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社会发展报告.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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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告

2018年宁夏社会形势分析与2019年发展预测

杨永芳 陈通明

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迎来了60周年华诞,同时,与全国改革开放40周年同步发展,宁夏山川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2018年,宁夏各级党委、政府以“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为指引,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区情,振奋精神,实干兴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区“三大战略”,全面推进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住房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创新社会治理,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

一、2018年宁夏社会建设发展状况

社会建设是指为所有社会成员提供生存发展所需要的社会环境和条件的过程,其内容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2018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动力,持续加大民生投入,社会建设稳步推进,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提升。

(一)民生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2018年,以发展公共服务为基础,以改善民生为目标,社会事业不断进步。

1.优先发展教育

2018年,宁夏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教育事业实现了稳中提质、稳中增效的目标。一是全力推动“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在全国首家获批建设“互联网+教育”示范区,拟订了《“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规划(2018—2022)》,支持建设13所示范学校。二是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态势良好。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04所,新增政府购买服务民办幼儿园95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均衡发展义务教育,西吉、同心、红寺堡三县(区)最后一批通过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评估认定,率先在西部以省为单位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学改革稳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实现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推进落实部区合建宁夏大学工作。三是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要针对培训机构不规范、“大班额”和部分民办学校违规收费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共摸排校外培训机构2094所,整改完成率95.2%。投资11.3亿元,实施“全面改薄”工程(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化解“大班额”难题,基本消除了66人以上超大班额,大班额较2017年下降1.14个百分点。

2.改善就业创业质量

2018年,宁夏经济发展总体平稳,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一是城乡就业稳中有增。2018年1—11月,全区城镇新增就业7.9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6.6%;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9%,低于目标任务0.11个百分点;城镇长期失业人员再就业6.1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8.4%,同比减少2.4%;城镇困难人员实现就业853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1.96%;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8.0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1.5%,同比增长3.3%,实现工资收入87.72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5.3%,同比增长12.4%;全区购买安置公益性岗位10202个,组织城乡劳动力培训5.8万人,开展创业能力培训1.27万人,培养创业实体1.19万个,创造新岗位3.45万个,分别完成目标任务127%、116.4%、172.4%;创业担保贷款余额14.1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41%,创业带动就业6.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8.2%。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均已完成。二是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和就业促进计划,统筹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截至11月底,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1.47%。全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27亿元,创业担保贷款余额达14.1亿元。其中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3299.5万元;返乡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9187万元,建档立卡户创业担保贷款3866万元。三是开展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加强“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将504家规模以上企业20.16万岗位纳入就业监测范围。

3.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一是社会保险体系日趋完善。巩固全民参保登记成果。截至10月底,全区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分别达到394.84万人、624.42万人、91.35万人、91.34万人、86.99万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01.8 %、103.2%、102.6%、103.8%、111.5%。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乡老年居民养老金月人均分别增加162元、23元。完善医疗保险政策,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将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降低14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全区三甲医院对107个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加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为1.58万人次直接结算医保基金2.16亿元。二是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提高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40元提高到56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150元提高到3800元。建立孤儿养育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具有宁夏户籍且18周岁以下的父母一方重残、失踪、服刑等困境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推进扶贫低保两项制度衔接,将农村低保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口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将建档立卡对象中劳动能力缺失的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实现两项制度对农村贫困人口全覆盖。三是强化社会福利保障。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惠及残疾人18.7万人。

4.推进“健康宁夏”建设

以“共建共享,全民健康”为主题,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健康宁夏”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一是全面深化综合医改。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全面充实医改制度架构。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成8个医疗集团、13个专科联盟、7个城市医共体、31个县域医共体。166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城市医院建立医联体,92家乡镇卫生院纳入县乡一体化管理范围,覆盖率达到45%。二是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通过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推进宁夏“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开展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建设试点等,建成“国家—自治区—市—县(区)—乡”五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实现了多种远程医疗应用。建设健康扶贫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平台,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实施区域医疗中心和重点专科建设,批复建设县级重点专科50个。开展新一轮“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活动,组建家庭医生团队1725个。

