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漏 斗
6.4.1 漏斗壁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本标准第3.1.12条的规定,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不应小于30mm。
6.4.2 漏斗壁的厚度不应小于150mm,应在壁厚的内外侧双向、均匀地配置钢筋。受力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10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也不应小于70mm。
6.4.3 漏斗的配筋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圆锥形漏斗的环(纬)向、竖(经)向钢筋、角锥形漏斗的水平及斜(竖)向钢筋的最小总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3%;
2 贮存60℃~100℃热贮料漏斗仓仓壁的最小总配筋率不宜小于0.4%。
6.4.4 圆锥形、角锥形漏斗的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竖(经)向受力纵筋应伸入到漏斗顶部环梁或仓壁内,受力纵筋不应采用绑扎搭接;
2 受力纵筋伸入环梁、仓壁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50倍钢筋直径(图6.4.4);
3 当环(纬)向钢筋采用绑扎接头时,搭接长度及接头位置应符合本标准第6.1.5条的规定。
图6.4.4 漏斗壁斜向钢筋的锚固长度
1—仓壁;2—筒壁;3—漏斗顶部环梁或边梁;4—漏斗竖(经)向筋
6.4.5 角锥形漏斗的分离式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漏斗的斜(竖)向钢筋应伸入漏斗顶部边梁或顶部的仓壁内(图6.4.4),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50倍钢筋直径;
2 漏斗口框架(边)梁(阴影)范围内壁板斜(竖)向内、外侧钢筋的下端应锚固在漏斗口的框架(边)梁内(图6.4.5、图6.4.6);
3 漏斗口框架(边)梁(阴影)范围外壁板的内、外侧斜(竖)钢筋的下端均应延伸到相邻斜壁板的外侧(图6.4.5)。
6.4.6 角锥形漏斗四角吊挂骨架筋(图6.4.6)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角锥形漏斗四角吊挂骨架筋的直径不应小于18mm;
2 角锥形漏斗四角吊挂骨架筋的上端应锚入漏斗的支承柱、上边梁或顶部的仓壁内,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50倍吊挂骨架筋的直径;
3 角锥形漏斗四角吊挂骨架筋应布放在漏斗外侧棱角附加套筋弯折角的内侧(图6.4.6),并应与各层附加套筋绑扎固定,其下端应锚固在漏斗下端的框架(边)梁内;
4 角锥形漏斗的荷载由其顶部仓壁承受时,其四角吊挂骨架筋可按构造设置;
图6.4.5 角锥形漏斗斜壁竖向筋配筋示意
A、B—漏斗斜壁板;h1—漏斗斜壁板的垂高;α1、α2—漏斗A、B斜壁板的倾角;
1—漏斗口框架(边)梁(阴影)范围外的壁板的外侧竖筋;
2—漏斗口框架(边)梁(阴影)范围外壁板的内侧竖筋;
3—漏斗吊挂骨架筋;4、5—漏斗的水平筋;
6—漏斗口框架(边)梁(阴影)范围内的壁板;
7—漏斗口框架(边)梁
注:角锥形漏斗各壁板必须采用同一垂高。漏斗各壁板的上、下边梁或各壁板与其顶部仓壁连接处,仓壁及各边梁横截面的底边,均应保持在相同的标高上。
图6.4.6 角锥形漏斗四角吊挂骨架筋示意
A、B—漏斗壁板;β—四角吊挂骨架筋(角锥棱边)空间角;
l、h、f—四角吊挂骨架筋空间斜长、空间垂高、空间水平投影;
1—四角吊挂骨架筋;2—漏斗四角水平附加套筋;3—漏斗口框架(边)梁;
4—漏斗口框架(边)梁范围内壁板内侧斜(竖)筋;
5—漏斗口框架(边)梁范围内壁板外侧斜(竖)筋
5 由支承柱直接承受漏斗荷载时,四角吊挂骨架筋应计算确定,并应符合本标准附录K的规定。
6.4.7 非对称(偏心)角锥形漏斗的壁板、漏斗口(图6.4.7)各构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6.4.7 非对称(偏心)漏斗各构件同水平的垂高示意
A、B、C—非对称漏斗各边的壁板;a—漏斗上边梁;b—壁板内侧的下边线;
d—壁板外侧的下边线;e—漏斗口底部边线;h1~h6—漏斗各水平面上各构件的统一垂高
1 非对称(偏心)角锥形漏斗壁板内、外侧的上下水平边线应沿漏斗周边形成垂高统一的连续封闭的平行线;
2 在符合上述要求的条件下,各构件的其他相应尺寸应根据漏斗的偏心距、非对称荷载的特性进行调整。
6.4.8 漏斗口框架(边)梁(图6.4.6)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200mm,其水平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5倍钢筋直径,可采用焊接闭口筋。
6.4.9 钢漏斗与混凝土仓壁的连接可按图6.4.9所示的构造形式进行设计。
图6.4.9 钢漏斗与混凝土仓壁的连接示意图
1—仓壁;2—预埋钢板;3—漏斗;4—连接钢板;5—锚筋与钢板塞焊;
6—填充混凝土;7—预埋螺栓;8—组合钢环梁;9—环梁加劲板;
10—钢漏斗的上部;11—钢漏斗的下部
6.4.10 钢漏斗在筒仓上的埋件应确保安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锚筋不应采用冷加工钢筋;
2 不应采用焊接U形、L形锚筋;
3 当采用直锚筋与弯折锚筋共同承受剪力时,弯折筋与锚板之间的夹角不宜大于30°;
4 单锚筋或埋件的计算,应乘以1.2~1.5的受力不均匀系数;
5 受撞击的焊缝或螺栓的计算,应乘以撞击系数;
6 外露的螺栓及焊缝应采取防止腐蚀及磨损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