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党支部工作
一、党支部的组织形式
党支部的组织形式是党员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吸收新党员入党,对先进党员进行表彰,对犯错误的党员进行处分,选举或撤销支部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基层领导班子,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做斗争。
5.做好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负责审查发展党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领导所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8.承办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的标准
1.党支部领导班子必须是政治上合格的班子。班子成员必须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保证党的路线和中央的决策顺利贯彻执行。
2.党支部领导班子必须是一个组织健全的班子。班子成员应按照党的干部方针配备,并要注意年龄、文化、业务的合理搭配。
3.党支部领导班子必须是作风正派、群众信任的班子。班子成员应坚持走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党支部领导班子必须是制度健全的班子。班子成员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对重大问题必须由党支部委员会经集体讨论决定。
5.党支部领导班子必须是开拓进取的班子。班子成员应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实事求是,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创造性做好各项工作。
四、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的要求
1.注重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每个委员的理论、政策、文化和专业水平。
2.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作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本单位各方面的情况,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各委员之间要经常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团结协作。
4.严格组织生活,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按照党章的要求,按时进行党支部委员会的改选。
5.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进行检查、考评。
五、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支部书记要通过召开各种会议、举办骨干培训班、树立典型等多种方法和途径,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要注意与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对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党支部书记要向支委会和党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并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提出自己的意见,交支委会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对传达和贯彻情况要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3.负责召集、主持党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党员大会会议。
(1)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书记要根据支部的工作情况,确定会议的议题,并将会议的中心议题提前通知参加会议的同志。讨论问题时,要注意发扬民主,让每个支委充分发表意见。在大家对所讨论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后,党支部书记要善于集中委员的集体智慧,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
(2)主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和支部工作的需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确定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和会议方案。会前,党支部书记要做好调查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并将会议的内容和要求通知全体党员。会上,要发扬民主,引导大家认真开展讨论,最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作出决议。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的表决同意,方能生效。
4.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书记要做好支部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广大党员和群众,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党支部书记要深入党员和群众,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5.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1)加强对党员的教育,提高党员执行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党支部决议的自觉性。要让党员明白,执行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是党的纪律对党员的基本要求。
(2)加强督促检查。党支部书记要深入党员中,了解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3)及时解决问题。对执行支部工作计划、决议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党支部书记要及时掌握,并向支委会或党支部党员大会报告,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
6.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党支部书记是支委会一班人的“班长”,负有主持支部全面工作和处理日常工作的责任。在工作中,党支部书记要善于听取和正确集中各方面的意见,主动团结支部委员,共同把党支部的工作做好。对行政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工作,党支部书记既要加强对他们工作的指导,又要热情支持他们独立负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7.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如何,直接关系到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
(1)抓好支部委员的政治理论学习。
(2)开好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3)加强党支部委员会的思想作风建设。
(4)注重党支部委员会的制度建设。
8.党支部书记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职责。
(1)认真制定党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并认真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
(2)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对于发展党员工作《党章》有明确规定。党支部书记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办事,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纪律,保证新党员质量,把好党员“入口关”。
9.党支部书记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1)负责召集党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对党员进行教育;建立健全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党员管理教育工作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包括政治思想、工作学习、自然情况三个方面;关心党员的成长和进步,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
(3)认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经常的教育、监督。为了保证党的组织生活能够正常开展,党支部书记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一些必要的制度。同时根据不同情况对每个党员如何发挥作用提出具体要求。
(4)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教育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党员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5)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抓好清除腐败分子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
(6)督促和协助党支部组织委员做好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党员统计、审查和鉴定党员等日常工作。
10.党支部书记在党员教育工作中的职责。
(1)制定党员教育计划。
(2)组织支委会讨论研究如何抓好党员教育计划的实施。
(3)对党员教育工作进行总结。党支部对党员教育工作一般每年总结一次。另外,根据实际情况还要适时进行阶段总结。
六、党支部副书记的工作职责
党支部副书记除协助党支部书记处理党支部日常工作外,还可负责支部分工的某些专项任务。党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党支部书记因出差等原因无法参加会议,且在会议审议内容、时间方面要求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召开会议。会后,党支部副书记要及时将会议情况报告书记。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都不在的情况下,不能召开有具体决策事项内容的会议,可以召开学习方面的会议。
