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104-2016 电力工程工程地质测绘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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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测绘准备与野外作业方法

4.1 测绘准备

4.1.1 工程地质测绘准备应按接受任务、研究技术要求、资料搜集、资料分析、踏勘和编写工程地质测绘大纲等顺序进行,工程地质条件简单或已有资料充分的测区可简化流程。

4.1.2 工程地质测绘前宜搜集测区的下列资料:

1 工程建设范围和工程设计条件;

2 地形图;

3 区域地质图和区域水文地质图;

4 遥感影像判译资料;

5 地质灾害发育概况及地质灾害分布图;

6 矿产资源种类及矿资源分布图;

7 水文、气象和植被资料;

8 当地建筑经验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资料。

4.1.3 工程地质测绘前宜将收集资料叠加到地形底图之上,形成野外踏勘用工程地质测绘草图,分析测区的工程地质条件,明确野外踏勘的重点区段。

4.1.4 踏勘路线可垂直于地质构造线、地层岩性分界线或地貌单元延伸方向;踏勘中应复核在收集资料中发现的存在工程地质问题的地段。

4.1.5 工程地质测绘大纲应包括任务来源、任务要求、地理位置、工程地质条件概述、技术方案、工作量、实施方案、人员组织、设备配置、工作进度、安全措施和工程地质测绘成果等内容。

4.1.6 工程地质测绘野外作业草图宜在野外踏勘用工程地质测绘草图基础上进一步制作,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叠加建筑物轮廓线图;

2 转绘已有区域地质图的地层岩性、断层和地层构造等地质界线;

3 叠加基于公共地理信息系统资源解译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的范围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