尔库塞、哈贝马斯等。

[43]〔德〕霍尔海默:《批判理论》,李小兵译,重庆出版社,1989,第5页。

[44]〔美〕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发达工业社会意识形态研究》,刘继译,译文出版社,2008,第7页。

[45]〔美〕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发达工业社会意识形态研究》,刘继译,译文出版社,2008,第9页。

[46]俞吾金:《意识形态论》,人民出版社,2009,第1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