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概况】 2018年,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法院”)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及执行一庭和执行二庭、小坝人民法庭、青铜峡镇人民法庭、大坝人民法庭、瞿靖人民法庭、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机构。全年受理各类案件7217件,审执结6811件,结案率94.4%,比2017年同期分别上升11.8%、17.3%、4.4%;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98%,上诉案件发改率降至0.42%。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 2018年,市法院对近五年来审理3万余件案件核查,排查涉恶线索9条,接受电子邮箱举报2条、信件举报1条,移送公安机关12条。组成合议庭负责案件审理,向黑恶势力亮剑,开庭审理涉恶案件2案25人,旁听代表、委员、群众等300余人次。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2018年,市法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增强判案人员证据意识,推进庭审工作实质化,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84件,比2017年同期下降13%,判处罪犯257人,罚金64.7万元。
【民商事案件调判】 2018年,市法院应对经济下行引发纠纷,稳妥审理买卖、租赁、土地流转等合同纠纷案件,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护诚实守信;应对经济发展新态势,探索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纠纷,规范金融秩序和借贷行为;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妥善解决婚姻家庭纠纷,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德和善良风俗;关注“三农”、涉医纠纷等民生案件,引导合理维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依照法律程序,分类处置“僵尸企业”,优保劣弃。全年聚焦依法治市、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精准扶贫等中心工作,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134件,比2017年同期上升18%。
【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2018年,市法院完善行政诉讼协调对接机制,诉前化解行政争议5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制度,针对行政审判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支持政府依法行政,缓解群众反映“告官不见官”局面,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全年审结各类行政案件28件,比2017年上升12%,其中非诉执行案件1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9%。
【执法监督】 2018年,市法院加强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定期通报法院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诉讼服务窗口,参加“五个一”(旁听一次庭审、见证一次执行、参与一次调解、举行一次座谈会、征求一次意见)活动,变听报告为看现场,依法接受上级法院、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及新闻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全年举办公众开放日8场次。
【执行工作】 2018年,市法院根据最高法院“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给足配齐精兵强将,将员额法官由4人调增至6人,执行人员由26人增加到32人,保障用车由4辆增至5辆,投入60万元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完善“总对总、点对点”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实现执行管理模式变革。同时,全面运行全国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一案一账户,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案款,规范执行案款管理,遏制消极、选择性、乱执行现象,提高执行规范化水平。年内,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729件,执结2465件,比2017年同期上升19%;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达94.54%、终本案件合格率达93.86%、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达100%、执结率达90.32%,到位标的1.8亿元,执行效率位于吴忠市各人民法院前列。市法院代表宁夏法院系统接受全国首批、由中国社科院牵头4个部门、13家媒体、15名专家学者组成的评估团队跟踪评估。
【积压案件清理】 2018年,市法院开展执行利剑、雷霆行动、夏日攻坚、飓风行动等专项活动,集中力量执行一批积案、要案和骨头案。采取“假日执行、早晚突袭”等反常规方法,查找、搜寻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对骨头案老赖开展收网行动。会同公安、检察机关,收集犯罪线索,打击暴力抗拒执行和抱有侥幸心理的“老赖”。部署“清理执行积案、清理执行案款”活动,清理化解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严防“抽屉案”和“体外循环案”再生再积,全年共开展各类集中执行活动24场次,执结719件;拘传被执行人654人,拘留253人;以拒执罪追究4名被执行人刑事责任;执结历史积案556件,标的额9600万余元。