七、组织委员的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深入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受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要根据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内统计工作。
5.不设纪检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
八、宣传委员的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中心和任务以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方针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做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
4.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媒体等宣传工具,开展宣传工作。
5.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九、纪检委员的工作职责
1.经常了解并向党支部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本单位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
2.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同各种违反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4.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十、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重大问题必须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作出决定。
2.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委员会要把党的决定和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有事要同群众商量,尊重群众意见,不能脱离群众,不能凌驾于群众之上。
3.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每个党员和党的组织都要贯彻依法治国的方针,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4.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十一、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的工作原则
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凡重大问题必须提交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一般日常工作可由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商量处理;个别不适宜在支部大会上讨论的重要问题可由支部书记和副书记提出意见,报请上级党组织审议。
十二、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怎样实行集体领导
党支部党员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在党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根据这一精神,不论是否设有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党支部委员会(在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选书记和副书记),接收新党员,决定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等,都应由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在没有设立支委会的党支部,这样做就是实现了集体领导。在党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书记、副书记要按照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如有个别问题不宜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上讨论,可由正、副书记提出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决定。
十三、党支部的主要工作制度
1.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最主要的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因此,党支部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非常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决不能疏忽大意。
2.“三会一课”制度。这是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之一。要按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
3.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这是党的组织生活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各方面情况的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报告工作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在党支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执行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党支部委员会应将自己的工作情况定期向党支部党员大会报告,接受党支部全体党员的批评和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改选时,也必须向党支部大会做工作报告。
5.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民主评议党员要在党委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
6.联系群众制度。
第一,党支部定期或进行某项工作前,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谈等形式听取群众意见。
第二,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分配每人联系几个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他们排忧解难,做思想政治工作。
7.请示汇报制度。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以及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制度。
8.保密制度。如果在保密时限内擅自公开或扩大范围,就是泄密,必须受到党纪处分或法律的制裁。为了防止泄密所造成的危害,必须建立保密制度。
十四、预备党员能否担任党内职务
十九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没有正式党员享有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预备党员不能担任由选举产生的党内职务(如党支部书记、委员等)。
十五、多数委员和党支部书记意见不同时应如何处理
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的一员,是通过党支部委员会这个集体来实施领导的。他不能置身于这个集体之外,更不能置身于这个集体之上。当自己的意见被多数人否决之后,通常情况下,党支部书记应该坚决执行集体的决定。党支部书记如有不同意见,允许其保留意见,并有权在党的会议上重新提出讨论,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绝不允许党支部书记强行推行个人意见,更不允许对否定自己意见的同志进行打击报复。
十六、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的会议记录要求
1.会议记录内容必须全面完整,包括标题、会议组织情况、会议内容和结尾四个部分。每个部分都是会议记录的有机整体,要全面完整地记载清楚,不得随意取舍。
(1)标题,即会议名称。
(2)会议组织情况。包括开会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列席人、缺席人、记录人等。要写清楚每个人的姓名、职务,缺席者应注明原因。
(3)会议内容。包括会议议题,主持人讲话内容,汇报人姓名及汇报内容,与会人员发言、讨论情况、决议事项等。
(4)结尾。在本次会议记录右下方,由会议主持人、记录人签名。2.会议记录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1)会议记录必须实事求是,尽可能完整地记下发言者的原话,忠实于发言者的原意,客观地记载会议情况,真实地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不得任意增删和改动。记录要突出重点,有详有略,重要的内容和发言要详记,不重要的或与会议无关的可以略记或不记。
(2)会议记录一定要表达准确,层次清楚,语句通顺,字迹工整,不能产生曲解和疏漏,更不能支离破碎,言不及义,挂一漏万,丧失依据作用。因此,对会议内容、讨论发言情况及会议过程、决议等要力求准确,特别是主要领导人的发言,对关键问题、有争议问题的发言,更要准确记下原话。对没有听清楚或发言者表达不清楚的,不能凭主观想象任意推断,应找有关人员和发言者本人进行核实。
(3)妥善管理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是本单位研究重大事项的文字依据,必须妥善管理。会议结束后,根据需要可以在保持原意的基础上对会议记录进行整理,如需要形成会议纪要的,整理人、审核人要签名。会议记录本不能涂改、增删,更不能随意销毁,要及时归档。
十七、党支部印章
1.经济上独立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的单位,设立党支部委员会的,经上级党委同意、开具证明后可以刻制印章。没有设立党支部委员会的,或者有党支部委员会但经济上不是独立核算的或行政上没有独立组织的党支部,不能刻制印章。刻制党支部印章,应持机关工委统一开具的介绍信,指派专人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字社刻制。党支部更名、合并或撤销,应及时报请机关工委,待批复后刻制新的印章,及时封存或销毁作废印章。
2.印章的使用。用印前,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领导应认真审阅把关,特别要注意落款名称与印章名称不符的问题,在确保行文规范无误的情况下,方可签发、用印。
3.印章的管理。党支部印章一般由组织委员保管,也可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员因事离岗,应由单位领导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保管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照章用印。用印前要核实签发人、用印内容与落款。盖印位置要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用印后应将印章存放安全处,凡因印章使用或保管不当而出现问题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