5.推进健康老龄化工作

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区情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完善健康养老服务政策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健康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和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持证上岗率达70%。在4所公办养老机构推行公建民营改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截至2018年10月,全区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33张,安排资金8464万元,为全区434个农村老饭桌每个给予1万元运营补助。11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按条例规定,从2019年起,老年人将享受更多的福利和优待。

(二)立足城乡统筹发展,推动高质量的城镇化

以提升城市和小城镇功能品质为重点,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

1.科学谋划城镇发展

印发《2018年全区新型城镇化工作要点》和《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考核办法》,统筹实施城镇化重点项目466个,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形态,加快居住证制度落地,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着力完善城市功能

按照“300米见绿,500米成园”要求,结合旧城改造、园林城市创建推动小微公园、街头绿地等绿色空间建设,截至2018年10月,全区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7.74平方米。全面推广银川市、中卫市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建设经验,在新改扩建城市主次干道时设置自行车道和步行道,有效推进绿色出行。2018年3月,银川市建成区“八横十八纵”主干路网改造项目正式开工,进一步完善银川市的城市路网架构。

3.加快美丽特色村镇建设,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近年来,科学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重点突出、成效明显,在组织领导、规划、机制、考核、绿化、资金等方面比较到位。农村人居环境呈现出“静、净、靓”的特点。2018年开工建设美丽小城镇20个,占年度任务的10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4亿元,占年度计划完成总投资的56.7%;开工建设美丽村庄126个,占年度任务的12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9亿元,占年度计划完成总投资的230%。全年开工建设特色小镇12个,占年度任务的10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亿元,占年度计划完成总投资的287%。截至10月底,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农村污水处理及改厕2.9万户,占年度任务的97%;完成固定资产投资0.58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97%。

4.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保障相辅相成,着力解决城乡居民住房问题。一是加大住房保障。全力推动改造城镇棚户区住房,截至10月底,全区共开工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28463套,占年度计划的94.9%;完成投资45.3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51%;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1649户,占年度计划的108.8%;基本建成32546套,占年度计划的155%;公共租赁住房累计分配175945套,占年度计划的97.7%,累计入住153897套,占年度计划的92.2%;累计对187594户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住房保障。2018年全区棚改套均补助资金达到6.7万元,为历年最高。二是精准推进农村危窑危房改造。截至10月底,全区危窑危房改造开工32169户,占年度任务的145%,竣工31026户,占年度任务的140%。

5.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坚持因城因地施策推进去库存,截至10月底,全区房地产投资387亿元,同比下降29.4%;商品房销售面积777.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3%;商品房待售面积922.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加大房地产市场防风险力度,指导各地强化逾期交房、“烂尾楼”、非法集资等风险防控工作,全区房地产市场运行健康。

(三)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2018年,宁夏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完善,驾驭社会治理复杂形势的能力在逐步增强。

1.全面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一是社区警务提档升级。以“一村(社区)一警”社区警务为基础,实行“1+X+N”社区警务工作模式,全区入室盗窃、矛盾纠纷类警情、电信诈骗案件同比下降24.9%、5.1%、15.7%,社会治安防控得到全面加强。二是实施科技信息化“数据强警”工程。保障全区各类重大活动、警卫任务、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现场实时“看得见,呼得通,调得动”,科技信息化牵引驱动作用更加凸显。三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危险路段治理率达到55%,重点车辆交通事故同比下降38.79%,全区公共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2.深化和谐社区建设

调整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率先建立基层政权建设领导议事协调机制。将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纳入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考评,将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纳入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得到民政部的肯定和推介。推进城乡社区民主协商,指导各地开展试点、打造亮点,以点带面促进整体工作,不断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举办首届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案例评选大赛,闽宁社会工作“牵手计划”进展顺利,注册登记志愿者达67.8万人,比上年度新增16.9万人。

3.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2018年以来,自治区着眼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为主要目标,以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为关键核心,以强化社会组织执法监管为主要抓手,以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为重要保障,统筹谋划安排,全面推动落实,逐步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不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全面促进宁夏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截至2018年9月底,自治区本级登记社会组织1280家,其中社会团体74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464家,基金会70家。

