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屠宰与分割车间及生产辅助设施平面布置,应符合生产工艺流程、卫生及检验要求,其建筑面积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4.1.2 屠宰与分割车间非清洁区与清洁区的人流、物流不应交叉,非清洁区与清洁区的出入口应分别独立设置。
4.1.3 分割车间宜采用大跨度钢结构屋盖与金属夹芯板隔墙与吊顶,内部空间应具备适当的灵活性。
4.1.4 车间应设有防昆虫、鸟类和鼠类进入的设施。
4.1.5 车间地面应设置明沟或地漏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