【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落实】2018年,市法院围绕解决执行难目标,强化主体责任,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工作的格局和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用足用活诉前、诉中财产保全措施。与人保财险青铜峡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引入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救助保险,压缩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完善与公安工商、国土房产、车管金融等部门的联动威慑机制,借助互联网、电视台、LED显示屏、微信平台等媒介,推进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落实。加大对有能力履行法律义务却恶意规避执行的惩戒力度,通过信用中国官网、宁夏法治报、“央广宁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失信自然人682名、法人55个,对2114名自然人、311个法人、6个非法人组织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加大“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电视、新媒体等方式,持续宣传拒不执行法院裁判法律后果。
【审判权监管】 2018年,市法院完善审判监督和管理机制,通过节点监管、预警提示、动态管理,加强审判权监督管理。建立政务、审务日常督察和通报机制,坚持案件评查和干部工作管理制度,压实中层干部“一岗双责”。本着“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原则,建立“源头分流、全程提速、调解优先、调判结合”速裁模式,小额诉讼推行“门诊式”庭审方式,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75%以上,小额速裁平均审限缩至3天。推行集约化工作模式,做到快立、快审、快调、快执,各类案件平均办案时间缩短至41.6天,位列吴忠法院系统前列。实行瑕疵案件责任倒查制度,运用经济处罚和公开通报手段,促使员额法官注重案件质量,上诉案件维持比2017年同比提高7.79%。优化便民矛盾纠纷化解网,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5%以上。
【“创新型”法院建设】 2018年,市法院以“工作实绩考评”为抓手,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革要求,强调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实施立案登记制,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保持在98%以上。坚持点、线、面一体评价,完善“三类人员”个人业绩档案和考核制度,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奖罚分明,形成良性员额法官动态管理机制。严把人才关,完成第三批员额法官遴选和第二批16名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员额法官增至33人,聘用制书记员27人。落实审判权回归本位,放权于法官、合议庭,实现院长、庭长、员额法官等岗位“角色回归”。完善司法职业保障制度,实行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增强法官职业尊荣感、获得感。
【“智慧型”法院建设】 2018年,市法院依托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法院审判质效评估系统、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及数字法庭系统,运用信息技术推动电子卷宗同步生成、裁判文书自动生成,促进司法公开、司法服务等工作自动化、智能化。推进平台建设,畅通社会各界与法院沟通渠道,满足当事人知情权,倒逼法官提高办案水平。筹措130余万元,改造机关和法庭实时监控系统,实现高清语音监控全覆盖。完善窗口各项制度,开发“智慧法院导航系统”、开通POS机当场缴费和网银转账功能,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通过“互联网+诉讼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畅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网上申诉平台,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减轻诉累。
【廉政文化宣传教育】 2018年,市法院借助“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全国法律宣传日,组织宪法宣誓、法官大讲堂等活动,引导法官坚守法治信仰、忠诚司法事业。年内,投入30余万元建设党建阵地、图书阅览室,购置书籍,布置文化墙,建设廉政文化阵地,增设廉政语录,营造学习环境和文化氛围。设立法官活动室和法警体能训练室,配备健身器材,组建篮球队、排球队等兴趣小组,利用业余时间开展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举办演讲比赛和技能竞赛,把廉政文化具体化,提升干警廉洁自律意识。
【“节约型”机关建设】 2018年,市法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对易发问题及时自查,按规定清退超标部分,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杜绝公车私用,推进公车节能降耗;规范公务出差行为,严格出差审批制,从俭选择交通工具,建立特殊情况报告制度,控制差旅费报销数额比例,克服挥霍浪费现象;明确办公用品配备标准,节约办公开支;规范后勤维修审批和职工食堂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全年各项办公经费比2017年同期下降15.6%,申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通过验收。争取资金对办公楼室内外进行维修改造,完善审判法庭安全设施,确保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在全区政法专项资金使用考核中,被评为一等奖。
【队伍建设】 2018年,市法院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规范、大评比”活动,通过业务研讨、庭审观摩、案件评查等方式,提升干警驾驭庭审、审核证据、制作文书、调解纠纷、科技应用能力。改进培训方式,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选派人员参加区高院、中院各类业务培训27期219人次,选送80名业务骨干赴西南政法大学和吉林大学参加短期学习,加强新录书记员和聘用制法警基础工作、应急演练和防暴处突训练,提高干警工作、应急处突能力。先后有2人受到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奖励,5人受到吴忠市级表彰奖励。
【司法服务】 2018年,市法院落实涉诉信访改革要求,通过采取远程视频接访、落实四级接访等措施,变“被动受访”为“开门接访”和“主动化访”。注重源头治理,因案施策,办结上级转督办信访案5件,中央第八巡视组转督办信访案21件。加强司法救助力度,为25名特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41.4万元,为30名案件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2.66万元。以“百名法官下基层”为载体,对口帮扶农民家庭132户、建档立卡户61户。健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年开展法制宣传40次,受众达2万余人次。
(于 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