4.加强基层扶贫领域整治

2018年,全区各级党委、政府针对基层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一是整治部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主动意识不强,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等官僚主义问题。二是整治在应付检查考核上做文章,在结合实际、成果转化上实效不够的形式主义问题。三是整治驻村第一书记履职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结对帮扶干部在结对帮扶期间不按要求入户走访,不宣讲扶贫政策,工作敷衍等问题。四是整治在贫困人口信息采集、摸底调查过程中,不实地核查,信息错误或不完整,贫困户识别不精准,扶贫项目不调研不论证,扶贫培训流于形式等问题。五是整治扶贫资金是否按规定合理使用、支出的问题。各地通过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8年,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以农民增收为核心,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1+4”特色优势产业,突出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农业农村经济稳中有进、持续向好。前三季度,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466.2元,增长9.1%,增幅比全区城镇居民高0.6个百分点,预计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同时,自治区全面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大力推进脱贫富民战略,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稳扎稳打、前三季度,贫困县(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3%,增幅比全区农村居民高2.2个百分点。根据基层摸底和初步分析,3个贫困县、142个贫困村、11.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具备脱贫退出的基本条件。

1.着力推进农村改革,农业发展增添新活力

在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础上,2018年新增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面积2.43万亩,完成数据变更2.68万户。探索开展了生产设施设备所有权、集体未利用荒地使用权、草原承包经营权等产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累计发放各种产权证37256本,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98个,入股土地面积12.7万亩。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区2287个村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进入确认步骤的村占87.1%。加快发展新型经营主体,新培育家庭农场218家、农民合作社349家,全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分别达到2916家和6267家,新创建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40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35家。

2.做实做细基础工作,确保扶贫措施精准到村到户到人

一是优化政策供给。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政策设计,研究出台了加强控辍保学、促进就业扶贫、强化驻村管理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政策体系。二是加大资金保障。2018年下达各类财政扶贫资金53.03亿元。加大涉农财政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推进力度,截至第三季度末,已整合资金62.6亿元,整合率93.9%。三是扎实开展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分析和信息比对,通过动态调整净增贫困人口1013户4958人,规范贫困户退出标准、程序和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落实脱贫退出责任人签字背书制度,防止出现错退漏退。四是选好扶贫项目。组织召开全区贫困县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会议,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了自治区、县、乡、村四级协调联动机制,8个国定贫困县(区)共入库项目82062个,计划总投资325.35亿元。

3.严格落实精准方略,着力在提高脱贫质量上下实功

一是攻坚深度贫困堡垒。聚焦“五县一片”(五县指原州、西吉、海原、同心和红寺堡等县区)深度贫困地区、170个深度贫困村和病老残特殊困难群体,持续加大资金投入,2018年共安排“五县一片”深度贫困地区扶贫资金36.4亿元,占全区资金的64.2%; 2018年预计可实现50个深度贫困村稳定退出。二是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召开全区特色产业发展暨产业扶贫现场推进会,出台《2018年全区特色产业精准扶贫工作要点》《全区特色产业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类农业项目资金31.37亿元,农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174个,实际到位资金38.96亿元。三是加强培训就业扶贫。紧盯市场用工需求大、就业稳定、收入较高的职业(工种),继续开展“点单式”“配送式”职业技能培训,截至10月底,职业教育暨技能培训已完成培训62688人。四是持续深化金融扶贫。加大金融扶贫产品和模式创新,引导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支持脱贫攻坚。截至10月末,全区累计向13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62.6亿元,贷款户数和金额同比分别增长19.6%和30.6%,贫困户贷款余额84.8亿元,覆盖率84.9%,户均贷款4.7万元。五是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累计搬迁安置移民8万人,提前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六是着力强化“三保障”。教育扶贫方面,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全区已劝返辍学中小学生9300人,劝返率97.2%。实行“奖、助、贷、免、补、减”多措并举,安排各类补助经费7.36亿元,资助学生45万人次。健康扶贫方面,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扶贫保的综合保障网,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患者住院全部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一站式”结算。

4.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聚焦短板、整合资源、集中投入,大力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拟脱贫出列的140个贫困村已完成投资20.19亿元,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实现全覆盖,2018年完成45.7万人的饮水安全提升,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5万人,贫困地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5%,贫困群众如期用上安全饮用水。贫困地区交通建设加快推进,年底前将完成农村道路建设900公里,实现行政村全部通硬化路。

