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验 收
Ⅰ 主控项目
6.4.1 爆破前应对炮孔验收,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检查炮孔深度和孔网参数;
2 复核前排各炮孔的抵抗线;
3 查看孔中含水及岩溶等情况。
6.4.2 深孔凿岩工程钻孔允许偏差应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未要求时应符合表6.4.2的规定。
表6.4.2 深孔凿岩工程钻孔允许偏差
续表6.4.2
检查数量:逐孔检查;
检查方法:角度偏差采用测斜仪测量,其他参数采用挂线尺量。
6.4.3 爆破技术设计文件和爆破施工组织设计应经过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爆破技术设计文件和爆破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情况。
6.4.4 起爆网络连接方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
6.4.5 爆破区域不得存在未经处理的盲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
6.4.6 预裂爆破、光面爆破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裂缝必须贯通,壁面不得残留未爆落岩体;
2 壁面应平顺,壁面平整度应控制在±20cm范围内;
3 壁面应残留有孔壁痕迹,且不应小于原炮孔壁的1/3;
4 残留半孔率,对于节理裂隙不发育的岩体应达到85%以上;对于节理裂隙较发育和发育的岩体,应达到50%以上;对节理裂隙极发育的岩体,应达到10%以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
6.4.7 对于硐室爆破,硐室掘进完成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爆破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硐内应清洁无杂物,不应残存爆破器材和金属物;
2 硐顶硐壁应无浮石,支护地段应稳固并应保存地质编录;
3 硐内应无积水,渗漏的硐室应设防水棚和排水沟;
4 硐室容积不应小于设计要求,中心坐标误差应控制在±30cm以内;
5 硐内杂散电流不应大于30mA。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现场检查。
6.4.8 药室坐标位置应与设计位置相符,实测最小抵抗线与设计值误差不宜超过30cm,否则应修改设计装药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
Ⅱ 一般项目
6.4.9 底盘抵抗线过大的部位应进行清理,并应满足设计要求。检查方法:现场检查。
6.4.10 深孔钻孔成孔率不得小于95%,预裂孔钻孔成孔率不得小于98%。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
6.4.11 装药时根据爆破设计做好原始记录。记录应包括装药结构、装药量、导爆管和导爆索使用量、起爆药包数量及位置、分段填塞材料与方式、炮孔末段填塞材料与方式、填塞段长度等,以及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
6.4.12 爆破后台阶应规整,台阶坡顶不得出现伞檐,台阶坡面不得出现硬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
6.4.13 预裂爆破、光面爆破的台阶底盘不得超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