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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债权边界
汉密尔顿同时是“美国宪法之父”,在启发日后美国法律体系的《联邦党人文集》中,他和制宪会议的召集人们提出,“如果人类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进行统治,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试图厘清不是天使的政府,与不是天使的市场,应该如何相处,同时论证政府的边界在哪里。
债权界定了政府的权力,维系着与本国民众及国内外投资者的信任关系,在给予债务人信心的同时赋予其监督权。漫无边际的、无债权约束的政府权力,在美利坚建国者们看来,只会是低效率的代名词。美国选择发债而不是征税,以解决独立前后的财政困局,市场在这里发挥主导作用毋庸置疑。随之而来的,政府权力被约束在发债权限内部,越过这个债权约束构成的边界,属于非契约关系,不是政府的权力或义务,因此不应该属于政府治理体系的一部分。
债务无非是适度的问题,至今中国仍是美国第一大债权国,对于双方的利弊或者解决方式,是值得思考的。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中,波罗涅斯说:“不要向别人借钱,这将使你丢弃节俭的习惯。更不要借钱给别人,你不仅可能失去本金,也可能失去朋友。”更多时候,债务不是借或不借的问题,贸易中的出超国借给相应的入超国是一种必然,正如中国购买美国国债,美国才会具有购买中国出口产品的实力;正如只有提高英国殖民地的民众收入,他们才有能力消费英国机器制棉布。出口减少,必然意味着购买外债的减少。适度的国家间债务,取决于适度的出口与内需比例。
无论历史上的文学家、思想家、哲学家如何谴责负债或者更具负面色彩的高利贷,我们都要知道债务作为一种工具,于国于民都可以是日常的朋友,合理地处理债务可以让我们提前品味幸福,激励我们更合理地规划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