二、2018年宁夏社会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018年,宁夏社会建设成就显著,但民生事业还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不仅降低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也侵蚀了社会治理的根基;由于机制和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社会治理还存在一些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

(一)社会建设的改革任务较为艰巨,民生保障有短板

1.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依然突出

一是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群众对“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 “择校热”, “课外负担重”, “民办教育高收费”等问题有意见。农村基础教育明显弱化,学生厌学、辍学现象增多。二是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够深入,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供给不足。三是高等教育综合实力较弱,人才培养质量有待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不足,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不强。四是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学前教育教师待遇偏低,特殊教育教师数量不足,中小学教师队伍存在结构性短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普遍短缺,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难、留住难。考试招生、教育评价、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等改革进展较慢。

2.就业压力依然较大

一是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就业岗位与就业能力不匹配的问题依然突出。第三产业吸纳就业的能力有限,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紧缺专业和岗位设置不足,岗位与专业不对口,培养规模小,难以满足企业需求。急需紧缺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创新能力不强的问题突出。二是隐性失业显性化压力加大。受中美贸易摩擦及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环境保护政策趋严等因素影响,部分涉煤、化工等企业停产减产增多,部分企业处于产业链底端,抗风险能力弱,职工待岗、转岗培训增多。三是劳动者技能素质偏低,就业能力较弱。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群体的技能水平偏低,不能适应企业技能型岗位的要求,而企业对技术性人才的需求缺口较大,各行业的熟练技工、高级技工都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四是“慢就业”问题突显。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压力较大,出现“慢就业”“缓就业”等现象。

3.社会保险支付压力增大

一是基金压力加大。从社会保险领域看,受扩面空间收窄、持续阶段性降费、社保待遇刚性增长和享受待遇群体扩大等因素影响,社保基金收支矛盾凸显,有8个市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出现缺口,基金安全运行压力加大。二是改革压力加大。由于国家正在推进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金制度和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涉及各方面责任划分和利益调整,对宁夏社保制度体系建设带来较大挑战。

4.“健康宁夏”建设任务繁重

一是综合医改难度加大。宁夏是全国综合医改三大改革试点之一,目前,试点已进入“深水区”,主要涉及薪酬、人事、分级诊疗等方面改革难度较大。二是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层次依然较低。“大健康”理念认识不足,协同推进“健康宁夏”建设力度还不够,全区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虽然已接近90%,但对居民慢性病如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的日常规范管理还是远远不够。三是“一站式”结算系统还不完善。四是医师工作负荷较重。医师工作负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薪酬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引才聚才用才的难度较大。

(二)基层社会治理力量较为薄弱,形式主义有所抬头

1.基层扶贫领域的信访量依然较高

从全区统计数据看,2018年与2017年同期对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量呈上升趋势,虽然立案数有所下降,但处理人数呈上升趋势,说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还未从根本上遏制,存量依然较大,增量尚未遏止,查处范围更广、面更大。从问题性质看,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违纪主体主要集中在村组干部。二是违纪行为方式表现为截留挪用、虚报冒领问题。三是优亲厚友等谋取私利现象。

2.城乡公共安全问题依然多发频发

一是集资风险依然存在。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以非法集资为特征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持续高发,涉案金额大,群众损失大,追赃挽损率低,成为诱发和加剧经济金融领域风险的最大隐患。二是经济下行导致的风险。由于企业经营困难,就业压力大,一些行业存在社会稳定隐患。全区公安机关自身还存在着情报预警不精准,重点管控不严密,科技应用效能不理想,执法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三是乡村治安问题突显。随着乡村出现“空心化”, “三留守”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防御风险能力弱,致使针对留守老人的诈骗、盗窃犯罪,针对留守妇女的性侵涉暴犯罪,针对留守儿童的性侵和拐卖犯罪呈多发态势,对农村公共安全带来挑战。

