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夏公安工作报告
李建军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一年来,宁夏公安机关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和全国、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持续加强政治建警,持续深化公安改革,持续完善体制机制,持续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下大力气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有力维护了国家政治安全和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一、宁夏公安工作基本情况
(一)坚持人民至上,全警闻令而动,疫情防控保障作用凸显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区公安机关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组建由公安民警牵头的2332个社区工作组,对全区2898个社区(村)开展了两轮大起底、大排查,累计排查243万户1419万人次。启动由公安机关牵头负责的258个疫情检查站点,累计检查车辆、航班、列车1956余万辆(架)次、人员3583万人次,精准管控宁夏籍入境人员和临时来宁外国籍人员,严厉防范打击非法出入境行为,全区没有发生死亡病例、没有发生医务人员感染、没有发生社区感染。侦办了全国首例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确定为典型案例。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对公安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党支部被评为全国抗疫先进集体,平罗县公安局副局长李长青被评为全国抗疫先进个人。全区公安机关100名表现突出的干部得到提拔,543名民警辅警“火线入党”, 107个集体、412名个人受到表彰奖励。
作者简介 李建军,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执法管理支队队长一级警长。
(二)强化主责主业,坚持打防并举,平安建设根基不断夯实
持续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区共立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0.1%,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上升6.3%。
1.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18个,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063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47.3亿元,34名境内涉黑涉恶目标逃犯全部到案,中央督导组、自治区扫黑办、公安厅督办案件全部移送起诉,中央督导组督办线索办结率100%,公安部下发线索办结率100%,涉黑涉恶线索核查成效全国排名第2位。
2.集中攻坚严重暴力犯罪
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区共立命案44起,破案43起,破案率97.7%;公安部规定的八类刑事案件468起,同比下降13.8%,破案率92.9%,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
3.严厉打击民生领域犯罪
紧盯多发性侵财犯罪,侵财类案件同比下降10.8%,破案率36.5%,抓获嫌疑人同比上升33.7%。传统盗抢骗案件同比下降27.8%,破案率45.6%,同比上升4.6个百分点。推动自治区建立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共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541起,同比上升58.0%,破案数同比上升99.6%,抓获违法犯罪人员数同比上升434.1%。
4.持续开展禁毒人民战争
深入推进“两打两控”专项行动,强化“大收戒”和缉毒执法,集中整治同心县外流贩毒问题,全区现有吸毒人数同比下降27.5%,吸毒人员戒断三年巩固率提升至78%,被外省区查获外流贩毒人数年均下降17.3%,银川市被评为全国禁毒示范创建工作先进城市。
5.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
开展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和违法犯罪专项打击行动,成功侦办了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重大案件。
(三)夯实基层基础,深化科技应用,治安防控体系逐步完善
1.全面加强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
优化派出所整体布局,最大限度推动派出所职能归位。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银川市新华街派出所被公安部命名为首批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指导意见》,建成标准化警务室362个、警务联系站(点)899个,“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率达89.7%,全区可防性案件下降8.1%、矛盾纠纷警情下降11.3%。
2.深入实施科技兴警战略
全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1个平台、9大系统”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行。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在出疆入宁进京重要通道建成12个省级公安检查站,在全区机场、车站建成“闸机”和电子围栏,在重点场所部位建成视频监控50万余个,层圈防控能力显著增强。统筹推进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建成公安网络大数据平台、宁夏公安云平台、新一代移动警务平台。牵头建设宁夏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库,加快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汇聚整合内部数据438.52亿条、外部数据3.08亿条。移动警务通、4G执法记录仪覆盖全警,区市县三级智能指挥和视频监控实现实时联通联动。
3.全力维护公共安全
持续开展公共安全整治和专项清查行动,旅馆、娱乐场所、校园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整治。扎实推进预防事故“减量控大”工作,开展交通安全“三大行动”,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数同比下降30.28%,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9.18%。
(四)围绕中心大局,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执法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1.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推动自治区修订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建成全区执法智能化管理平台,全面推行民警办案积分制,全区490个基层办案单位、2998名办案民警、525名法制员,实现积分管理全覆盖。
2.持续优化公安政务服务环境
先后推出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45条措施和服务民营企业32条措施、户籍便民25条措施,公安行政审批项目由126项精简为97项。大力推进网上政务服务,集中整改“宁警通”平台运行中存在的27个突出问题,优化“智能小管家”平台监管功能,确保所有网上服务事项能用管用。2020年以来,受理群众网上咨询办事365.7万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保持99%以上。强力推动公安窗口“7×24小时”全天候服务、上门代办服务,为偏远、贫困及特殊人群提供便利,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3.依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
组建重点人群排查、社会动态分析研判管控、境外疫情防控3个工作专班,主动担起疫情防控相关任务。从严从重、快侦快办妨害公务、对抗防疫等违法犯罪,以涉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侦办的全国首例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案件,被公安部、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发布。
(五)深化公安改革,优化警务机制,警务效能不断提高。
1.稳步推进公安改革
完成边防、消防、警卫和铁路、机场、森林行业公安机关改革转隶,成立食药环犯罪侦查、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专门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已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不断完善警务运行机制
探索推行“大部门、大警种”制,有效解决机构过多、警力分散不足的结构性矛盾。整合资源力量,探索推行“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和合成作战机制,警务实战效能明显增强。完善社会应急联动机制,分流非警务警情占总警情的33.6%。
3.扎实开展全警实战练兵
