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3.0.1 跨越工程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表3.0.1 跨越工程等级划分要求
注:划分跨越工程等级时,以满足总跨长度或单跨最大长度条件之一确定。
3.0.2 承担管道跨越工程施工的企业,应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3.0.3 施工单位应具有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并应取得相应的体系认证证书。
3.0.4 特种施工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证,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0.5 用于施工的计量、试验器具应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