3.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淡漠,形式主义有所抬头

一是一些部门和干部,履行职能并非全心全意投入,而是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应付差事。一事当先,出发点不是考虑如何把工作做好,如何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而是自己的地位权益,抱有这种观念的人当然谈不上能真心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了。二是检查过多过滥,检查成了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基层部门和干部为了应付上级各个部门和领导的检查,耗尽精力,只能疲于奔命,没有时间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基层干部能保持“三分之一工作模式”(三分之一时间开会,三分之一时间接待上级部门,三分之一时间干工作)已经不错,现在的情况是除了开会和应付检查,做实际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就很少了。二是“工作不够,材料来凑”。材料和数字堆砌代替具体工作和实际,向上级部门报送五花八门各式各样的报表材料,成了基层部门的“第一要务”,材料中许多数字,并未经过严谨的核实核算,往往出自一些印象和判断,甚至一些数字完全背离了真实的情况。三是压力传导,层层加码。“上面千条线,基层一根针”,上级下达的任务,全部交给基层去办,而且层层加力加量。一些部门成了文件“二传手”,把上级的文件改动后下发给基层去执行完成。有文章指出,这种工作模式就是“开会动员—发文布置—督查考核”。四是官话套话连篇。开会讲话,发文布置,多是围绕“细化措施”“督查问责”的官话、套话。不接触实际,更不愿或不敢揭示矛盾和问题。说成绩夸夸其谈,说不足和矛盾,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尽量回避。五是树立样板、建立示范流于形式。树样板示范,是开展工作的重要手段。但有些地方树样板和示范比较随意,或者投入巨资搞成“高大上”,并无推广价值。有的样板和示范沦为面子工程和政绩工程,或者基础不扎实,做表面文章,缺乏生命力,昙花一现。

4.基层治理面临难题

一是在推进属地管理的任务导向下,基层治理面临着“有限资源,全面责任”难题。随着国家推进税费改革和政企分开,基层政府直接支配的公共资源减少。同时,社会的结构性变迁,导致大多数就业者由“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原来由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转由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关承接,街道乡镇肩负的工作职责不断增多,需要应对一切问题,承担全面责任,而开展工作普遍面临“权小责大”、权能不足问题。二是基层街道乡镇开展属地管理也面临着“条块分割,协同不力”的难题。在统一领导体制下,上下级政府注重对口设置机构,行政系统形成“蜂窝状”结构,纵向运作较为顺畅,横向运作的壁垒较多。而城市基层治理要求以人为本,推进整体治理、协同治理,促使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提升回应性,及时发现、处置和化解问题。如何提升跨部门管理能力,是基层治理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5.社会心态中的偏执化倾向

一是经济下行压力传导出来的悲观情绪。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有些人就业不顺利,收入有所下降,在一些人中弥漫着“现在什么都不好干”乃至“日子不好过”的悲观情绪。二是部分人群中的焦虑情绪有所显现。有些人觉得事业不成功,事事不顺心,个人前途渺茫,于是焦虑情绪逐渐强化。三是不满情绪在少部分人中有所蓄积。有的人在个人的利益受损或诉求得不到满足,特别是与地位高的成功人士攀比的情况下,失落感加强,甚至把自己的不成功归咎于社会原因,产生不满情绪。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对有上述情绪的人缺乏关注和疏导,个别人在特殊的环境下,有可能转化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个别人甚至会发生对社会的报复行为。

(三)乡村振兴面临要素短缺的制约

1.乡村基层组织治理能力较弱

随着农民群体职业分化和收入分化问题的突显,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减弱,对村庄关注度降低,乡村能人外流,导致乡村治理人才短缺,不少乡村的村委会选举只有形式而无实质性内容,村民自治失灵和乡村基层组织管理弱化的现象比较普遍。尽管近年来国家推行“大学生村官”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一问题,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整体上不强,严重影响了乡村社会治理的成效。村干部违纪、违法现象较多,乡村“微腐败”已成为当前乡村社会治理的难点。村干部中的党员干部年龄普遍偏大,文化程度低、思想观念保守,缺乏创新突破精神,导致村级基层组织特别是贫困村的发展活力不足。

2.乡村文化建设滞后

在乡风文明建设方面,由于重硬件建设,轻文化建设,乡村特色风貌不突出,缺少深厚的文化底蕴。部分村庄红白理事会发挥作用不明显,农村婚丧陋习、高价彩礼、人情比附、盲目攀比、不守孝道等不良风气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乡村人际交往的形式纽带发生了较大变化,婚姻家庭的稳定性受到很大冲击,一些乡村离婚率近年来出现持续增长态势,乡风文明建设亟待加强。

