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4〕189号)的要求,本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钢铁企业冷轧厂废液处理及利用设施工程的实践经验,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乳化液废液处理系统、酸液处理系统、碱液处理系统、钝化液与电镀液处理系统、平整废液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电气自动化、辅助设施、施工与安装、调试与考核、运行与维护、安全与环保。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33号;邮编:430223)。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单位:安徽凯特泵业有限公司
武汉华利浦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佰通防腐设备有限公司
丹东华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市通用机械厂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臧中海 丁 煜 赵金标 万焕堂
张小艳 高少华 郭 旻 许 峰
侯达文 肖林辉 高俊峰 毛 敏
海本增 李彦军 张 华 冯振鹏
张华秀 李志刚 林清鹏 舒 纯
师培俭 沈新峰 丁宗琪 谢明文
仇明山 利小民 谷开峰 石来润
朱亚军 郑利军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郭启蛟 任勇翔 严开龙 吴良玉
孙贵锁 王业科 闫晓萌 姬学良
廖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