抓实思想政治教育,启动全警政治大轮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深入查摆整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强全警基本训练和警种专业训练,全警职业能力素养明显提升。
二、宁夏公安工作存在的问题
面对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征程新要求,面对错综复杂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公安机关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基础防控存在短板
从2020年疫情防控工作看,虽然全区已基本实现社区警务全覆盖,但受警力、保障等制约,有的警务室挂了牌却难以保证正常运转,社区民警也没有真正扎下根,存在“真空”地带;经过多年的“雪亮工程”建设,视频监控覆盖率虽明显提高,但在线率、联网率还不能满足实战需求,关键时刻不好用、不管用现象时常发生。
(二)警务实战效能不高
扁平高效、科学规范的现代警务指挥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警务指挥缺乏权威性,指令和行动有时脱节;科技信息化手段支撑实战不够,技术比中、情报研判、侦查落地衔接不紧密,一些流窜、系列和团伙案件发现不了,一些重点人管控不够精准。
(三)执法办案能力有待加强
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贩枪、侵害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套路贷”等新型犯罪,主动进攻意识不强,线索发现能力、情报研判能力、案件侦办能力还需提高;有的辖区对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盗抢骗”小案不重视,投入侦查资源少,破案少、追赃少,群众意见大。
(四)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
信息系统深度应用和规模应用水平不高,信息化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尚处于较低层次,警种界限、部门壁垒还没有被完全打破,社会数据实时共享程度低,信息化手段和专门技术手段支撑实战的作用发挥不明显。
(五)服务保障能力不高
重管理轻服务现象还比较突出,公安政务服务基础还比较薄弱,行政审批便民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护照办理、户籍落地、车驾管等服务事项还没有完全实现跑一次、网上办,个别民警在街面执勤、窗口服务、执法办案过程中还存在态度不好、效率不高等问题,直接影响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
(六)职业素养有待提高
一些领导干部理念不新、标准不高,主动担责进取不够;队伍管理还需加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仍然存在;少数民警辅警不讲规矩、不守纪律,更有个别民警辅警顶风违纪。对于这些问题和短板,我们将高度重视,主动从最薄弱的环节抓起,想方设法补齐短板,竭尽全力推动发展。
三、做好2021年宁夏公安工作的对策建议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宁夏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加强政治建警,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化公安改革,全面提升公安现代化水平,着力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宁夏,努力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一)抓实教育和管理,着力锻造过硬公安铁军
牢牢把握党在新时代的建警治警方针,聚焦忠诚干净担当,铆定“四个铁一般”标准,着力锻造一支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为推动全区公安事业长远发展进步提供强有力的思想组织保证和人才智力支撑。强化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思想教育的统领作用、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引导全区广大民警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能力建设,正视能力短板,强化反恐维稳、依法办事、信息化应用、舆论引导、群众工作、自我管控等能力建设,使全区公安队伍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强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深入查摆整改公安部政治督查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下大力气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队伍形象进一步改善。
(二)抓实主责和主业,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宁夏
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力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努力打造平安宁夏建设“升级版”,确保政治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出台全区公安机关重点人管理办法,建设重点人管控平台,推动落实属地管理和源头稳控措施,实现重点人管理工作由事后打击查处向事前防范预警转变。依托社区警务,深入开展滚动排查、日常走访、案件回访、跟进帮教等工作,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网上网下联动管控疏导、涉法涉诉案件包案督办机制,前移关口、前置措施,确保问题处置在萌芽、矛盾化解于初始。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组织开展各类案件打击系列专项行动,全力攻坚严重暴力犯罪案件,重拳打击多发性侵财案件,切实保障人民安宁。紧盯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源头监管,压实行业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织密安全管理防护网,坚决守住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公共安全事故的底线。
(三)抓实基层和基础,全面提升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
聚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牢固树立强基固本指导思想,坚持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着力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做精机关、做优警种、做强基层、做实基础的原则,探索统筹调配全区公安机关机构编制,划定各级公安机关警力红线,优化市县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推动警力资源下沉,使警力资源配置更趋合理、警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加强和改革派出所工作,进一步理清派出所工作职责,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派出所整体工作水平。组织开展“塞上枫桥派出所”创建,打造具有宁夏特色的派出所工作品牌。加快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升级改造已建成的公安检查站,新建一批智慧公安检查站和临时公安检查站,加快推进以街面巡防、重点旅游景区人流监测预警、农村安防等为重点的市域单元防控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公安建设,不断提升基础设施及云计算、视频大数据、移动警务、大数据平台等综合性平台的支撑能力和大数据应用能力。完善信息共享服务机制,建立数据资源开放清单,更好地推进内部数据与社会数据共享。
(四)抓实执法和服务,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紧紧围绕法治公安建设目标,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持之以恒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真正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紧紧抓住影响国家政治安全的风险点,加快立法和制度建设,健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食药、环保、知识产权等领域执法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功能、完善机制的原则,按照相对集中模式、高度集中模式加快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推动建设政法机关涉案财物集中保管场所和信息管理平台,完善涉案财物处置程序,逐步实现“实物静止、手续流转”的跨部门移送。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优化完善“宁警通”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快推进更多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围绕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区域协调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新型城镇化等国家重大战略,在移民出入境管理、治安户政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领域持续发力,研究推出更多更好的新政策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