3.农村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欠账较多

受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和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影响,多年来,宁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由于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农村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各项事业发展滞后,人才紧缺。医疗卫生条件和社会保障待遇城乡差距较大,乡村全科医生匮乏。乡村教育师资力量不足,教育质量不高。乡村小学地理位置偏僻,造成教师分配难、流动性大、流失比较严重。有的乡村村民聚居点布局不合理,私搭乱建房屋、田间建房、生产物资乱堆乱放、生活垃圾随意丢弃、污水乱倒乱排等问题仍然存在,村庄供水、排污、供热、燃气、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投入少,资金缺口大。

三、2019年宁夏社会形势展望及发展对策建议

2019年,宁夏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的“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进一步夯实社会建设基础,加快民生项目建设,创新社会治理,回应群众关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一)夯实基础,扎实推进民生事业

民生建设是最大的政治。各级党委、政府要聚焦群众最关心、最急需的领域,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真正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问题,要及时回应全力解决,使“民生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1.推动大众消费升级,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追求

2017年,全国居民的的恩格尔系数是29.3%,而宁夏农村居民2017年的恩格尔系数已经从1978年的76.5%降到了25.3%,城镇居民为24.5%。恩格尔系数的不断下降,标志着温饱已经解决,生活水准大幅提升,有更多的消费是用在了享受和发展需要方面,城镇居民百户家庭拥有汽车达到38辆,相当一部分已经进入或正在进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这说明城乡居民的消费升级,已是社会消费领域内的发展趋势。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一方面要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另一方面大力发展文化体育、娱乐休闲、旅游度假、健康养生等产业,加强对食品安全等所有消费领域相关产业的监管,让居民理性消费、健康消费,不断提高消费品味。同时,要促进消费升级。同时,要让居民有积极的消费观,基础条件还是稳定的就业和普惠性的社会保障制度,使人民群众对未来有稳定乐观的预期。“当然,我国仍处于并且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我国仍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没有变,要防止人为地抬高标准、吊高胃口、推高预期,特别是要防止民粹福利主义的倾向,保持平和理性的社会心态”。

2.积极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要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积极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加快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增加公办幼儿园比例,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着力解决“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加大政府购买学前教育力度,实施政府购买幼儿园教师岗位,优先补充农村幼儿园,推进农村学前教育规范化发展。二是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优化学校布局结构,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增加城市教育资源供给,着力解决“乡村弱,城市挤”的问题。实施优质教育资源扩面提升工程,着力化解“择校热”“大班额”问题。大力实施中小学创新素养教育,办好特殊教育。三是深入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协同发展。出台灵活有效的校企合作优惠政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四是加强民办教育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巩固提升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成果。

3.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力做好就业创业工作

2018年国际国内的经济形势对经济和整个社会形势产生前所未有的影响。其中“最容易对社会形势产生负面影响的因素,就是就业和物价”中央提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要求,居于第一位的就是就业。坚持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一是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确保就业形势保持稳定。落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托底等就业扶持政策,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项服务活动。二是完善创业帮扶机制,发挥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抓好“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新服务”三位一体帮扶工作机制的落实,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三是抓好就业扶贫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深入开展就业扶贫“百千万”行动,发挥全国、自治区就业扶贫示范基地以及扶贫车间吸纳就业作用,和劳务经纪人带动就业作用,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四是发挥失业保险作用,帮助企业和职工稳定就业岗位。深入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行动,落实援企稳岗补贴政策和推进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引导职工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转换能力。

4.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一是巩固全民参保登记成果。建立精准参保数据库,加强参保数据动态更新,实施精准扩面管理,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自主创业从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为重点,推动全员参加社会保险。二是推进基金管理政策落实。跟进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贯彻落实。完善宁夏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开展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工作。三是实事求是确定社会保险缴费标准。2017年、2018年自治区连续两年较大幅度调高了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增加了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负担。建议从宁夏企业的营收情况和就业者的实际出发,从准确计算城镇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入手,降低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负担。

