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160-2016 纤维增强塑料设备和管道工程技术规范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1 设  备

9.1.1 设备标志应清晰牢固,标志应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设计温度、设计压力、工作介质、生产厂名、制造日期等内容。

9.1.2 设备包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支架加软垫固定时,在易碰撞或摩擦处应包扎软质垫;

2 应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备用附件清单等随箱资料,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主要性能及参数;

2)运输、贮存和使用注意事项;

3)安装及维修要求。

9.1.3 设备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应与运输工具可靠固定,运输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方向的移动;

2 运输工具应保持平稳行驶,不得剧烈振动。

9.1.4 设备搬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起吊应从设备的吊装环上受力。

2 未设置吊装环的设备起吊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捆绑式起吊,起吊前应计算重心;

2)采用合成纤维织物吊索,使用前应确认吊索承载能力满足要求;

3)起吊前,设备上应系导引绳;设备吊起挪动时,不得撞击其他物体;

4)使用吊装环起吊时,起重机挂钩与设备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吊装环之间的距离。

3 在地面上,设备不得滚动或滑动,不得直接撬动设备本体,不得碰撞零部件。

4 使用叉车调整设备位置时,货叉应带软垫。

9.1.5 设备贮存场地应平整,放置方向应与设计取向相同,当放置方向需调整时,应设置支撑并固定。设备不得放置在有坚硬突出物的地面上。

9.1.6 设备运输、贮存中,应远离热源、火源。

9.1.7 设备运输、贮存过程中不应堆压设计要求以外的物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