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3.2 建 筑
3.2.1 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采暖或制冷要求的生产性建筑,以及设于无采暖或制冷要求的生产性建筑内的有采暖或制冷要求的房间,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有关规定;
2 非生产性建筑中的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有关规定;
3 非生产性建筑中的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的有关规定。
3.2.2 建筑各部位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类建筑不宜采用玻璃幕墙;
2 各类建筑屋顶透明部分不宜超过屋顶面积的20%;
3 不同类别的建筑组织在同一个建筑内时,应分别按照各自的类别进行节能设计;
4 严寒气候区有采暖或其他气候区有空调要求的生产性建筑,外门宜设门斗或采取防冷(热)空气渗入的措施;
5 围护结构宜选用节能、环保、经济的产品;
6 建筑设计应充分利用日照、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7 建筑外墙面及屋面保温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8 建筑设计说明中应注明采用的保温隔热材料的热工性能指标、施工要求和执行标准;门窗表中应注明传热系数的限值和气密性指标,以及所采用型材和玻璃的技术参数。
3.2.3 根据建筑所在地条件,各库房屋顶宜设置太阳能光伏光热利用系统。
3.2.4 绿色建筑评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和《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 50878的有关规定。
3.2.5 非生产性用房评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