5.全面推进健康宁夏建设

一是突出重点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公立医院管理新模式。建立公立医院薪酬新制度,赋予公立医院分配的自主权,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探索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激发公立医院活力。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加大公立医院投入。通过各种举措,促进公立医院逐步回归公益性。二是优化配置资源积极构建分级诊疗体系。打造医疗集团、纵向医联体、一体化管理、专科联盟等四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为患者提供优质、快捷的诊疗服务,为联盟单位提供学科共建的发展平台,实现医联体内分级诊疗、资源共享。三是打造“互联网+”医疗服务新高地。充分运用基于“互联网+”的医疗服务新模式,共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四是建立康养结合、共治共享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所谓社会治理,是以党和政府为主导,包括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以维系社会秩序为目标,运用多种资源和手段,提供满足全社会和每个社会成员发展需求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团结,对社会系统和社会生活进行组织、指挥、监督和调节的这样一个过程。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当前,要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专业化水平,使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1.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是我国社会治理的基本体制。社会治理体制建设必须以此为指导,既要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社区乡村的自治积极性,同时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和模式,包括政府购买服务、企业捐赠提供资源、慈善组织和志愿者服务等等。同时,培养一支专业化的社会工作队伍,对于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非常必要,要通过制度建设,让专业的社会工作者能获得相应的报酬,使他们安心扎根基层社会工作。

2.基本公共服务要着力解决重点问题,满足群众发展需求

根据《社会心态蓝皮书: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2018)》的调查,从经济压力、人际压力和社会环境压力切入测评公众的社会压力感。数据结果显示,住房、子女教育和物价是当前公众生活的主要压力来源。物价、医疗、住房、子女教育等民生问题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是长久以来公众最关注的重点问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是公众的期盼;住房价格高涨,使购房对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来说,可望不可及;对重症患者来说,医疗费显然也是沉重的负担。公众对民生问题的忧虑和关注直接体现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和追求。作为社会治理的重中之重,公共服务必须把解决群众最关心、与群众生活休戚相关的问题作为主攻目标。要回应人民群众对安全社会环境的新期待,维护民族地区社会团结稳定,构建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安全保障体系,坚决打击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正当权益,高度重视不同人群的合理诉求,维护公共安全,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维护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3.向基层社会治理倾斜

改变基层政府(乡镇和街道)有责无权、有责无钱和横向统筹协调难的情况。2018年北京市推进街乡进行赋权增能改革,一是推进行政资源下沉街道。为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各区将职能部门的部分执法力量下沉街乡。其中,基层城管执法队的人财物转隶街道,实行以街道管理为主。改革后,街道负责辖区内环境秩序管理和保障,可全权指挥调度城管执法队。二是赋予街乡统筹协调权力。通过改革,街乡对辖区内重大和综合事项拥有处置建议权、统筹督促权、执法评价权、派驻人员任免建议权。三是启动街道大部门制改革试点。统筹设置党政机构,试点街道将原来的20多个科室整合为几个大部门。四是根据问题性质进行分类,构建“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街乡根据问题性质,区分综合执法、重点工作、应急处置等工作,将吹哨分为“常规哨”“重点哨”和“应急哨”三类。“常规哨”围绕需要统筹协调的综合执法工作,由街乡统筹城管、公安、消防、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组成实体化综合执法中心,相关部门派人常驻,由街乡统筹指挥协调,进行辖区综合执法工作。“重点哨”针对“开墙打洞”、拆除违法建设、疏解退出一般制造企业、治理背街小巷等重点难点工作,统筹各类执法力量,形成攻坚克难的“拳头”。“应急哨”围绕突发事件,要求相关部门快速反应、合力处置。上述改革,强化了基层乡镇的权力和统筹职能,提高了基层政府治理效力,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4.营造清朗的互联网空间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

在大数据信息文明时代,网民数量和规模继续保持平稳、快速增长,互联网应用模式不断实现创新,“万物互联”“人工智能”“5G网络”“智慧城市”等已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2016年宁夏的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为111.9万户,预计2018年会超过120万户,而移动电话早已是人手一部,其中大部分为智能手机,也是互联网终端用户,互联网已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社会生活。依法加强网络治理,加强对网络新技术新应用的管理,确保互联网可管可控,建立互联网综合治理体系,已成为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内容。要通过健全管理机制,坚决惩戒和打击信息泄密、网络欺诈、黑客攻击等负面影响和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在网络中要建立一个伦理价值体系,从而以普遍适用的网络道德伦理价值来规范网络活动。

(三)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村全面实现现代化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乡村振兴”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时期我国乡村发展的基本战略,这一战略的提出开启了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必将对我国农村今后的发展产生深远的的影响。党的十九大报告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概括了乡村振兴的总要求,并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根本目标和要求就是要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其中最重要的也是最符合农民意愿的就是尽快实现生活富裕,在此基础上再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1.激发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是乡村振兴的基本条件

农民作为农村的主体,其对乡村振兴战略的认同和参与,是乡村振兴成败的关键。乡村振兴为了农民,同时也必须依靠农民,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真正让他们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在乡村发展中,如果仅仅依靠政府在强推力促,农民不积极参与,即所谓“政府主导,群众旁观”, “干部干,群众看”,那肯定收不到良好的效果。政府也要通过一些切实可行的、确实能给农民带来实惠的项目来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政府所给予的资源投入是不可或缺的,但这种投入应当通过良好的机制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政府没有条件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大包大揽,越俎代庖行不通。总之,要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开发人力资本: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

乡村振兴需要一批乡村精英的带动,也需要不断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近年来,一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农村致富能人和受过高等教育的返乡或下乡创业的青年由于学历高、经验和能力较强并比较富裕而被称为“新乡贤”。新乡贤可以发挥传统乡绅所具有的社会教化职能,同时其知识和能力也可以在化解乡村社会矛盾,带动村民应对市场风险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途径有多种:一是“新乡贤”直接参与到村“两委”中来,成为乡村治理的权威人士。二是通过兴办产业,带动农民致富,成为农民致富带头人。三是在村民议事会这样的机构发表咨询意见,参与乡村发展决策。发挥新乡贤的作用,能减少乡村治理成本,使乡村治理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提高农民素质的路径有多种,发展教育是基础,一定要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受教育年限;同时通过各种有效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谋生的能力。所谓培训有效,就是培训要走正规化和规范化的路子,而且确实与乡村的发展需求紧密结合起来,而不是应景式的、与农民需求和兴趣相脱节的培训。提高农民素质,需要持之以恒,不能设想在短期内可以见效,但如果政府高度重视,全社会积极参与,久久为功,必有成效。

3.改善乡村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保障

如何治理有效,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三治”(自治、法治、德治)结合的思路,考虑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规范和加强乡村治理。如何处理基层政府与村级自治组织的关系是乡村治理的关键。一方面基层政府要发挥国家代理人的角色,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并且是国家向乡村投入各种资源的直接实施者。另一方面,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行又使基层政府不能采取越俎代庖的方式来干预乡村治理。因此,有专家建议“基层政府向村庄派驻稳定的行政性村级主要领导以承接村庄的各项行政工作。行政性村庄干部在充分了解村庄情况的基础上保障国家的惠农政策按照政策要求在基层得到实施”。还有的地方试图实行村干部的脱产化、正规化、职业化。当然,这还处于探索阶段。二是建立确实能为百姓提供服务办好实事的高效的乡村治理机制。政府制定实施公共政策或实施乡村项目时,必须以需求为导向,充分体现民意,确实能够满足农民、特别是能力差经济低的那一部分农民的需求。同时,还要注意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国家要了解农民的诉求,也要让广大农民了解政府的各种政策和惠农项目。因此,乡村治理机制的沟通交流功能把政府和农民连接起来,这对于减少政府治理成本,实现资源投入的最大效益十分必要。

4.培育再造新时代的乡村文化,力树文明乡风,塑造农民的新风貌

中国乡土社会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形成了一整套礼仪习俗和行为道德规范,成为乡土社会的黏合剂和稳定剂。传统的乡土文化在当代农村中仍然有着相当的影响力。这些乡土文化的优秀内容,比如尊老爱幼、友邻里重乡亲、互相帮助扶持等等,都应当在新时代弘扬光大,让道德成为约束规范人们行为的基本信条,使优秀的乡土传统文化焕发青春。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建设,去改造缺乏斗志和追求、依赖性强、因循保守和涣散封闭等落后贫困的亚文化,要使文化成为凝聚人心,振奋人的精神,塑造人的精神面貌的积极力量,从而形成敦厚礼让、仁爱诚信、团结和谐、奋斗进取的文明新风。

作者简介 杨永芳,宁夏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陈通明,宁夏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宁夏社会学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